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hiv接觸後的立即預防

看板 gay
作者 a911157 (Angus)
時間 2009-04-21 04: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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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羅醫師的部落格: http://heartvalley.blogspot.com/2009_03_01_archive.html B君在前天晚上網路援交,與D君發生不安全性行為,隔天D君告知B君: D君自己是HIV陽性。B君很擔心自己會感染HIV,所以今天早上來就診尋求幫助... 這是最近看診遇到的一個真實案例。處理的重點在於: 1. 這是高風險的接觸:不安全性行為、對方已知HIV陽性。 2. 就診時機:仍在黃金72小時內,可以趕快開始投藥預防感染。 3. 服藥需自費:最便宜的處方:卡貝滋+希寧,服用28天,要花費大約2萬元出頭。 想知道更多嗎? 請往下看... 根據美國衛生部2005年的指引建議: 患者在接觸已知為HIV陽性者的血液、生殖器分泌物或其他具感染力的體液,且為 高風險接觸時,若在72小時以內就診,建議給予28天的完整雞尾酒療法,而且越 早開始越好。 這些建議,主要是根據巴西、南非發表的觀察性研究結果,認為高風險接觸後, 72小時內預防性投藥有預防效果。另外,根據醫護人員針扎的研究顯示,高風險 接觸後72小時內投予AZT,可以有80%的預防效果,也就是降低80%的感染HIV機率。 問題: 1. 如果不知道對方是HIV陽性還是陰性的話,怎麼辦? 答:由於美國HIV的盛行率低,美國衛生部不建議在這樣的情況下都要投藥,不過 允許醫生針對個別案例,充分評估進行預防投藥的必要性。一般在盛行率>10%的 國家或族群,比較會建議在對象HIV狀況不明的情況下,仍投藥預防。 2. 如果不是高風險接觸的話呢? 答:如果不是高風險接觸,例如是自己完整的皮膚沾到對方的血,即使對方HIV陽 性,也不必投藥預防。 3. 如果是超過72小時才就醫呢? 答:美國衛生部的指引認為,醫師仍可以就個案的實際狀況,針對投藥可能降低 被傳染率,與投藥可能帶來的副作用,評估優缺點。如果評估認為投藥的好處大 於壞處,仍然可以投藥預防。 4. 要服用什麼藥物? 答:根據美國衛生部的建議,並考慮台灣現有的藥物,首選組合是下面兩種之一 :(卡貝滋+希寧) 或是 (卡貝滋+快利佳)。其他雞尾酒療法的組合其實也可以使用。 5. 怎麼確定服藥後有預防成功? 答:美國衛生部建議,高風險接觸後的4-6週、3個月、6個月各需抽血檢驗HIV抗體 ,如果6個月檢驗仍為陰性,就可完全排除HIV感染。 另外,指引提到,除了HIV以外,應該也要評估其他性病有無可能傳染,並且進行 安全性行為、安全針具使用等等的諮商,以降低對方未來再度發生傳染的風險。 -- http://friend.top1069.com/profile.php?ID=7889 -- ◆ From: 118.168.17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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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ta:2萬~ 04/21 04:41

a911157:國外還有一種預防用法,叫做『HIV的接觸前預防』, 04/21 04:53

a911157:粗俗一點就是:吃了再上。 04/21 04:53

a911157:醫學上、道德上的爭議都蠻大的,有空再介紹。(BY羅) 04/21 04:54

OGX:推好部落格:P 04/21 04:57

smpian:我記得米國HIV的比率比台灣高... 04/21 05:04

smpian:米國是7% 04/21 05:05

kouta:べいこく都出來了 哈哈 04/21 05:06

engleo:請全程帶套!! 04/21 07:20

supertyphoon:這篇寫的不錯 大家請到處傳! 04/21 08:19

keishiun:已收入精華區囉:) 04/2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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