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配合職場霸凌申訴接受調查可否支領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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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ymandy (文字失效 瞬間)
時間 2025-06-16 13: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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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機關在職場霸凌申訴案件調查時,需要申訴人、被申訴人(兩造皆機關內部同仁,惟工 作地不在一起)自工作地到開會地點接受調查及陳述,證人(非機關內人員)亦前來說明,請 問: 1 兩造是否可機關本於權責給予公假讓他們來調查? 2 若可公假,兩造是否"無法"請領交通費?或必須要確定與執行職務有關係才可以支給?( 目前尚難論斷是與執行職務相關的口角) 3 證人部分,可以在上簽准支交通費後,逕予支給嗎?是否有抵觸主計出差旅費的相關規定 ? 以上,懇請賜教,謝謝。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5.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50051792.A.49A.html

maniaque: 1公假沒啥問題,2看會計那邊,3.屬公務,比較沒問題 06/16 14:51

maniaque: 2的話,申訴暨被申訴者,其實還有一個身分叫作 證人 06/16 14:53

maniaque: 倘若會計那邊沒有對這方面有共識,那核交通費就有點.... 06/16 14:53

maniaque: 就看你怎簽了,反正簽得好,就沒啥問題, 06/16 14:54

maniaque: 因為這是援引刑事訴訟法的概念 06/16 14:55

GXIII: 做功德 大家說好不好啊 06/16 16:36

Khaled: 肯定是做功德== 06/16 19:01

railman: 去保訓會的話有得領嗎? 06/1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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