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反多元成家支持同婚的同心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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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時間 2014-04-18 0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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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法麻煩的地方是,因為沒有現成的法條。 既然沒有現成的法條,等於你每一條都會被挑出來看。 稅、領養、繼承都要吵一次, 不如修民法簡單,只要吵那條到底要不要對雙方性別設限。 雖然我覺得民法的親屬與繼承也是該修一修了。 1. 這次的民法修正案排不進去,不代表特別法可以排進去。 2. 修憲無解。 3. 用特別法去推動達到婚姻平權,已經有國外案例可參考,不需要走冤枉路。 4. 原住民跟婦女保障名額,這個東西的目的是用來保障特定族群與身分的政治參與。 要類比應該是同志保障名額,但同志似乎不是一個明確的法律身分。 因為一般要討論這類的名額,會用「逆向歧視」去討論,不是「隔離」。 可是現在要求的是要有「法律地位的平等」-「民法」看見同志, 所以用隔離這樣的類比有點奇怪,好像民法外有個「女性親屬暨繼承篇」一樣。 : 我也蠻想知道大家的意見跟看法 : 如果直接修972短時間內不行 : 另立專法大家是否接受? : 法案名稱可以叫同性婚姻特別法之類的。 : 一般社會大眾也都知道同志可以結婚了, : 只是法案的性質不同。 : 我會退而求其次的想法是 : 1.立法院會期目前要把婚姻草案排進去今年似乎不太可能, : 下一次就是要省預算了,如此一來就要等到明年。 : 2.對方如果提修憲,972違憲的話,大法官又多是保守派,釋憲對我們不一定有利, : 大法官如果宣布違憲的話,我們似乎就不太能玩了,這也是為何上一次, : 有一對要提修憲但是後來放棄的原因。 : 3.特別法實行過幾年之後,我們有多一點實際的數據可以去證明我方的論點。未來可以 : 持續推動婚姻平權。 : 4.隔離與平等的問題,我的想法是隔離並不代表不平等,例如原住民或是婦女保障名額, : 隔離出來或許對少數群體是一種保障(?)而一般社會大眾,我爸我媽也不懂法案性質, : 只要我們說法律說我們可以結婚,身分證那一攔我可以寫上男生的名字,他們應該就會 : 知道說台灣同志已經有結婚的權利了。 : 我的一些粗略想法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立專法的立場,有聽過自稱念法律的女同志,跟念教育的男同志這樣說過。 : : 大概就是為什麼要跟異性戀搶法律來用,我們可以自己一國(立專法)之類。 : : 認為修民法讓大家都吵成一團沒有幫助。 : : 我個人覺得很奇怪的邏輯: : : 因為民法是異性戀用,改了他們很生氣,這樣害我們不能修法。 : : 這完全是效益論的說法,也算是很自利的說法。 : : 基於同性婚姻的法制化代表國家承認同志的地位,是性別歷史不正義的翻轉, : : 實在難以苟同這樣的效益論。 -- 我是回答那四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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