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民] 推文回應徵求文放行

看板 TaichungBun
作者 goodman (好人)
時間 2015-01-16 12:08:14
留言 33則留言 (14推 0噓 19→)

: 主要訴求:目前板規允許徵求文可以超過建議售價,但是如果在推文回應徵求文 :      舉例:有人徵求小米手環400元(建議售價395) :         推文說:我賣你(違反2.1.11無文可刪要水桶28天) : 推文說:我賣你400元(違反2.1.11.15無文可刪水桶60天) : 針對這一個部份我認為應該要放行~ : 買方都願意花大錢買了... : 為什麼賣方不能用他期望購買的價格賣他? 認同修改後的訴求 所以回文參與公民 在下看法: 交易文與徵求文 一個是賣一個是買 原本應該是無交集 徵求文的推文裡 一定會有供給方的推文 但是在現行板規裡 將供給方認定為賣方 所以產生了交集 因此 供給方被施予了交易文之各項限制 稍屬不合理之判定 解決方案 1.徵求文禁止推文: --治標不治本 大絕 最省事 (板主)最方便 也(讓使用者)最不便的方式 治標不治本 因為一定還是會有傻瓜推文中招 2.徵求文的 供給方推文 除罪化: 地方板主要是著重在便利性 今天我看到一篇徵求文 剛好我可以滿足他的需求 所以我推了文 台中人在台中板發文徵求 --為了便利 我直接推文 --也是為了(個人)便利 因為寄信麻煩推文方便 若只因為「推文表達可以滿足他人需求」而被視為賣方 附加上了交易文各項限制之枷鎖 此舉稍嫌不合理 3.除罪化之下的特例: 當然事情不像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例如 假設小米行動電源的官方售價是395 A:我想買小米行動電源 用400買 B:我400賣你 上面這兩句 徵求價=供給價 OK A:我想買小米行動電源 多貴都買 急用 請報價 B:我400賣你 上面這兩句 徵求方沒提供價錢 雖然供給方的供給價高於官方售價 但還在可接受的範圍 A:我想買小米行動電源 用400買 或(A:我想買小米行動電源 多貴都買 急用 請報價) B:我2000賣你 上面這三句 供給價明顯大於徵求價或官方價過甚 導致板主會為了抑止這類行為發生 而將供給方視為賣方 以求省事+方便管板 其實為了方便管板並不是什麼壞事 但如何讓前兩個案例能受到合理對待 才是重點所在 我覺得在徵求的板規裡 加上: 回應徵求之推文不受交易文之限制,但供給方之售價不可超過官方售價1.2倍以上 是稍為合理一點的方式 當然 要設定為幾倍才算合理 仍有討論空間 也或許有人會覺得 絕對不可以高出徵求價(未寫徵求價則以官方售價為主) 才是合理的規定 那也可以改為: 回應徵求之推文不受交易文之限制,但供給方之售價若超過徵求價 或官方售價,則限制不可推文,請自行使用站內信與原PO議價 當然廢話講這麼多 在實務上 還是會遇到更奇怪的特例 所以以上僅代表個人目光短小之意見 如果有不合適的地方 請各位多多討論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9.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21381297.A.C6D.html

Frendy: 論述鮮明~上色好閱讀~推 01/16 12:39

Frendy: 還有一種 A:我要買小米手環400元 B:我賣你 這個部分也違規 01/16 12:40

Frendy: 我覺得這種比較慘... 01/16 12:40

goodman: 那種不用提了 解決方案2已代表 我賣你 處於OK的狀態了 01/16 12:52

Frendy: 好的 了解 01/16 13:05

lzetn: 這樣比較正常 本來那篇超亂=.= 01/16 13:18

Frendy: 還差一篇~ 01/16 14:19

Frendy: L大~有什麼不足~請具體說出~不要只是會批評~ 01/16 14:44

sean7073: 大推樓上 01/16 15:34

Frendy: 樓上是我嗎? 01/16 16:06

Frendy: S大如果針對此問題有意見也可以發公民文~~~還差一篇... 01/16 16:07

lzetn: 我在那篇已經講完了 你本來的文章問題很大= = 01/16 16:52

lzetn: 針對現在這點的話 我是支持的 01/16 16:53

sean7073: 我身分不太適合發耶,會被檢舉分身... 01/16 17:20

redmj110: 帳號部都判不是分身了吼! 01/16 17:29

redmj110: 重點是要提出具體建議,不是只會批評 01/16 17:30

lzetn: 具體意見就是全面廢除交易文 改在至底 我早發過了 01/16 17:33

sean7073: 問題是版主有權送帳號部,被送一定次數就掰了 01/16 18:32

sean7073: 對了,我也發過具體意見唷,歡迎查詢我文章 01/16 18:33

youngpool: 不認同可以高價賣,因為能高多少並不容易判定 01/16 20:32

youngpool: 容易產生板務糾紛,甚至可能變成黃牛營利的溫床 01/16 20:33

youngpool: 基於學術論壇立場,開放交易已經over了 01/16 20:33

youngpool: 再者,推文打上價錢不過就是多幾個字而已 01/16 20:33

youngpool: 另外我建議應該重點在探討2.3.5,因為此條不是專為徵求 01/16 20:35

youngpool: 而設立,綁再一起討論容易模糊焦點,產生買賣雙方對立 01/16 20:35

Frendy: 回應S大不好意思太晚關注台中版當時沒有跟到 01/16 21:27

goodman: 235的確不是專為徵求 但徵求推文就一定會產生235的問題 01/16 21:28

Frendy: L.大你的建議我有搜尋到。不過好像沒有人跟著發。所以沒過 01/16 21:28

Frendy: 門檻 01/16 21:28

Frendy: L大 原本文章沒得到支持我也直接砍了 01/16 21:29

goodman: 原PO(修改後)的訴求 的確是在探討235衍生的問題 並無不妥 01/16 21:30

lzetn: 我後來沒看文章了... 我倒彈的本來的 修改過後OK的! 01/17 00:04

lzetn: 是 01/1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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