[新聞] 色運將灌醉國二女撿屍 摸到經血才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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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z44444 (台灣會亂是因為修羅太多!)
時間 2018-05-30 15: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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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170452 2018-05-30 13:29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女孩要懂得保護自己!高雄張姓計程車司機見小他50歲的國二少女心情不佳,相約出外飲 酒,少女僅喝2罐台啤就醉得不省人事,醒來人在飯店、全身脫光光,身上還沾自己經血 ,事後怒控性侵,高雄地院認定撿屍,張賠家屬16萬元,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 褻罪判1年4月,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全案發生於2016年,63歲張姓司機搭載14歲的少女而認識,同年8月間載去鹽埕一間海產 店飲酒,接著轉往附近飯店投宿,趁少女酒醉脫衣撫胸、下體猥褻,直到發現經血才罷手 。 張姓司機原坦承犯行,審理時卻翻供說認為少女應超過18歲,少女當時很清醒也摸他下體 ,並主動脫衣服。不過少女強調,曾跟張講過「91年次」,當天因心情不好,張載她喝酒 ,喝完她就醉了,搭上車後面的事就不記得,醒來時全身脫光光,手跟腳上都有經血的痕 跡。 少女也說當天是喝台啤,但她酒量不好喝兩罐鋁罐就醉了,記得張買很多酒,她喝兩杯後 就停下來,張要她再喝,她就喝,但從沒講過要發生性交易。 合議庭認為,張坦承當天少女很醉、吐在飯店床鋪上,且少女也稱被叫醒後才發現在飯店 ,全身赤裸且手腳上沾有經血,足證明張趁少女酒醉昏睡不能抗拒的狀態來猥褻;原本檢 方求處重刑,合議庭認為張沒前科,當庭向少女道歉,並與家屬達成16萬元調解,給予緩 刑,不過期間保護管束,要參加法治教育3場、義務勞務100小時,禁止接近少女。 -- 上輩子是人的人才是人(屬於人道,本性人性)!!! 上輩子是動物或鬼的人叫修羅(屬於修羅道,本性非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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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uth378: qq 05/30 15:19

snane: 還好有月經... 05/30 15:36

snane: 不過還是蠻慘的 05/30 15:36

rleee: 真的老司機 05/30 16:16

P2P: 國中生跟人出去喝酒 ㄏㄏ 05/30 16:21

t74159630: 事後感覺不對勁 05/30 16:31

arrakis: 至少沒有闖紅燈算有點人性... 05/30 17:00

s91d1014: 扯 05/30 20:42

peace0606: 司機可能以為是1991的吧 05/30 21:58

freetime512: 不輸鬼.. 都可以他當爸了... 05/30 22:08

CTC0115: 可以當阿公了吧 05/30 22:42

archvalkyrie: 這樣他媽的還可以緩刑喔 05/30 22:59

archvalkyrie: 未成年耶 05/30 22:59

moobary: 14歲…… 嗯,經血救了司機一條命。 05/31 01:11

esp0122: 欠幹 05/3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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