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0/09新聞稿跟Q&A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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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49072002 (醬汁呢)
時間 2024-10-10 00:02:34
留言 17則留言 (10推 0噓 7→)

這次鬆綁的新聞稿大家有看沒有懂的感覺,跟幾位高手交流後統整 這次修改大概如下: 1. 繼承解禁,買第一間房子可以有寬限期,這很容易理解。 2. 跟之前的差異是,換屋族也可享有寬限期,但要簽切結。 解釋如下: A:之前名下有房無房貸會沒寬限,現在買房有寬限,但先決條件是房子要是繼承來的。 B:有房貸又買一間,簽切結可以成數不限且有寬限 3. 9/19到10/9這段時間簽約要申請貸款的,原本因繼承無寬限,改為銀行“可以給寬限 ” 所以這次只有鬆了繼承者跟換屋族~ -- ----- 房地產用贈與好嗎?你該注意的稅務問題【丸在房地產&稅務相關補帖】 https://waninhouse.tw/tax/house-gift/ -- 贈與確定閃不了,我客戶有問我我還再聽一次記者會,我特別剪出回答時間點 https://www.youtube.com/live/9ilMlw67-U0?t=1571s 因為原本這段時間沒有,今天宣布之後溯及既往9/19-10/9這段時間也可以 為達成本行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本行提供下列協處措施 ,自113年9月20日起申辦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沒錯唷,我們沒有不給簽切結,但收不收又是一回事 which one? 併入遺產稅,但實際上還是贈與,所以不算在這次鬆綁範圍內 贈與無貸款,買第一房還是有八成,不影響,但就是沒寬限。 沒錯,解釋得很清楚 切結有放寬多了寬限期,但最後還是看銀行端為主 原本簽切結也不會有,但這次鬆綁成簽了切結會有,但實務上銀行有最終審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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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komo: 嗚呼 二類謄本的登記原因是贈與 看來沒法當繼承 閃不了.. 10/10 00:05

jinso7410: 又有更多人要來分72-2嘍 10/10 00:07

Zoanthropy: 為什麼是9/19~10/9?? 10/10 00:11

chanel1259: 實務上銀行給超硬的軟釘子擋你簽切結 10/10 00:36

greencha: 請問解約這回事呢? 10/10 01:07

lovemoon1011: 請問長輩過世前2個月贈與的有算繼承嗎? 10/10 02:06

james100: 法律規定過世前兩年贈與的算遺產 10/10 05:07

lantimes: 無寬限還好 希望還能有8成 10/10 06:45

l98: 樓上說得好,成數才是重點 10/10 07:43

daze: 過世前兩年的贈與並不是遺產,只是在課遺產稅及計算對債權 10/10 07:52

daze: 人的責任時要計入遺產。 10/10 07:52

daze: 其他方面則不算遺產。比如說,如果被繼承人死前一個月把所 10/10 07:52

daze: 有財產贈與給大兒子,其他子女對這些財產無權主張特留分。 10/10 07:52

kiyoshi520: 簽切結那個早就有了,這次央行只是複製貼上。 10/10 09:34

kiyoshi520: 就像何世昌後來講的,這次只是對繼承的放寬。 10/10 09:34

kiyoshi520: 至於銀行端在實務上會怎麼做,就要看後續消息了。 10/10 09:36

zwt17: 換屋族銀行可以不給寬限期啊 10/1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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