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Teacher
各位老師好
本人於今年一月登記結婚
原本預計四月要去歐洲蜜月
但最近肺炎疫情升溫
歐洲各地也開始出現許多確診病例
旅行社、機票各項損失先不談論QQ
現在可能會取消行程
上簽呈延後請婚假
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3款:
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學校核准者,得於一年內請畢。
依據代理教師聘約辦法第5條:
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
想詢問的是:
1.因代理教師聘約至七月份(現在聘約)
依據上面兩個法規
假設現任校長同意婚假於一年內請畢
而我也繼續在原學校接聘(新聘約)
在這樣的情況下
我的婚假可以延到下一個學年度(一年內)使用嗎?
2.假設我繼續留在原學校接聘,會因為新學年度換了新校長而不讓我請前任校長核准的延後婚假嗎?
3.若我下個學年度在別的學校接聘,是否可以請已經延後的婚假呢?
以上三個問題,不曉得有沒有老師曾有相關的經驗可以分享,或是有老師可以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2.118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83213470.A.4AB.html
推 cat0708 : 換學校理論上一定不行的吧?同學校聘約沒有連續(7/ 03/03 14:34
→ cat0708 : 31-8/1)好像也不行 03/03 14:34
推 ivesuyu : 代理如果換校,後面的學校不一定能同一前一個學校同 03/03 16:01
→ ivesuyu : 意的簽呈喔!因為代課費要新學校支付 03/03 16:01
→ ivesuyu : 相關問題其實有禮貌的問一下人事,就能有最實際的 03/03 16:02
→ ivesuyu : 答案了 03/03 16:02
推 Artmes : 建議快請完!!!代理根本沒保障跨學年度 03/03 22:35
推 pudodi : 先放國內旅遊,暑假再安排出國 03/03 23:47
推 pisciss : 沒出去也快請一請,代理沒人權 03/05 11:29
推 awney : 問人事最準。換學校絕對不一樣 03/05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