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gay
: 當甲甲還在爭執同遊衣服穿多穿少,
: 在愛滋問題上和魯蛇異男跳針時,
: 女同想的是成家,擁有自己的小孩,
: 人工生殖法不修,男同志何時才能成家?
: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9402
: 「因台灣《人工生殖法》目前只開放不孕症等異性戀夫妻,同性伴侶若想要有孩子,除了
: 收養,只能靠自行滴精,或出國找合法人工生殖的國家產子。」
男性同志要適用人工生殖法,門檻不只是夫妻二字。
還有「子宮」的問題,
代理孕母沒有合法化,
男性同志就沒有適用人工生殖法的空間,
因為現行人工生殖法,只允許挪用他人精卵,並不允許借用他人子宮生育。
但代理孕母究竟是對女性的壓迫,還是解放女性子宮的自主權?
這不論在先進國家還是落後國家,都是需要經過多方討論的,
男性同志終究
不是代理孕母議題下,可能被壓迫的「女性」。
如單方面主張「代理孕母合法化」,很可能被認為
是將女性
物化為「生育工具」,
懷孕生子的死亡率雖早隨著醫療科技進步而降低許多,
但仍伴隨許多健康風險,這些風險是委託代理孕母之人無法分擔的,
如何保障孕母的權益,避免代理孕母成為壓迫弱勢女性的制度,
是談論代理孕母議題時,不可缺席的項目。
個人覺得比較值得關切的是:
國外合法代理孕母制度下的子女,能否於台享有兩個生父/生母的合法親子關係?
國內人工生殖法,女性同志女女成婚後是否能夠適用?
同性配偶是否可被保障與異性配偶相同的申請收養資格?
(是否收養被核准,仍須個案評估)
或許我們不是每個人都想要孩子,不是每個人都有孩子,
但是最起碼,法律不該因為社會有歧視,就剝奪孩子基本的親子關係,
台灣不是一開始就對單親家庭友善的,但是台灣的收出養制度,
未曾排除單親收養的可行性,不是?
--
這我有放在第三個問題。
只是靠國外代孕得子gay爸們的孩子們,應該會更需要台灣政府承認雙生父。
(親子問題,我覺得還是既有的孩子權益需要被優先重視。(抓頭))
不論是收養配偶的養子還是配偶的親生子,都屬繼親收養。
一般實務上,只要沒有另一方生父/母的反對問題,
(父母離異的孩子,繼父收養會使生父與孩子的親子關係終止。)
繼親收養核准率極高。
不過目前,相關司法案例來看:
一來同性婚姻尚未合法,法院亦不願以事實婚為依據核准繼親收養。
二來法院否定繼親收養時,主張如另一女性收養孩子,
則將終止原生母與孩子的親子關係,變相否定同性雙親合法性,
國人於國外依法人工生殖之子女的同性生父/母,國內也尚無獲國家承認同性雙親之例。
三來行政院版同性婚姻合法化法規草案,關於親子關係之條規,
一切都不明朗。
故這部分仍需持續關注,務求同志婚姻權與親子權,接能獲合理保障。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58.69※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19135130.A.BC7.html
推 qaz960749: 其實我覺得男同志現在更該在乎的是收養的問題耶 02/20 22:11
→ qaz960749: 代理孕母現在問題太多 即使是外國也是一樣爭議很大 02/20 22:12
→ qaz960749: 未來同婚過了要收養是以同性配養的身分收養還是以個人 02/20 22:13
→ qaz960749: 的身分收養? 這是我更在意的問題 02/20 22:13
→ qaz960749: #同性配偶 02/20 22:13
→ louis0123: 美國同性雙親的制度很清楚也行之有年了啊 02/21 00:07
→ ksng1092: 那麼我就想到一個問題,現行制度下單身收養,然後他結婚 02/21 08:46
→ ksng1092: 了,那麼他的配偶與他的養子女的關係是? 02/21 08:46
→ white9cat: 沒有繼親收養前是姻親,有繼親收養後是養親。 02/21 09:13
→ white9cat: 法律上親屬關係的優先順位,我記得是:配偶>直系血(養) 02/21 09:17
→ white9cat: 親>旁系血/姻親 02/21 09:17
→ ksng1092: 也就是說配偶必須自己再辦一次收養才會是養親...這一次 02/21 09:46
→ ksng1092: 的收養會不會像審核第一次收養那麼嚴格還是只要提出就會 02/21 09:47
→ ksng1092: 通過? 02/21 09:47
→ ksng1092: 我自己是覺得這一段收養一樣從嚴審核的意義不太大,不過 02/21 09:48
→ ksng1092: 也只是個人想法啦XD 02/21 09:48
推 qaz960749: 應該說不該以性傾向作為審核標準 02/21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