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認真說 不違停很難嗎?

看板 car
作者 HuangTzHuan ()
時間 2023-06-07 20:10:14
留言 59則留言 (9推 3噓 47→)

: 當然很難啊 :D : 忠孝東路從中山北路開往大安路,總長約2.7公里 : 中山北路 - 鎮江街 : 全線紅線 : 鎮江街 - 林森 : 全線紅線 : 林森 - 紹興 : 全線紅線 + 一格貨車卸貨 : 林森 - 杭州 : 全線紅線 + 兩格貨車卸貨 : 杭州 - 金山 : 全線紅線 + 一格貨車卸貨 : 金山 - 臨沂 : 全線紅線 : 臨沂 - 新生 : 全線紅線 : 新生 - 建國 : 全線紅線 + 兩格計程車停等 + 約5米黃線區 : 建國 - 復興 : 全線紅線 + 3段212號前黃線 + 兩格貨車卸貨 : 復興 - 大安 : 全線紅線 + 4段48號前黃線 + 大安路口前黃線 : 後面我就不想寫了 : 請問這樣的安排是要大家都不可以在忠孝東路上招計程車嗎? 不是。 : 人最多的復興錢櫃前面不能上計程車呢,因為那是違規的唷。 不是。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29&flno=12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 1.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 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 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 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實務上如果檢舉計程車在紅線讓乘客上下車,大多會用這條不舉發。 (我們只討論通例,不討論個案。) : 之前有摩托車騎士停在路邊穿雨衣;但因為是紅線就被檢舉了,真是好棒棒 文章討論的是「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還真的很難」 我看不出來這裡舉機車案例的關聯為何? : 說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還真的很難呢! 並不難。不能停車的地方就不要開車去;一定要開車就找停車位走過去; 再不然就搭計程車,只要不要在太誇張的地方上下車,通例是不會舉發的。 有些地方不違規真的很難上下貨,這點我倒是同意。 上述第 12 條第 1 項第五款只有 55 條 (違規臨停) 免予發發 所以除非能在 3 分鐘內上下貨完畢,不然 56 條 (違規停車) 被檢舉就不能不舉發。 : 從台北車站出來,如果有任何人要在忠孝東路下車幾乎都是違規。 不是,理由如前述。 -- 可以檢舉,但通常不舉發,何須申訴? 這是另外的議題。 我的回覆是要說明依現行法律及現行執法慣例,「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並不難」。 那當然是個案,顯然他上下客的地方誇張到連警察都看不下去。 https://www.mygopen.com/2020/11/taxi-parking.html 禮讓行人和「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並不難」有什麼關係? 請不要不斷轉移討論主題。 你不會連 56 條違規停車和 55 條違規臨停都沒分清楚吧? 你開計程車嗎?不是的話,和我上面說明的也無關。 我沒有說這駕駛只有計程車,我說明的是 「實務上如果檢舉計程車在紅線讓乘客上下車,大多會用這條不舉發。」 我並沒有說明一般車輛的情形 (因為你原本的文章也只說連搭計程車都違規) 請不要超譯我的話。 「 並不難。不能停車的地方就不要開車去;一定要開車就找停車位走過去; 再不然就搭計程車,只要不要在太誇張的地方上下車,通例是不會舉發的。 」 而且我沒有說一般駕駛不算,我沒有討論一般駕駛的情形。 再次請你不要超譯我的話。 因為我是在回覆他的文章,他的文章通篇只說計程車不能上下車。 前面說了,那個例子跟主題無關,我略過不討論。 所以我不是說了 「 並不難。不能停車的地方就不要開車去;一定要開車就找停車位走過去; 再不然就搭計程車,只要不要在太誇張的地方上下車,通例是不會舉發的。 」 如果你覺得上面這樣很難做到,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依法不予舉發」和「沒被舉發」完全是兩回事。 每個人自己認定沒用,法規的裁量權賦予在執法者上。 1. 我只討論計程車 (因為我回覆的前文只討論計程車) 你一直舉其它的例子來超譯我的話,我就不解釋了。 2. 限速 100km/hr 但超速 110km/hr 才開罰,那開 105km/hr 有沒有違規? 如果在你的定義下這就是違規但不開罰,那我也同意你。 3. 重點不是「計程車臨停上下客不予舉發」嚴格定義上到底是「不違規」還是 「違規但不開罰」,事實上現行法規及執法面就是允許計程車在合理的程度 臨停上下客。 請弄清楚這篇文章的脈絡: - snowanimal 主張「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還真的很難」, 理由是忠孝東路沿線計程車無法上下車 - 我反駁依現行的法規及執法通例,計程車完全可以在忠孝東路沿線上下車 所以主張「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並不難」 我回的是他的文,當然是反駁他的主張,不然是? 我也沒說擴及全部,不要超譯我的話。 「 並不難。不能停車的地方就不要開車去;一定要開車就找停車位走過去; 再不然就搭計程車,只要不要在太誇張的地方上下車,通例是不會舉發的。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0.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6139816.A.61F.html

snowanimal : 對 通常不舉發 但可以檢舉 然後還要自行申訴 06/07 20:11

snowanimal : 但錢櫃在路口,對於復興南路要右轉的車輛就卡住了 06/07 20:12

snowanimal : 我們的條例就是喜歡寫 保留很多"裁量"空間 06/07 20:12

snowanimal : 之前搭車司機說他被檢舉啦,還是那叫做個案? 06/07 20:18

snowanimal : 執法慣例是浮動的啦 現在最熱門的就是禮讓行人 06/07 20:20

snowanimal : 下次換甚麼就不知道了 06/07 20:21

filet : 結果又被洗臉 06/07 20:21

snowanimal : 是吼~前面一堆人檢舉紅線停車成功的不就?? 06/07 20:21

snowanimal : 我停路邊把小朋友搬下去都被檢舉過了 幸好申訴成功 06/07 20:25

snowanimal : 停假日可以停的黃線區也被檢舉過 還好我會申訴 06/07 20:27

snowanimal : 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 << 這駕駛只有計程車? 06/07 20:27

snowanimal :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台北市開計程車不違停不難 對吧 06/07 20:37

snowanimal : 因為依照你的說法計程車司機下車沒事 一般駕駛不算 06/07 20:38

RealWill : 明明講的是一般人,一直強調計程車司機是怎麼了? 06/07 20:39

snowanimal : 我文章寫計程車以外 連摩托車臨時停下來換雨衣都有 06/07 20:45

snowanimal : 而且我有提到我都不敢在那邊讓人上下車 被檢舉過 06/07 20:47

snowanimal : 好的 謝謝 06/07 20:52

applewarm : 說得很好! 06/07 21:05

wpd : 就還是違停啊 06/07 23:30

wpd : 原來車版號稱沒有違停是這樣啊 沒被舉發就不算 06/07 23:31

wpd : 那這樣我在台北也沒違停過 車版算我一份 06/07 23:31

wpd : 可以啊 標準要這樣來看就算我一份 車版不違停仔+1 06/07 23:43

wpd : 每個人都可以自認沒有妨礙 + 沒有罰單可打臉 = 不 06/07 23:44

wpd : 違停仔 06/07 23:44

wpd : 那你的理論必須要已被檢舉 或 員警到場 仍不舉發 06/08 00:06

wpd : 才叫做沒違停 06/08 00:06

wpd : 事實上一堆員警在場 停的多誇張 都是勸導不舉發XDD 06/08 00:07

wpd : 這些照你的邏輯都是 "沒違停" XDDDDDDDDDDDD 06/08 00:07

wpd : 繼續嘛........ 06/08 00:08

wpd : 我今天停在紅線上下客 後車給我叭叭然後小繞閃過 06/08 00:09

wpd : 沒有送檢舉 員警也不在 有法規裁量這行為叫違停嗎?? 06/08 00:09

wpd : 沒有啊 這就是你的"沒違停" 06/08 00:10

wpd : 車板"沒違停" +1起來 06/08 00:10

wpd : 甚至就算員警在 也是逼逼兩下 然後開走 不舉發XDDD 06/08 00:11

wpd : 路人如果問員警擋到了啊 為啥不依法開單 06/08 00:13

wpd : 你認為員警會回 真的擋到了我該開沒開 是我錯了!! 06/08 00:14

wpd : 還是會回 : 這我認為還不算阻礙啦 不舉發 06/08 00:14

wpd : 所以被員警逼走的 都盡量大聲喊我沒違停XDD 06/08 00:15

wpd : 所以我前面還太看低你的理論了 你的理論不管有沒有 06/08 00:17

wpd : 檢舉 有沒有員警在場 都適用 因為你只看被舉發 06/08 00:17

wpd : 依法裁量後的結果 那些自認的你也的確無法打臉 06/08 00:18

wpd : 他的自認 因為只有執法者可以打臉 鄉民都不能打臉 06/08 00:18

wpd : 上傳YT公審 沒送檢舉也無法打臉 就沒被執法者裁量 06/08 00:19

wpd : 啊 沒執法者裁量 自認當然有用 不然誰有用? 06/08 00:20

wpd : 公審說這擋的很誇張 違停了啦 三寶 是有屁用?? 06/08 00:22

ciswww : 又超譯了 06/08 00:25

wpd : #1aNr2qO6 (car) 系列文這篇你理論下就是"沒違停" 06/08 00:38

wpd : 附影片 https://streamable.com/aln8nj 06/08 00:39

wpd : 反正後車繞的過去 走慢一點開慢點也能增加行人穿越 06/08 00:40

wpd : 道的視野範圍 看來台灣的確很多人都沒違停 06/08 00:41

wpd : 車板做跟這台車類似的動作 自認沒違停你要怎麼打臉? 06/08 00:42

wpd : 我講我的結論啦 你的理論叫做"違規但不開罰" 06/08 00:46

wpd : 並不是"不違規" 06/08 00:46

neglect : 你只是反駁了他的主張,但原命題不是只有計程車好嗎 06/08 08:30

neglect : ,計程車不容易被檢舉違停,難道可以擴及全部車輛… 06/08 08:30

Eliad : 其實就是現在人太懶惰,收入又高,所以隨便搭計程車 06/08 11:18

Eliad : ,以前爸媽哪有在搭小黃,少了計程車,交通跟違停會 06/08 11:18

Eliad : 少很多 06/08 11:18

Eliad : 外縣市不管他,在台北市真的不需要搭小黃 06/0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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