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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03月15日
【林師民╱新竹報導】婚姻不能強求!新竹一名崩潰新郎,去年初相親認識無緣妻,雙方
為應付家長催婚,一月內速辦婚宴,洞房花燭浪漫夜,新娘卻不願與新郎恩愛,吞吞吐吐
說:「我喜歡女生!對不起,我沒辦法!」新娘出櫃說法讓男子好震驚,但仍苦勸希望能
回心轉意,無奈妻子放不下另個「她」,逕自離家,男方心灰意冷提告解除婚約,要求女
方歸還聘金、結婚花費等,法官日前判女方應返還五十萬餘元。
住在新竹的林姓男子(三十八歲)是名上班族,因屆適婚年齡,長輩希望他娶妻生子,去
年一月相親認識同為上班族的許姓女子(三十五歲),許女是女同志,已有交往多年的女
友,母親卻十分反對,她為了安撫母親,才答應相親結婚。
遲不辦結婚登記
男方控訴,兩人相親沒多久就達成結婚共識,他立即下聘並廣發喜帖,還在餐廳辦了婚宴
,歡歡喜喜完成人生大事,豈料在洞房花燭夜,男方要與新婚妻恩愛,妻子卻面有難色推
拒,男方不解詢問,女方才吞吞吐吐的說:「我喜歡女生!對不起,我沒辦法!」
林男既驚訝又氣憤,畢竟已結婚,希望女方能回心轉意,女方還是沒辦法接受他,不僅未
辦理結婚登記,甚至離家出走,林男確定婚姻夢碎,不滿妻子早有意中人,沒有意願結婚
卻騙婚,也不甘自己花錢辦喜事竟人財兩失,還成親友間笑柄,氣得提民事解除婚約。
欲討回70萬聘金
林男要求許女返還當初送給女方的聘金、聘禮、首飾,還有宴客、治裝、新屋裝修、婚紗
照、喜餅等花費款項共七十餘萬元。另外,林男認為婚宴已辦,解除婚約害他要面對外界
異樣眼光,要求五十萬元精神撫慰金。
許女在法庭澄清,婚後很掙扎,又不想騙林男,才說出實話,「我不是一開始就想要騙婚
!」許女事後多次寫紙條或傳訊向林男道歉,也祝福林男盡快找到合適對象,並全數返還
聘金首飾等。
應尊重子女選擇
法官審理認為,雙方之所以解除婚約,是因被告婚後遲不登記結婚,且書信、訊息內容顯
示,許女無心和林男走入婚姻生活,過失在於許女,因此判決許女除須返還聘金聘禮等之
外,還須返還結婚過程宴客、租禮車、新屋裝修等等所有花費,加上精神撫慰金十萬元,
經單據計算,再扣除女方曾支付的款項後,判決許女應給付五十萬餘元給林男。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指出,婚姻平權已是時代趨勢,家長應該尊重並接受子
女選擇,切勿再用面子、傳宗接代的理由強逼結婚,否則只會造成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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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dowrules: 很多家長都用以死相逼這套=.= 03/15 11:43
推 Ichbinschwul: 叫女方爸媽還啊 這就是他們要的下場 活該 03/15 11:44
→ xyu330: 幾歲的人了還把事情推給爸媽扛,爸寶媽寶QQ 03/15 12:48
→ Articunon: 再繼續反婚平吧 被逼婚就是保守派想要的婚姻 03/15 13:16
→ loveyouwei: 我覺得問題出在這個女生, 只要你不要同意結婚就不會 03/15 15:08
→ loveyouwei: 發生後面的這些事情 03/15 15:08
→ loveyouwei: 也不會搞得這麼難看,到最後鬧上新聞 03/15 15:09
推 xurum: 假設不結婚父母就給一堆壓力甚至以死相逼樓上怎解 03/15 16:17
推 a81100456: 也許樓樓上可以不同意結婚,但是你永遠不會是她,你不 03/15 17:51
→ a81100456: 知道她遇到哪些壓力和困境 03/15 17:51
推 lty8107: 某樓,人生有這麼簡單就好了 03/15 18:21
推 pokota: 有些人檢討受害者啊 不愧是異性戀特權的好榜樣 03/16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