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548673760.A.D61.html
→ abc01251: 拿資遣費就好 不要留下來 這種公司 閃比較重要 01/28 19:27
推 supra5588: 謝謝樓上的資訊提供,我希望可以好聚好散,該給的給我 01/28 19:41
→ supra5588: 就好了,時間不該浪費在這種人身上,何況台灣的司法.. 01/28 19:41
→ supra5588: .呵呵 01/28 19:41
推 b10007034: 司法是保護懂的人,不是像樓上說的那樣不堪。 01/28 20:12
推 b10007034: 而且都有人告訴你做法了,還這個觀念,我看你是懶得去 01/28 20:16
→ b10007034: 暸解吧? 01/28 20:16
→ b10007034: 有的時候該給的就是不會給你,只要遇到慣老闆 01/28 20:17
推 xsoho: 資遣也沒多少錢 01/28 20:47
推 oneheat: 收集證據 這四個字就一堆人不知道怎麼做了 xd 01/28 20:51
推 ohgami: 雇主要提出有做約談和績效改進計畫的證據 01/28 21:17
推 ccpz: 資遣費也沒多少,老闆就乾脆點發一發吧 01/28 21:20
推 abc01251: 大家說的都有道理~但我會選擇拿該拿到 把時間省下來 01/28 21:26
→ abc01251: 投資自己跟找工作~ 好聚好散也不是我的目的~單純覺得 01/28 21:26
→ abc01251: 這種公司 能在離開多拿一筆 真的是賺到了 不然過幾天也 01/28 21:26
→ abc01251: 是自己離開 以上供原po參考~ 01/28 21:26
推 a126sam01: 推這篇,感覺很實用~ 01/28 21:45
推 smalldra: 拿資遣直接找下一間 浪費太多自己時間沒意義 01/28 22:32
推 vi000246: 想出氣的話寫個腳本攻擊前公司就好 上法院浪費時間 01/28 22:53
推 fg008kimo: 在CODE裡面加BUG阿 01/28 22:56
推 giacch: 不要在code裡面加bug... 我code我存在 by 挫賽工程師 01/29 00:29
推 oherman: 2樓想法太奴… 01/29 10:05
→ aegisty: 太奴...輪到你時願意花這麼多時間耗再說 01/29 10:08
→ bndan: 不找事的不算奴 奴的是還幫收尾的 = = 寫程式這行每天在嘴 01/29 12:49
→ bndan: 的最多就是維護 原PO的例子 基本上就是資勞認知不同步 這種 01/29 12:50
→ bndan: 情況只要擺上"程式"+人離職 過不久是死坑還是沒你沒差後續 01/29 12:51
→ bndan: 就知道了..不是說要弄成死坑才是沒你沒差 只是大多數複雜的 01/29 12:51
→ bndan: 東西 純長時運作一回事 要修改或是"超出使用範圍"這就是另 01/29 12:52
→ bndan: 一回事了...既然原PO認為很有存在感 那後續出現死坑機會大 01/29 12:53
→ bndan: 這時那個坑會讓公司很麻煩的情況下..何必鬧事呢 (攤手) 01/29 12:53
→ h866: 二樓,真的可以體現台灣溫順奴性,顯示台灣長輩教育成功 01/29 14:36
→ viper9709: 一樓正解 01/31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