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管會打詐優先修洗防法 劍青檢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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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azsedcft (如果你也在現場)
時間 2024-04-25 03: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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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金管會打詐優先修洗防法 劍青檢改:先善盡行政管理再談入罪 原文連結: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651345 發布時間:2024/04/24 12:56 記者署名:錢利忠 原文內容: 為杜絕詐騙犯罪亂象拖垮有限的司法資源,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多次呼籲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應先善盡行政管理,再談入罪。針對媒體報導,金管會將優先修改洗錢防制 法,對所有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未登記經營業務將受刑責一事,劍青檢改今聲明,對 此種缺乏行政管理配套,就先求刑法入罪的作法,歉難認同。 以下為劍青檢改今日聲明內容: 虛擬貨幣詐騙陷無政府狀態 請金管會先善盡行政管理再談入罪 前(22)日報載:「為加強監管虛擬資產犯罪亂象,金管會將優先修改洗錢防制法,對所有 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未經登記就經營業務,將會遭受刑事責任」云云,表面看似全面 納管,實際上恐成:「金管不管,都讓你司法管」,本會對此種缺乏行政管理配套,就先求 刑法入罪的作法,歉難認同,為此聲明如下: 一、當前各類詐騙案件中,以虛擬貨幣之詐騙金額最大,全台被害人損失最重,許多家庭破 碎。此類案件追查困難,原因在於前端行政管理缺漏,導致後端司法難以調閱勾稽,且因為,司法難以界定其法律(注意)義務及違法犯意。實際案件中,許多犯嫌都自 稱「個人幣商」,大肆收受詐騙款項,皆抗辯沒有違反任何規則,都不知情云云,最近更出 現某蔡姓「個人幣商」造成全國性大規模被害人受騙案件竟獲判無罪的結果,檢方譁然,全 國此域猶如陷入無政府狀態,檢方幾已無能為力。 二、目前金管會仍然只願意針對極高門檻的交易所和平台業者進行輔導,至於其他次級業者 或「幣商」,均屬「化外之民」,一概通通不管。每次開會就找這幾家業者一起高呼宣示, 圈地自嗨,置現實於不顧。各局處面對燙手山芋,避之唯恐不及,主管單位又從銀行局改成 證期局,甚且研議要把虛擬貨幣分成「穩定幣」和「不穩定幣」,說「穩定幣」是「涉及央 行權責」,簡直現代版「擊鼓傳花」! 三、金管會目前最新政策竟是,我只管願意找我登記的高門檻業者(而且我還盡量少核准) ,其他一律劃為「非法」,都送給司法判刑!如此缺乏行政配套的政策,猶如眼見全國交通 大亂,不思先劃定道路標線號誌,讓各類車輛、行人分道、分流,讓交通有序暢行,卻只授 權幾家客運公司可以營運,其他人只要上路就司法判刑!這樣就會有秩序嗎?更離譜的是, 現行《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諸多缺漏,對於「業者」、 「個人幣商」和「個人投資客」既無認識,更毫無區辨,混亂定義之下,如此直接入刑,根 本無法搭配操作,不僅衍生更多司法紛亂,更讓詐騙持續禍亂全台! 四、本會去(112)年6月舉辦打詐實務研討會,已明確要求儘速將「個人幣商」納入管理, 更曾提出具體建言,惟金管會迄今幾無作為,惟一具體的就是,主管單位從銀行局改成證期 局,令人沮喪。本會主張,金管會應先完善行政管理,根據市場行為態樣,訂定各類型服務 業者之資格及規則,除有歐盟規則(MiCA)可以參考外,新加坡《支付服務法》亦開放多種 不同服務類型的許可證,盡可能包容納管。 至於「個人幣商」亦應明確定義,以便納管,明訂特定期間達一定交易金額及次數等條件, 即應辦理商業登記、稅籍登記,要求依循明確的KYC程序、在合法平台交易、保存交易資訊 等規則辦理,違者先設定各式裁罰、補稅、凍結等行政措施,讓市場上大多數願意守秩序的 各級業者與幣商先有法可循,然後,才能針對那些抗拒申請許可卻又偏要從事交易服務之人 士,考慮以刑法入罪。本會將持續關注,並於相關研討會探討倡議,期待金管會新任主委揚 棄舊思維,共同為反詐盡一份心力。 心得/評論: 1.詐騙案件中以虛擬貨幣之詐騙金額最大,被害人損失最重。 2.前端行政欠缺管理,後端司法難以調閱。 3.主管單位從銀行局改成證期局。 4.研議把虛擬貨幣分成「穩定幣」和「不穩定幣」,「穩定幣」涉及央行權責。 今年1月美國開放比特幣ETF,看來還要等? -- 「謝謝你們的存在,讓我看到自己的存在」 -- 04/25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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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bai5566 : 這算股版範疇嗎? 04/25 03:50

olaerc23564 : 打一些金鏈總會打到一些公司 04/25 04:37

yoshilin : 連Apple,Google都有儲值金,是能防什麼? 04/25 05:06

yoshilin : 還是學中國,全部實名制,Appleid一人只能一個? 04/25 05:08

DarkerDuck : 借轉 04/25 05:27

banmi : 我也很好奇跟股版的關係在哪裡? 04/25 06:17

imba789 : 詐騙抓不到先搞有的沒的 04/25 06:20

nidhogg : 司法圈也是推責任而已 04/25 06:34

jokem : 檢也多到辦不下去了 開始找別的機關去死 04/25 06:40

pwseki206 : 檢方真的被塞爆了啦,幾天前saber不是有提到 04/25 06:42

pwseki206 : 幾天前才有推事掛點,再不作為真的會出事。還是... 04/25 06:43

pwseki206 :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反正司律司特成千上萬人考,不是 04/25 06:43

pwseki206 : 這樣吧大佬 04/25 06:44

nidhogg : 塞爆有數據嗎?塞爆就把效率降低或加人啊 04/25 06:48

qk3380888 : 難怪臉書大跌 04/25 06:49

nidhogg : 司法圈的問題就是要維持神聖權威性,放棄企業效率 04/25 06:49

nidhogg : 化的管理,但又很愛哭負擔重。 04/25 06:49

nidhogg : 但這本來就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你要進入門檻高、專 04/25 06:51

nidhogg : 業別人不懂,多數情況你說了算,一方面又要把責任 04/25 06:51

nidhogg : 往外推。 04/25 06:51

nidhogg : 不然把進入門檻高加人啊,跟你講啦,這些司法圈的人 04/25 06:53

nidhogg : 九成也不要。 04/25 06:53

nidhogg : *進入門檻降低才對。 04/25 06:53

pwseki206 : 司法機關不加人(X) 員額已滿無法加人(O) 要不要加人 04/25 06:55

nidhogg : 看韓國醫生爭議就知道,醫法都是愛用大量員額限制保 04/25 06:55

nidhogg : 障自身權益的業種。 04/25 06:55

pwseki206 : 是人總說的,能加早就加爆了 04/25 06:55

nidhogg : 嘴巴喊累,真的要動到核心利益,馬上又喊會降低司法 04/25 06:56

nidhogg : 品質ㄌ 04/25 06:56

nidhogg : 還有司法圈不管檢院都一樣啦,現在喊金管會、央行 04/25 06:59

nidhogg : 等行政機關要訂規則,但不好意思喔,到個案它又有 04/25 06:59

nidhogg : 自己獨立判斷空間,沒有在鳥你這些行政機關規定的, 04/25 06:59

nidhogg : 司法獨立嘛。 04/25 06:59

saber50116 : 這四年行政院指示增加幾百名檢事官跟助理,詐騙的 04/25 07:08

saber50116 : 案子一樣爆啊。 04/25 07:08

saber50116 : 法官本來就不受行政規則約束,但國家可以從刑法及洗 04/25 07:09

saber50116 : 錢防制法上面修法,加重刑責 04/25 07:09

goodevening : 台灣司法機關最好跟韓國醫生一樣啦 你問100個司法人 04/25 07:12

goodevening : 員要不要增額都一定說要啦 錢一樣還案件還變少誰不 04/25 07:12

goodevening : 要 04/25 07:12

saber50116 : https://i.imgur.com/PjEdBko.jpeg 04/25 07:15

saber50116 : 你要的數據。 04/25 07:15

Re12345 : 詐騙就是詐騙有啥好管的 04/25 07:29

Re12345 : 所謂的管理只是用來幫忙脫罪的說詞 04/25 07:30

nidhogg : 所以思考邏輯就有問題了,要大幅加人然後要錢或其他 04/25 07:33

nidhogg : 利益不動,哪有這麼爽的事。 04/25 07:33

nidhogg : 別板就算了,這裡應該是股板ㄅ 04/25 07:34

nidhogg : 先讀一下,為了養廉、為了國民司法品質。這跟醫生 04/25 07:36

nidhogg : 的為了國民健康品質是差不多的理由。 04/25 07:36

f12sd2e2aa : 有人不懂還能出來大談 好丟臉 04/25 07:45

pwseki206 : 難怪我法界朋友會選擇躺平擺爛,真的不愛這樣說:一 04/25 07:46

pwseki206 : 堆不懂法律學(不求多高深,就把法緒看完就號)在那邊 04/25 07:46

pwseki206 : 大放厥詞毫無理由的謾罵,聰明如你有兩個選項:一是 04/25 07:47

pwseki206 : 燃燒自己被罵翻、二是躺平擺爛被罵爆,哪個比較好? 04/25 07:47

pwseki206 : 答案應該很明顯了。只能說,長期以來仇恨文官的風氣 04/25 07:48

pwseki206 : 最後誰獲益、誰受害?點到而止各位深思阿。 04/25 07:48

Kysol9 : 詐騙促進經濟成長你敢嘴? 04/25 07:48

pwseki206 : *就把高普考法學緒論看完就好 04/25 07:48

nidhogg : 真的笑死,要說大放厥詞我沒意見,畢竟這個很主觀, 04/25 07:53

nidhogg : 但是謾罵在那裡。 04/25 07:53

nidhogg : 啊啊啊,我被謾罵了,我要躺平了。 04/25 07:54

koumoushou : 直接修法提高刑責更有用吧 04/25 07:57

no2muta : 勉強跟股板有關啦 比特幣etf複委託現在不能買 04/25 08:04

ali210 : 以為司法機關自己不想加人太好笑了吧,總員額法就擺 04/25 08:07

ali210 : 在那邊,每年司法院都在求增加上限,搶名額搶不到啊 04/25 08:07

ali210 : ,全國司法人員總上限1萬5千人,案件再多人數上限不 04/25 08:07

ali210 : 可增你敢信 04/25 08:07

whitefather : 等等,要先檢討200億大部吧 04/25 08:09

no2muta : 但是p2p還沒有法律規範 哈哈 04/25 08:10

thg156yu789 : 每個都抓去關要怎麼洗錢 04/25 08:25

Augusta : 怕冤獄要求院檢無罪推定,但主管機關又怠於造冊監理 04/25 08:43

Augusta : 又講私法自治交易自由,院檢也很難起訴辦案,卻又全 04/25 08:44

Augusta : 怪院檢恐龍,院檢真的裡外不是人,當然爆炸。 04/25 08:45

lf2net4589 : 問就是為什麼警察總喜歡把消費糾紛列為詐欺函送檢察 04/25 08:52

lf2net4589 : 署 04/25 08:52

rrroooqqq : 怕自己人先被告吧,一堆講話不負責亂畫餅騙人套 04/25 08:54

eddy13 : 遇到政治人物相關的詐騙,檢調先不要偷偷畫線吧 04/25 08:55

boards : 詐騙橫行…全球年損1.02兆元 04/25 09:17

boards : 新加坡人被騙最慘 04/25 09:17

boards : https://i.imgur.com/EDceQaj.jpeg 04/25 09:17

nidhogg : 詐騙變多就犯罪型態改變而已,現在就交易越來越方便 04/25 09:23

nidhogg : 啊 04/25 09:23

nidhogg : 退回去什麼都要跑銀行,然後交易要delay3天才出去, 04/25 09:24

nidhogg : 我看也沒人想要。 04/25 09:24

ko74652 : 我倒覺得是教育出問題跟太貪婪 新的手法被騙還說得 04/25 09:58

ko74652 : 過去 但很多案例還是舊手法 新聞每天都在報還是有 04/25 09:58

ko74652 : 人被騙 04/25 09:58

kevinmeng2 : 提醒原po,股票賠錢不算詐騙唷! 04/25 10:17

Lowpapa : 犯罪天堂 04/25 10:41

phoenixtwo : 幹嘛幫虛擬幣背書什麼穩定幣 04/25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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