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以開車過溪的意義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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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960615 (wangweiju)
時間 2021-02-24 11:18:16
留言 10則留言 (3推 2噓 5→)

無法可罰 就是合法 台灣的法律結構是如此 不然你就搬去法律沒允許就違法的國家啊 還是搬去一個不需要禁止 也不需要允許 但是說你違法就違法的國家 那個國家游泳一百公里就會到哦 不然選個立委來看看 ------------------------------------------ 台灣人總愛用無法可罰 來批評自認不合理 但事實上只有你在不爽的事情 其實我小時候也很抗拒走草地 因為沒有路就不是給人走的 不過我現在只要方便 我連開車都敢大切西瓜 有本事就來阻止我 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喔不對 其實應該說 一切不違法 謝謝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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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14136698.A.5ED.html

e34l892 : 喔 你真棒 長大了呢 02/24 11:28

gx9900824 : 跑大隊接力 我直接退後再往前 就就是第一名了 02/24 11:37

kenness1019 : 法律本來就是最低標準阿 這篇意義在哪 看不懂 02/24 11:51

poolknight : 開三觀... 02/24 12:09

crossmyheart: 早點長大吧 可憐 02/24 12:24

chi17 : 觀感不佳啦 02/24 13:11

maniaque : 錯啦,對岸還是依法辦理,好嗎..... 02/24 13:19

maniaque : 有空去看一下對岸的判決理由,那還是"法條" 02/24 13:20

a22530722 : 對岸是????????????????????????????????????????? 02/24 13:36

w10211 : 講觀感不佳的根本笑話。 02/2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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