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pidClown/M.1488503010.A.037.html
推 egh: 看起來只是用束帶連接一條不用1塊...03/03 09:19
→ lunhsuan: 還好沒摔傷不然捷運局又要被告了03/03 09:49
→ seed8881007: 87 03/03 09:55
推 HaoJia: 幫捷運QQ03/03 11:19
噓 alfand: 感覺是不好意思才跑的啊…,想公審可以不要用笨版嗎03/03 12:39
→ alfand: 那可以不要加後面那段啊03/03 13:14
推 sj985714: 難道樓上是當事人03/03 14:01
推 CTUST: 推,真要究責調監視器告都成,臭瞎子三寶 03/03 15:26
推 lamboyoyo: 三寶做出這種事是應該感到羞恥,拿不好意思來當藉口逃 03/03 15:27
→ lamboyoyo: 避責任就更沒品了,某樓不要對號入座喔ㄏㄏ 03/03 15:27
推 sunsweet: 管她是不想面對還是不好意思面對,都是肇事逃逸啊。何 03/03 15:31
→ sunsweet: 必怕人家說呢~ 03/03 15:31
推 greensdream: 沒有指名算公審?某樓是認識膩? 03/03 16:48
推 junior0929: 某樓當事人嗎?發生這種事本來就很扯還不告知工作人 03/03 18:09
→ junior0929: 員還走掉就有點肇事逃逸的感覺 03/03 18:09
推 s0930194: 當事人出面了?! 03/03 19:18
推 sjps30607: 連是誰都沒講怎麼公審啊....XD這個也po一篇好嗎 03/04 03:59
推 alienrose: 當事人你好 03/04 11:45
推 mrwooo: Hi 當事人 03/04 13:31
推 a860561: 哈嘍當小姐~ 03/04 20:28
推 trenteric: 我相信許多酒駕肇逃的也是因為感到不好意思 03/05 00:49
推 vivi0527: 所以不好意思就可以跑了喔==?A大邏輯 03/05 16:06
推 evil3216: alfand支持肇事逃逸 (筆記 03/06 01:59
推 shine0542: 撞壞東西是都不用講的喔?很沒品啊 03/06 10:22
推 ji394snoopy: 做錯事還怕公審歐ㄏㄏ 03/06 10:51
推 tAmoloko: 做錯事就可以公審?邏輯好棒棒 是說這篇文也沒公審啦 03/11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