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OS/M.1494509742.A.DC3.html
→ kerkyky: 沒人理我,真邊緣 05/11 21:47
推 WDB123: 先幫補血 05/11 21:52
推 me0533: 謝謝熱心回覆,這篇條文整理的好清楚,還有我是小妹QQ 05/11 21:53
推 LianD: 大概只換得到整新機 05/11 21:55
→ kerkyky: 抱歉小妹我不會用編輯,將就一下吧TT 05/11 21:56
推 yenchieh1102: 專業推 05/11 22:01
推 abab6111: 專業推推 05/11 22:13
推 kaihon: 推 05/11 22:58
推 jantim102: 推個 05/11 23:17
推 botdf: 原po是不是盡到檢查義務還很難講,尤其亮點可能在特定顏色 05/11 23:34
→ botdf: 才會出現,這得看個別情形 05/11 23:35
→ kerkyky: 樓上說的對,這是我單就照片看的啦!但是瑕疵擔保責任法 05/11 23:57
→ kerkyky: 律效果其實一樣解約然後回復原狀,不然減少價金,種類之 05/11 23:57
→ kerkyky: 債可以請求給無瑕疵的,原po要退貨就要解約,所以結果還 05/11 23:57
→ kerkyky: 是一樣XD 05/11 23:57
推 piqidibi: 推精闢! 05/12 00:07
推 a85316: 推這篇 實用且中肯 05/12 01:07
推 abian: 例外的商品是這些 https://goo.gl/WbMbJL 05/12 01:14
推 abian: 對廠商是case by case (翻譯蒟蒻:會申訴的再理你) 05/12 01:17
推 vivian121212: 不知道小綠他有沒有錄的影片 05/12 01:43
推 jeff40108: 不是例外商品的問題,是原po無法回復拆封狀態的問題 05/12 02:20
→ jeff40108: 而且pc家不是不給退,是退了要扣錢,所以真的難申訴 05/12 02:21
推 lyping: 這就是台灣消費者弱勢的後果啊 不開機誰知道有沒有問題喜 05/12 03:34
→ lyping: 不喜歡 對產品的鑑賞不是只有外觀 05/12 03:34
推 accordingto: 專業文 推 05/12 07:23
推 randy0125: PUSH 05/12 07:37
推 S100A4: 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他不能取消註冊可以拿去官網的商店辦理 05/12 07:47
→ S100A4: 換新的嗎?不是很懂謝謝 05/12 07:47
→ kouta: 你去家樂福買的高麗菜可以拿去產地農夫那裡退嗎 05/12 08:02
推 cash35: 這篇是專業的,民法求的是權益恢復是恢復原狀,手機啟用 05/12 08:19
→ cash35: 後就無法了 05/12 08:19
→ kerkyky: iphone 保固期內可以換機啊,很多人時間到前都會去換一 05/12 08:54
→ kerkyky: 下我是沒這必要啦 05/12 08:54
推 section: 專業推 05/12 08:56
推 g5566: 結論就是乖乖走保固 不要異想天開森77是沒用低 05/12 09:09
推 jakkx: 推一個 05/12 13:01
推 hester24: 專業推 05/12 16:13
推 ks99flame: 我不認為如此,註冊與否的狀態顯然非物本身的狀態 05/12 17:04
→ ks99flame: 就物本身是否有毀損還很有爭議,註冊的東西本來就是經 05/12 17:05
→ ks99flame: 銷商與生產產品廠商之間可以溝通處理的,這在軟體層面 05/12 17:06
→ ks99flame: 就只有在保固系統裡的日期改一個數值就可以解決的 05/12 17:06
→ ks99flame: 你說Apple很硬不給經銷商改這種事情也並非所問 05/12 17:07
推 ks99flame: 若無法認定物的毀損,那回復註冊前狀態就是消保法19-2 05/12 17:09
→ ks99flame: 所說的對於消費者較民法259之規定不利者無效的情形 05/12 17:10
→ afdm1234: 有人可能不懂開先例對一家公司傷害有多大 05/12 21:13
推 hanhsiangmax: 這篇不兇可是好棒! 05/12 22:25
推 bfjky: 推 05/13 02:51
推 ac8297q64885: 推 05/13 02:56
→ daniel021477: 消費者保護實施細則第17條有說,若因為檢查之必要 07/07 10:02
→ daniel021477: 使得商品無法回覆原始狀態,則解除權無效,而消保 07/07 10:02
→ daniel021477: 法屬特別法,特別法大於普通法,因此是可退且無需 07/07 10:02
→ daniel021477: 負擔費用的 07/07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