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代理老師的年終問題

看板 Teacher
作者 duck08 (一隻鴨子跳進湖)
時間 2014-11-25 23: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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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想要請問一下 如果上下半年 分別在不同的縣市當代理的話 這樣的年終是怎麼算的呢? 我有朋友上半年(1~6月)在臺北 下半年(7月~明年2月)在基隆 都是代理老師 她說問學校人事主任 人事主任說把在臺北的服務證明給他即可 會合併計算 但我上半年在臺北 下半年在宜蘭 詢問學校的人事需不需要把之前的服務證明給她 她口氣很差說不用啊 說臺北的學校會算給你 我只算我自己學校的 呃.....是這樣嗎? 想請問是否每個縣市規定不同呢@@ 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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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anya : 應該是要把之前學校的服務證明給她才對吧 11/25 23:27

claudelee : 要 11/26 01:48

ramonnoki : 是不是他七月代理報到時已繳交過了 所以人事才說不 11/26 07:31

ramonnoki : 用? 照理來說是一定要交服務證明的喔! 11/26 07:32

chingjuwang : 之前跨縣市,是合併計算。像您朋友的人事主任說的。 11/26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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