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379666091.A.ACD.html
推 nickway :推。幫高調! 09/20 17:43
推 aairtight :未兼行政無法使用電子公文系統 09/20 18:53
→ Halfocean :那真是理論上,電子公文系統不可能全校人員都有帳號 09/20 21:06
→ Halfocean :文書組長也不可能這樣開帳號。 09/20 21:07
推 nknujudo :如果加害者身份是教職員工生其一,則老師可以以撿舉人 09/20 21:12
推 nknujudo :身份提出,但重點是真有其事嗎?請輔導老師深入了解! 09/20 21:15
→ Halfocean :敝校文書組長是資深公務員,他不做連校長也管不動。 09/20 21:43
→ Halfocean :所以才說是理論上,連護理師都是好不容易才有帳號。 09/20 21:45
推 mein :好文 推~ 09/20 21:50
→ piranha :臺北市沒有電子公文線上簽核 09/20 23:23
推 likeaflower :基本上學務處知悉依法24小時內要校安通報 09/21 01:31
推 PTgiraffe :1.買一支錄音筆.再重新跑一次程序.輔導->訓導 09/22 14:06
→ PTgiraffe :如果主任還是推託.就找校長.因為一出事的話.校長一定 09/22 14:07
→ PTgiraffe :會被懲處 09/22 14:08
→ PTgiraffe :2.如果校長不處理.就匿名打113.這樣一定會有人來查 09/22 14:09
→ PTgiraffe :而你有錄音的資料.就不會有事情.也達到保護學生的目 09/22 14:11
推 keeho :我覺得每個地方的制度不同 大家只是提供建議 09/23 08:31
→ keeho :保護自己有很多方式 適合你的不見得適合其他人 09/23 08:32
→ keeho :就像你所提出的也是有一些人覺得行不通啊 09/23 08:33
→ keeho :有人提出其他的方式讓原PO參考未必不是好事 09/23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