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輝達總部卡關!新壽欲轉移北士科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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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時間 2025-07-11 16: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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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https://reurl.cc/oYdM6l 內文: 【記者張綵茜/台北報導】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相中北士科T17、T18基地設立台灣總部,不 過因地上權先前由新光人壽標下,引起熱議。時隔兩個月,今(11日)北市府證實,新壽 來函願將地上權直接轉讓予輝達,但北市府擔憂有圖利的嫌疑,目前雙方仍在釐清問題中 。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函文中新壽除了表達願意將北士科T17、T18基地的地上權轉移 輝達,也提到輝達希望中間的道路能夠變更,讓T17、T18兩塊地合併成一塊。 不過,仍有些問題需要釐清。李四川指出,根據原契約規定,新壽必須在基地上完成建物 興建並取得使用執照後,才可移轉地上權,如今提出「直接轉移」明顯與契約不符。他強 調,若新壽透過這次轉移私下獲取額外利益,恐怕會引發圖利的爭議。 ? 他提到,這塊土地當初招標時就曾引發外界質疑,市議會也有調查並提出報告,因此北市 府必須謹慎處理,目前已要求新壽釐清,是按照契約「先蓋好再移轉」,還是希望直接轉 移。 另外,針對輝達要求變更中間道路、合併土地的部分,李四川認為,也必須進一步釐清: 變更工作是由新光完成後再移轉,還是直接轉移給輝達後再由輝達來申請變更;因為道路 變更後如果讓兩筆土地合併,面積增加,則權利金需要重新談判,合併後的產值也會提高 ,可能還需要再繳納一筆約50-60億元的權利金;目前北市府希望新壽能在一週內回覆。 針對目前的僵局,李四川坦言,北市府認為最好的處理方式,是新壽願意與北市府「合意 解約」,將地上權契約終止、土地歸還後,再依法公開標售或重新設定地上權。他表示, 目前北市府已透過公文向內政部轉行政院報告,因為依照《區段徵收條例》規定,若區段 徵收回來的土地作為社會住宅、安置原住戶,或經行政院核准,是可以直接讓售的。 心得: 就說了大同公司100%無圖利 100%工3用地合法合規免變更 大同公司土地蓋 大同大學產學合作 老闆又是前宗痛表哥 -- 新壽解約 前面付的打水漂,可能還有違約金 新壽先被金管會跟保險局找麻煩 重新招標指定輝達=死 不指定輝達等等別人來搶 只有這樣合法 問題中間道路 圍標 他不是台糖或中油土地 他是重劃抵費地 那條路不見100%有人圖利 智慧醫療產業 輝達是嗎??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43.3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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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OOGG: 萬安怕被萬安演習縮了 07/11 16:26

piliwu: 新壽合意解約他一毛錢都拿不到,你們猜新壽幹不幹 07/11 16:33

AMDsucks: 合約都規定了, 拿到使照才能轉讓 07/11 16:34

anding: 外傳用電量驚人,直逼一個台北用電, 如果是真的,以台灣07/11 16:36

anding: 目前電量根本無法供應,一定會破局 07/11 16:36

KrisNYC: 什麼奇怪的傳言 輝達又不是工廠 要怎麼用電量驚人? 07/11 16:37

AMDsucks: 道路變更要改都計不太可能, 不是回饋金就能解決的事情 07/11 16:37

eupa1973: 市府有法務,研究一下會難嗎?別甲章被蓋完後說你市長不 07/11 16:38

eupa1973: 知道喔07/11 16:38

AMDsucks: 同時取得兩塊土地, 就可以讓道路變成商業用地, 不可能07/11 16:39

piliwu: 道路的問題之前就講過了要改都計走很長的流程07/11 16:40

Anyotw: 研發中心現在人腦要插電了嗎07/11 16:41

piliwu: 為了商業把道路改掉這能過嗎?07/11 16:41

ProTrader: 目前就看中央要不要開綠燈啊 一切依法辦理就慢慢等吧07/11 16:42

ProTrader: 其實台積電去高雄也是類似的狀況 中央綠燈就沒問題07/11 16:43

iele: 覺得輝達早點換別的地或城市好了07/11 16:43

ProTrader: 我覺得蔣萬安之後就是以拖待變 把文件準備好等中央畫壓07/11 16:44

piliwu: 市府合約的問題跟中央有什麼關係?07/11 16:45

ProTrader: 李四川說的新壽合意解約 就是請輝達慢慢等的委婉說法07/11 16:45

ckzzz: 要多蠢才會信輝達用電 = 一個台北市用電?07/11 16:46

backpacker18: 被柯p搞死了 07/11 16:46

backpacker18: 只能想辦法先跟新壽解約07/11 16:46

piliwu: 簽約就是拿到使用執照才能移轉 07/11 16:46

piliwu: 解約新壽一毛錢不拿可能嗎 07/11 16:47

ProTrader: 就是讓監察院內政部法務部之類的先畫壓 你們有同意喔 07/11 16:47

piliwu: 中央只會回你那是你家的事,市府的合約自己解決07/11 16:48

ProTrader: 不然蔣萬安也怕之後又被說明知違法圖利新壽或輝達 07/11 16:48

eupa1973: 股版神人多,一定有鄉民能想出好方式的 07/11 16:48

AMDsucks: 為什麼輝達法務, 覺得土地取得問題可以解決? 07/11 16:49

ProTrader: 那蔣萬安大機率會用很委婉的說法請輝達慢慢等 07/11 16:49

AMDsucks: 我不相信輝達法務沒看過新壽的地上權合約07/11 16:49

AMDsucks: 新壽是被輝達法務強押著發公文轉讓嗎? 明知會違約的事情07/11 16:51

ProTrader: 違法疑慮 =\= 明知違法 相信正常法務判斷的是後者07/11 16:52

AMDsucks: 正常人都是土地取得解決, 再來依都計規則, 設計建築07/11 16:52

piliwu: 解方李四川有講啊新壽跟北市府解約07/11 16:53

ProTrader: 但蔣市府看到前任的狀況 會想弄到沒有違法疑慮07/11 16:53

eupa1973: 新壽跟北市府的約,中央能解約嗎?07/11 16:53

AMDsucks: 解約就重標阿, 價高者得07/11 16:53

ProTrader: 就新壽解約=>新壽沒錢賺= 新壽不願意=>輝達慢慢07/11 16:54

AMDsucks: 不符合預計使用計畫的土地, 還硬要拿, 輝達法務的做法?07/11 16:55

frogdoes: 那個推文說外傳用電量的 你知道台灣讀書不犯法嗎?07/11 16:55

KrisNYC: 之前有講過解法就是白皮書輝達出圖給錢變更使照07/11 16:56

KrisNYC: 然後做長租20年轉持有 07/11 16:56

ProTrader: 只要能舉證違法事實 就能弄成合約無效? 印象中上課聽過07/11 16:56

KrisNYC: 但這樣做沒辦法解決中間那條路 那條路一定要放棄 07/11 16:56

MIT5566: nv不就辦公室 內湖都多久了 要用什麼電 07/11 16:57

KrisNYC: 沒有這麼智障 就輝達租購 契約出圖要新光去跑變更使照 07/11 16:57

MIT5566: 說lalaport用電驚人還有可能07/11 16:57

piliwu: 合約就講了拿到使照才能移轉,這是明顯違法不是疑慮好嗎 07/11 16:57

KrisNYC: 總額設150億 使照變更過了動工頭款先給30 後面一年給5億 07/11 16:58

AMDsucks: 照合約就是, 輝達建築團隊早期介入新壽的建築流程 07/11 16:58

ProTrader: 用電那個是豪洨那是說資料中心 北士科這個不是 07/11 16:58

KrisNYC: 租滿20年才給尾款20億移轉 沒這麼難07/11 16:58

KrisNYC: 難的只有那個中間那條路的變更 真的要搞會卡死07/11 16:58

ProTrader: 之前有看到討論說長租那個等同新壽當房東 輝達應該不要07/11 16:58

piliwu: 對啊也可以變更建照讓新光蓋,蓋完再移轉 07/11 16:59

KrisNYC: 不然就是新壽另設一個公司 中間做中期股權轉讓就好了 07/11 16:59

KrisNYC: 直接發可轉股權優先債券讓NV認購就解了 07/11 16:59

KrisNYC: 西瓜自從沒有李紀珠後 簡直一團大便 不忍卒睹 07/11 17:00

AMDsucks: 都計定案 + 地上權合約, 輝達法務不要這樣玩好嗎? 07/11 17:00

KrisNYC: 可轉優先債10年後才能行使變更 此前只是債券 一點不難 07/11 17:00

ProTrader: 對齁 解約後招標指定輝達 直接就是圖利輝達喔 07/11 17:02

ProTrader: 中間道路 可不以用空橋解套啊?? 只犧牲一樓07/11 17:03

KrisNYC: 不可能解約後招標指定給NV 新壽當年搶這塊也付了快十年07/11 17:03

piliwu: 中間道路上次討論過了你走都計不現實,造個空橋07/11 17:03

KrisNYC: 租金才有今天這個爽賺 都當先進去的人北七喔...lol07/11 17:04

eupa1973: 記者快來抄,房版鄉民集思廣益提供良善的建議07/11 17:11

kensmile: 大驚小怪,道路消失,納入都審,台北市又不是第一次 07/11 17:19

AMDsucks: 可以啊, 都審要多久? 有沒有圖利地上權合約得標者? 07/11 17:21

kensmile: 哪有什麼圖利 07/11 17:21

piliwu: 當然可以走都審,NV可以慢慢等的話 07/11 17:22

kensmile: 不然要都審幹嘛 07/11 17:22

AMDsucks: 道路用地變建築用地, 沒有圖利, 你說得對07/11 17:22

PassinBy: 早就說這塊問題很大 搞不好老黃根本不想蓋跟你虛晃一招 07/11 17:22

PassinBy: 最後賴給新光跟市政府高哥離席 等到台灣吵完上海總部07/11 17:22

PassinBy: 都剪綵了07/11 17:22

kensmile: 道路用地不需要填死好嗎07/11 17:23

AMDsucks: 問題就是輝達法務的做法很詭異07/11 17:23

kensmile: 世貿二館開發案,南山還是有留道路07/11 17:23

kensmile: 街廓共同開發,道路還在 07/11 17:24

AMDsucks: 新壽就是個空殼, 所以目前公文做法, 推測都是輝達法務 07/11 17:24

AMDsucks: 你講的就是附帶條件的都計變更, 可以啊, 時間跟合法性07/11 17:26

kensmile: 這根本不是甚麼大問題 07/11 17:28

piliwu: 說不定新壽地上權合約到期比都審還快07/11 17:29

kensmile: 新壽就把輝達規劃設計蓋好,再移轉也可以07/11 17:30

minazukimaya: 中間路要變更太難了 我覺得輝達負責這案子的人肯定07/11 17:31

kensmile: 實施者是新壽,蓋的是輝達總部 07/11 17:31

minazukimaya: 沒搞清楚狀況 還是再找其他地吧....07/11 17:31

AMDsucks: 對阿, 照目前的兩塊街廓+道路設計。07/11 17:31

kensmile: 道路幹嘛變更,不用 07/11 17:31

kensmile: 世貿二館,南山開發案 07/11 17:31

kensmile: 就是兩個街廓 07/11 17:32

minazukimaya: 報導說輝達希望變更 07/11 17:32

minazukimaya: 如果不能變更 卡一條路在中間 怎麼設計可能都很醜XD 07/11 17:33

kensmile: 看設計師怎麼規劃07/11 17:33

kensmile: 南山大樓中間也是道路 07/11 17:34

ProTrader: 輝達要用很浪費的方法蓋世界奇觀 需要方正的大塊地07/11 17:34

piliwu: 本來就是變更建照蓋好不要搞什麼都計才會快07/11 17:39

piliwu: 應該有建築師有辦法畫出中間有道路但看起來像飛碟的建築07/11 17:40

piliwu: 物07/11 17:40

minazukimaya: 微風南山其實是把藝文中心那邊的容積和建蔽移給本體07/11 17:41

minazukimaya: 的大樓那塊使用.. 07/11 17:41

minazukimaya: 藝文中心那塊的量體很小 07/11 17:42

minazukimaya: 一個大量體+一個小量體+空橋07/11 17:43

chen09885: 輝達高機率掰了 ,一同意,搞不好蔣萬安這輩子都要.... 07/11 17:44

chen09885: ....07/11 17:44

minazukimaya: 而且他兩塊地大小差很多 這樣蓋不太突兀 但T17 T1807/11 17:44

minazukimaya: 兩塊都是長方型 道路又在長邊上 這個…很難哪07/11 17:44

minazukimaya: 建築師又不是超人 輝達想把道路取消掉地弄整正方型 07/11 17:45

minazukimaya: 的才容易讓建築師設計啊...07/11 17:45

minazukimaya: 坦白說 輝達要這塊地真的很奇怪 一開始就不該碰這個07/11 17:48

minazukimaya: 要解套 真的是收回來再都計 市有地沒有圖利問題 道 07/11 17:51

minazukimaya: 路移掉應該沒什麼阻力 07/11 17:51

minazukimaya: 但重新招標會不會被人搶標就....不知道XD 07/11 17:52

yytseng: 中屎集團:市府同意 壹蘋:市府有疑慮 事實只有一個,中屎 07/11 17:56

yytseng: 就是屎,連這種事實都可以造謠 07/11 17:56

yytseng: 聯合的經濟匪報,一樣是造謠07/11 17:59

xcc54154: 萬安蓋章啊 關到你漏尿 07/11 18:01

bustinjieber: 笑死 看到一堆亂喊07/11 18:01

yytseng: 建築中間蓋天橋就好,醜歸醜能做到就好,ggF12還跨好幾區07/11 18:01

quiet93: 傻傻的,房版都知道買地上權很虧了,大公司不知道嗎07/11 18:02

bustinjieber: 演戲而已07/11 18:02

a606155123: 哈哈 來南港吧07/11 18:16

joseph4229: 新壽到底有什麼問題不能依輝達的要求蓋,取得使照後再 07/11 18:39

joseph4229: 轉給輝達,這中間的錢輝達透過新壽出不就好了,爛西瓜 07/11 18:39

joseph4229: ...07/11 18:39

riya: 死不大同公司 07/11 18:45

missin: 怕 07/11 19:29

jamo: 柯案這麼搞的第一個負面效應出來了,就等著看蔣萬安有沒有這 07/11 19:30

jamo: 個勇氣了! 07/11 19:30

lusifa2007: 直接移轉 萬安就要去土城了 07/11 19:40

jack0216: 來中科吧 嚷台北人嚐嚐垃圾柯的遺毒 07/11 20:24

darwincell: 怕被關就對了 07/11 20:58

JKjohnwick: 看到柯這樣怕了吧 07/11 21:21

gm3252: 看來還是林口比較適合 07/11 21:25

k7117836: 土城垃圾表示: 07/11 21:30

kusomanfcu: 怎麼還在吵這個=..= 07/11 21:57

NTUSTNTU: 輝達要來,一群智障還在擔心法律層面,台灣就是這樣錯 07/11 22:42

NTUSTNTU: 失一堆機會,中央看不開的話,真的包衭款款也回家吃屎 07/11 22:42

Cookie: 卡法規真的很愚蠢 輝達耶 07/11 23:03

KrisNYC: 輝達現在是世界市值最高的公司 有人要卡這個我真的此生 07/11 23:05

KrisNYC: 不投 07/11 23:05

jamo: 現在不是卡不卡的問題,而是寒蟬效益。司法制度不單是法律技 07/11 23:25

jamo: 術的運作結果,它同時也反映了社會的價值共識、風險責任分配 07/11 23:25

jamo: 模式,以及制度對行為後果的容忍度。 就像當年的玻璃娃娃判 07/11 23:25

jamo: 決,就是在通告台灣社會"沒事不要多管閒事幫助他人"這個價值 07/11 23:25

jamo: 觀。 柯案等於是告訴台灣所有民選首長跟行政官員:你最好是 07/11 23:25

jamo: 明哲保身,滴水不進,"一點點"爭議都不要有,不然哪天換人執 07/11 23:25

jamo: 政你很有可能就要面臨司法追殺! 07/11 23:25

jamo: 所以如果我是蔣萬安,最保險的做法也不用去卡。只要一切都用 07/11 23:29

jamo: 最保守的角度來依法行政,所有方面都用最嚴格的標準檢驗。能 07/11 23:29

jamo: 過就過,不能過就一定不放行~ 07/11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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