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留停期間校長告知復職需擔任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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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8403051 (大吉嶺紅茶)
時間 2022-10-15 14: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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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論法, 當然我也不想當行政, 可是天上掉下鳥屎就得扛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0 教師法第32條第1項第7款 32.1.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7. 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FA2B880E6B46A70B 再根據教育部修法時的說帖 二、有關教師擔任行政職務之義務(草案第32條第11款) (一)現行教師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 並負有包含如 ... 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等義務。因此,現行 教師擔任行政工作之義務已有規定;惟為使「參與行政工作」之規定更為 明確化,修正草案明列「擔任行政職務」,... 校長仍將依其校務推動 理念及需求,尋找適合人選擔任行政職務。 教育部明確說明教師有擔任行政的義務,校長有權利尋找適當人選擔任 所以說最好的方法是訂定法制化的輪替或選填辦法,這樣大家都有糞, 真的不行,那就只能塊陶了 : 簡單說 當行政是合意。 : 除非貴校有校務會議通過的輪替辦法,才有強制性。 : 行政裁量權沒有那麼偉大。https://reurl.cc/xQyxgz : 簡單的來說,有法依法,有規依規,有慣例依慣例, : 什麼都沒有,才有所謂的「行政裁量權」。 : 而行政裁量也受限於「誠信」「平等」「比例」三種基本原則, : 所以你只要舉證校長的裁量不符合以上原則之一, : 那打行政訴訟就不會輸了。 : 看看有沒有鬧大的勇氣?可能被考四條二,或受校長派的抵制, : 再想清楚自己在不在意考績獎金,有沒有提訴願、行政訴訟的能耐? : 想清楚後就勇敢拒絕吧。 : 敝校原有一個漏洞百出的行政輪替辦法, : 後來一個介聘進來的老師勇敢say no,大家才突然醒悟可以say no, : 然後行政輪替辦法就在校務會議被廢掉了。給您參考。 : ※ 引述《ylunjay (我愛夏天:))》之銘言: : : 各位先進好, : : 上一個學年開始請育嬰留停,預計請兩年, : : 因此在上個學期末就告知校長、人事及教務主任會續請, : : 也辦好了續請的行政流程。 : : 但在我繳交完資料,到校長室跟校長知會後, : : 校長卻告知我, : : 因為我請了兩年,所以回來就需要回鍋當行政。 : : (以前當了好多年行政,好不容易可以當導師,請假當下職務是導師) : : 當下有點晴天霹靂,覺得好像被懲罰。 : : 明明請假是自身權益(因為無後援) : : 卻好像只能吞下去。 : : 想知道校長這樣是違法的嗎? : : 以下為《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八條 : : https://i.imgur.com/Dk5tkSY.jpg
: : 認真覺得生育遇到的挫折比想像中多很多。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96.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65816201.A.14F.html

zamp : 同法同樣32條第2項看一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 10/15 15:02

zamp : 之。沒有校務會議的輪替選填辦法,根本不用鳥校長 10/15 15:03

zamp : 至於教育部想修的法,被擋住了啊。 10/15 15:04

porin : 依「有關法令」,請問有關法令在哪??? 10/15 16:21

porin : 修法說帖不是法令吧???修法也沒過啊 10/15 16:21

porin : 不過對一些單位校長主任行政土皇帝沒差啦 10/15 16:22

porin : 反正校內許多事情不配合他們,下場就是四條二款以下 10/15 16:22

porin : 哪像敝校從以前到現在有些行政想當土皇帝卻失敗 10/15 16:24

porin : 實在太小看校內有意見的那群老師了(絕不含教師會長) 10/15 16:25

porin : 人家校內資歷也不淺阿~~(小弟真的佩服她們勇氣) 10/15 16:26

a54888131 : 我的經驗是,法規法條敵不過該校根深蒂固的潛規則, 10/15 17:25

a54888131 : 尤其非市區學校,總有自己的遊戲規則,公不公平再說 10/15 17:25

a54888131 : 不過潛規則未必不好,像敝校就是新進絕不會當行政。 10/15 17:26

castlewind : 以前研習教授說過的笑話︰人菜的時候 前輩說「我們 10/15 17:42

castlewind : 要有倫理」 後來自己資深了以後 後輩說「我們要有制 10/15 17:43

castlewind : 度」 說得難聽 就看誰比較會閃比較會推囉 10/15 17:43

m8403051 : @zamp 32.2講的是 32.1.4 跟 32.1.9, 跟32.1.7 無關 10/15 18:10

m8403051 : @porin 我也不知道有關法令在哪邊, 拿說帖只是說明 10/15 18:11

m8403051 : 教育部這個上級長官想的是什麼, 他認為你就是該當 10/15 18:11

m8403051 : 我找了下舊版法規 103 年版, 原來的 17 條跟後來的 10/15 18:24

m8403051 : 32 條確實不同, 表示這個說帖的修法有通過 10/15 18:24

m8403051 : 可以參考 https://reurl.cc/m3VvKG 10/15 18:24

m8403051 : 只能說, 想辦法建立自己的價值, 至少可以談條件 10/15 18:26

ckwckw : 修法說帖不是法令吧???修法也沒過啊 10/15 20:09

ckwckw : 有時需要參加教師團體 10/15 20:10

zamp : 32.1.7 本身就是依法令了啊 行政工作的法令 是指 10/15 20:23

zamp : 選罷法規定教師有參與選務工作的義務 不是指擔任 10/15 20:26

zamp : 行政人員喔。 10/15 20:26

porin : 抱歉,修法的確有說依有關法令教師有擔任行政義務 10/15 20:34

porin : 但有關法令指的是???高雄市高中以下教師聘約算嗎?? 10/15 20:35

porin : 那老屁股也要阿,為什麼只凹好欺負的菜鳥??? 10/15 20:36

yianhua : 32.1不就說一定要遵 10/15 22:03

yianhua : 履行聘約,聘約反而是最大的要履行的 10/15 22:03

ylunjay : 謝謝~ 10/16 02:20

jenny21529 : 草案就沒過啊 10/16 17:35

m8403051 : 噓之前不會看一下 103 17條跟 108 32條的差異嗎 10/16 21:30

m8403051 : 資料都給了還不會讀 10/16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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