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目睹愛車被撞反嗆「我砸你車再賠2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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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168chen (毛毛蟲)
時間 2025-05-08 13: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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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愛車被撞反嗆「我砸你車再賠2千可以嗎」 暴怒男判拘役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3598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謝姓男子的機車遭陳姓女子開車撞倒,情緒失控,對陳女嗆稱: 「我砸你的車,再道歉你會接受嗎?」並罵髒話,引發陳女畏懼報警,雖然他辯稱是情緒 激動的說詞,並不是真的要恐嚇,但台南地方法院認不採信,判拘役40天。 去年11月下午,謝男在將軍區漚汪文衡殿對面路邊發現機車遭陳女駕車撞倒,雙方因肇事 責任起爭執。陳女指控,謝男手持安全帽喊話:「我砸你的車,再跟你道歉,你會接受嗎 ?」並追在陳女身後作勢攻擊,同時當街飆罵三字經。陳女當場感到害怕,多次道歉仍無 效,只好報警處理。 目擊的攤商指出,當時他在文衡殿前設攤,目睹陳女撞倒機車後下車道歉並願賠償2000元 ,但謝男持安全帽咆哮:「那我現在打你的車,再賠你2000元,你會願意嗎?」並追著陳 女跑,邊罵髒話邊揮動安全帽。 謝男辯稱自己並無恐嚇及侮辱意圖,安全帽只是拿在手上而已,也只是講講氣話,並非真 的要攻擊或砸車。不過法院認為,謝男當時情緒激動,言詞具威脅性,加上身形壯碩、手 持可做攻擊工具的安全帽,客觀上足以讓一般人產生畏懼感,構成恐嚇罪。 此外,謝男當街對特定對象辱罵粗話,行為發生於人車往來之處,已構成公然侮辱,法院 引用憲法法庭判例指出,此類行為非屬正當言論自由,對被害人聲譽與人格尊嚴皆有損害 ,但因這兩個行為發生在同一時間、地點,構成「想像競合犯」,依刑法規定從一重罪處 斷。 法院審酌,謝男曾有兩次公共危險前科,於今年1月剛執行完罰金,卻又在公共場所以激 烈言語與動作對待他人,不思理性處理糾紛,犯後沒有悔意,判處拘役40日,可以易科罰 金。 ------------------------------- 車禍發生當下 直接報警處理 留下紀錄再去討論後續賠償狀況 也不需要爭吵多生事端 一切按照規定走就好 -- https://i.imgur.com/Zsz7VYb.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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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08818: 低端日常 05/08 13:40

f051372: 插一下兩千可以嗎 05/08 14:12

ChildX: 台女對台男 05/08 14:19

e2000: 這個白癡到底想要多丟臉 05/08 14:37

LeeFrank: 鄉下都底層 合理 05/08 14:58

lightmei: 這種開去估價大概又是全車零件換一輪85000起跳 05/08 15:46

zwk0606: 南部不意外 05/08 16:00

sukoo: 好奇如果被撞,除了車損以外,內心不爽/驚嚇無法鎖賠嗎? 05/08 16:56

sorkayi: 插一下2000 公園阿婆流鶯應該可以喔 05/08 17:02

brella: 水準真爛 05/08 21:39

Seckel: 車被白痴撞到還不能爆氣,你各位比佛組還像佛阿 05/08 21:40

silverair: 爆氣是一回事,三字經+拿帽子作勢打人不罰你罰誰 05/08 21:47

kenny888: 一般人沒事都不會爆氣啊,佛祖沒那麼好當吧,我個人被撞 05/08 21:54

kenny888: *車*,是不會有情緒,但沒錢賠會 05/08 21:54

QQ5566: 神經病 05/08 22:04

hanker1210: 台男不意外 台男推文也不意外 05/09 12:09

tkhunter: 撞到就爆氣,這家教也是一點也沒有 05/09 13:04

AIRWAY1021: 如果女的道歉完丟個兩千就想跑那暴怒有可以理解,但最 05/09 18:10

AIRWAY1021: 好還是冷靜報警處理比較好,不然挺衰的車被撞還賠錢 05/0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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