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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anlike: 全部5個帳號都投囉 @@ 10/25 07:53
→ OTPsernando: 抱歉,關於可能拿掉親權的同性伴侶法我沒法認同, 10/25 08:09
→ OTPsernando: 目前已有同志雙親在共同撫養小孩的實例,這塊對他們 10/25 08:11
→ OTPsernando: 的保障相當重要。另外,我理解大家都是好意,但法務 10/25 08:12
→ OTPsernando: 部的說明還是需要看一下,一開始的問題是詢問是否應 10/25 08:13
→ OTPsernando: 立法給予保障,這題的結果也是後來被媒體所報導的, 10/25 08:14
→ OTPsernando: 接下來法務部就直接給了所謂漸進式跟一步到位的兩個 10/25 08:16
→ OTPsernando: 問題,明顯是要投票的人二擇一,現在一步到位的贊成 10/25 08:17
→ OTPsernando: 比例已相當高(7成),我不理解還要衝同性伴侶的緣由? 10/25 08:19
推 tengobo: 因為這作法實在太智障 我不想參加 10/25 08:25
推 kuramaamrauk: 已投! 10/25 08:55
推 esasin: 推OST 10/25 09:08
→ esasin: 啊~抱歉,是OTP大 10/25 09:09
→ paladada: 就當為額外成就 就行了 ,原先設想三戰二勝給反對派顏 10/25 09:27
→ paladada: 面但護家盟昨日記者會真的讓我不想給反對派一勝機會 10/25 09:27
→ OTPsernando: 我想釐清ㄧ下,媒體不知道、搞不清楚沒關係,但法務 10/25 09:38
→ OTPsernando: 部不會不知道伴侶法的反對方除了反同團體外還有反對 10/25 09:39
→ OTPsernando: 漸進式立法的人,假設最後這題贊成比例高過一步到位 10/25 09:41
→ OTPsernando: 這帶給法務部的信息是什麼?應該很清楚吧...... 10/25 09:43
→ Neps: 就算投票也不是這樣投的阿,ㄧ個人重複投n次 10/25 09:50
推 sadca: 請問法務部選項ㄧ的同性婚姻法算是隔離立專法? 10/25 10:00
→ paladada: 基本上這三個都是採立專法,另外我只希望原先在伴侶法 10/25 10:08
→ paladada: 投反對的考慮轉支持,照進度來看很難追過同婚法 10/25 10:09
→ paladada: 另外也不能排除護家盟逆向操作,先前支持伴侶法沒多久 10/25 10:11
→ paladada: 馬上翻臉不認帳,為了拖住同志權益這些人可不會用正常 10/25 10:12
→ paladada: 手段來打這場戰爭 10/25 10:12
→ Greein: 我不會投「同性」伴侶法這種明顯是拖延之計的選項 10/25 10:44
推 ken781222: 現在是在比誰灌票最多,不是在比我是乖寶寶我只投一次 10/25 10:45
推 Greein: 灌票超麻煩,除非組織化,不然很少有人有辦法重複申請一堆 10/25 10:48
→ Greein: 帳號投票 10/25 10:48
→ ken781222: 既然伴侶法有爭議,能贏婚姻法應該才是大部分人想要的 10/25 10:50
→ Greein: 其實名人鼓勵投票的效果最好,像同性婚姻法那個最近看到幾 10/25 10:51
→ Greein: 個名人張貼臉書,支持票數很明顯大增,不然之前總票數遠少 10/25 10:51
→ Greein: 於保障婚姻關係的投票 10/25 10:51
噓 dghkrt3489: 這投票根本沒有法律上拘束力,某O這麼積極真是好笑哈 10/25 11:18
→ dghkrt3489: 哈 10/25 11:18
→ dghkrt3489: 又在那邊分析派系、媒體怎樣怎樣,倒是對台灣親屬、繼 10/25 11:19
→ dghkrt3489: 承兩篇認識了多少 10/25 11:19
→ p47603986: 雖然覺得這種洗票很沒意義,但又不想日後被拿來當作反 10/25 12:31
→ p47603986: 對說嘴的理由 10/25 12:31
推 ej83bp6: 推 10/25 12:39
推 aa88559915: 大家不是都投1跟3 不投2嗎?? 10/25 12:48
→ aa88559915: 原po知道1跟2的差別嗎= = 10/25 12:49
推 pf270801: 我們贏了對方就會說這個沒有效力,輸了就會拿來說嘴 10/25 13:16
推 zxcvbbb: 有投了喲 10/25 16:01
→ shiruru: 舔女童慾望份子一定投反對的就不用出來說嘴了 10/25 17:10
推 feresa: 個人認為,把票全部集中在1,再來是3,就好了 10/25 19:03
→ feresa: 法務部想立同性婚姻法已經是多此一舉了,同性伴侶法更是多 10/25 19:05
→ feresa: 此一舉的多此一舉 10/25 19:05
噓 zx3426300: 又沒辦法代表真正結果 這種僅供參考的東西有什麼用 10/25 19:14
推 feresa: 是沒有用,但如果輸了呢,反同絕對可以說嘴好幾年 10/25 23:12
→ paladada: 兵不厭詐 ,為愛而戰 10/26 01:12
→ akahitomik: 為什麼要投2? 另立專法又不是平等的範疇 10/27 12:04
→ akahitomik: 他這裡1和3也用很狡猾的問法 用立法的方式保障權力可 10/27 12:05
→ akahitomik: 以被解讀成不論「修改民法」或「另立新法」 10/27 12:05
→ akahitomik: 我以為在意平等議題的人都會投一三不投二並在下面留言 10/27 12:06
→ akahitomik: 備註直接修民法而非另立新法 10/27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