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iCheck徵Data Engineer(消費資料)

看板 Soft_Job
作者 peter7258 (I'am Peter)
時間 2017-10-21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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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營運方向調整,職缺已關閉,謝謝大家來信。 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 愛雀客股份有限公司,24766813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13樓 職缺: Data Engineer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2年以上用機器學習模型或是統計模型分析資料的經驗 具有理解算法、模型並依據情況修改,根據結果調整方向、實作且修改實驗計劃的能力 能解釋資料或模型在現實中的意義 曾有利用模型解決現實問題的經驗 喜愛主動學習 熟悉Python 熟悉validation, A/B test 熟悉推薦系統相關模型:包括不限於Collaborative Filtering, latent factor model, content-based model and hybrid 加分條件 精通Bayesian approach, include but not limited to bootstrapping, calibration, MCMC 熟悉transfer learning, semi-supervised learning or reinforcement learning 熟悉零售或消費紀錄或從事過消費者行為研究 碰過完整的data infrastructure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 否,我們給的電腦是Macbook Pro touchbar版+24寸螢幕 薪資(月薪): 7~9萬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14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全薪計算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 每日工作時間: EX:09:00AM~6:00PM (7.5小時) 中午休息(12:00~13:30) 每周工作時間: 7.5*5=37.5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比照勞基法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我們是亞洲第一個拿到屈臣氏POS銷售資料分析的公司,合作客戶還有知名便利商店等 我們有2位台大經濟系的教授當經濟學家,利用個經的定價策略與需求的價格彈性(係數), 去找出每一個商品的價格與需求關係,協助做最佳定價與商品促銷組合設定。 我們的服務以推薦系統為核心,應用上除了商品推薦外還有優惠券促銷訊息推薦等,演 算法除了考慮商品喜好度外,還會加上價格因素。 我們擁有超過1億筆以上零售消費資料的處理經驗,希望可以找到對這類資料有興趣與 經驗的夥伴一起加入我們! 工作福利: 每月聚餐 零食區 研討會進修補助 公司分紅與獎金: 年度公司獲利20%分紅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來信標題:應徵Data Engineer [email protected] 附上簡歷或作品皆可,謝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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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shin528: 內容看起來是 data scientist 10/21 21:16

NSYSUEE: 薪資還不錯,推 10/21 22:09

drajan: 台灣的data engineer都要點data scientist的技能啊 10/22 00:30

goldflower: 聽起來完全不是data engineer的工作XD 10/22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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