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私校離職注意事項

看板 Teacher
作者 okcard (嗨嗨)
時間 2013-09-09 22:42:42
留言 7則留言 (0推 1噓 6→)

剛與某網路作家母校訴訟(違約金酌減返還)敗訴,羅列幾點給後進注意: 1.請備妥錄音筆,將相關行政人員與你之間的談話,確實錄下。 且要將你被迫繳交違約金的情況具體呈現。 聽說該校現在還會拿一堆切結書讓離職人員簽,放棄法律權益之類的。 可能被我嚇到了。 2.考上教甄時,可詢問該校人事、教務主任、甚至校長、教育局,若與私校有 契約糾紛,拿不到離職證明書,該如何處理? 當時我以為報到一定要離職證明書,也以為離職證明書要在報到(七月中旬)當天拿到, 在申請離職證明書的過程中(學期末校務會議),出納不肯核章,理由是沒繳交違約金, 為怕旁生枝節,就先繳交違約金。沒想到法院對此點(出納刻意不核章)隻字未提。 反而認為學校的確在8月1日有將離職證明書發給你,卻沒有衡量那是因為繳交違約金後 ,才有的結果。 3.以往我們都認為報到要拿離職證明書,但高雄市聯招卻有註明,可自己簽署已未在他校 任教的切結書。對方律師以此為由,說我明明可拿切結書報到,卻硬要給違約金拿離職 證明,所以是自願給付。所以簡章要看清楚。 4.若未拿到離職證明書,最重要的敘薪? 應該可拿每年的考核書,向人事證明你有晉級。 5.結論:問清楚新校,在還未拿到離職證明書之前,可否另外有方法報到、敘薪? 若一切妥當,便可與私校走法律程序,違約金一定要賠,但法院應該會視狀況 酌減。大約開庭4-5次就可解決。 6.問題:私校契約上,明明寫著:要繳交20萬元才得發離職證明書。已經違反法律的保障 ,難道沒有任何機關或法律可以懲治?請版友指點一二。 -- ◆ From: 114.27.143.41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378737765.A.E32.html

lipid :您有請律師嗎? 09/09 23:44

okcard :沒有,20萬酌減10萬,不符成本,就自己寫訴狀 09/10 00:13

smilelover :XD 09/10 01:02

lipid :這沒什麼好噓的,遇上了才會知道,契約沒違法。 09/10 08:35

lipid :告不贏是正常,打官司有時候有個好律師比較有利 09/10 08:37

lipid :只是這種小金額的,不划算 09/10 08:38

okcard :不過以違約金未交,扣住離職證明不發,應該違法吧? 09/10 09:02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