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國旅卡核銷問題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時間 2018-11-04 19: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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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請益] 國旅卡核銷問題 : 時間: Sun Nov 4 18:43:18 2018 : : 想請問一下 : 1. 11/09(五)當天已請特休 也訂好了住宿 : 那麼11/09那天可刷‘’兩個人‘’的高鐵來回票(台中至台北11/10回)嗎? : 還是只能核銷ㄧ人? : : 2. 另11/09到達住宿刷卡完後,台北工作的家人會跟我拿國旅卡,11/09當晚家人會從台 : 北回台中再刷ㄧ : 筆來回票,想請問核銷上這是可行的嗎? : : 不好意思問題比較複雜,謝謝版友。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93.10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1328200.A.423.html : ※ 編輯: ValerieHsuan (180.217.193.103), 11/04/2018 18:43:48 : 推 chasel99: 1.都可,2.可行 11/04 18:47 嚴格說起來....... 這叫 "盜刷" 吧... 而且,本質說起來.. 請問,這種做法 跟先把國旅卡寄給遠方家人,然後休假那天沒出門 由家人刷不用持卡人簽名的車票 有什麼差別呢?? 前陣子板上也討論過 休假日到火車站,刷卡買非休假日使用的火車票,是否可列入補助?? 個人想了很多,得到的心得其實是 不違反 以改進措施來講,裡面提到了這一段話 ==== 餐券及金飾與珠寶等具儲值性質,屬無法確定實際使用日期之消費, ^^^^^^^^^^^^^^^^^^^^^^^^^^^^ 與國民旅遊卡政策目標不符,不得列入休假補助費核銷範圍。 ==== 從上面標列出來的 ^^^ 來講,個人得到的心得就是 可以明確實際使用日期的票券,仍屬合於補助項目的消費. 當然,若擔心的話,至少實際使用票券的那天,請個最低限度的半天休假 就符合了 -- 可是啊,更抽象來講 到底是要補助消費,還是引人入罪?? 檢察官真起訴,可不一定在法庭上有勝算 國旅卡可以拿去捐,就已經是自己打嘴自己的政策了 換個角度,我今天消費之後,直接東西送人,犯不犯法? 直接打八折賣掉,犯不犯法?? 我東西消費之後,晚兩天開箱,有沒有犯法?? 我買車票,晚兩天搭車,有沒有犯法?? 至少到現在為止,整個國旅 Q&A 完全不解釋 買已經劃位的非休假日車票 是否屬於不得補助範圍?? 國旅卡 Q&A 只界定 "無法明確知道實際使用日期的消費,不得補助" 從這邊反證,明確知道使用日期的消費,自然屬於可以補助範圍 國旅卡有預購交易選項,可以刷卡日非休假日,但實際使用 是在休假日這一塊的核銷,這是制度的補強. 那,休假日的消費,是否有管到無限上綱?? 好像到現在為止沒有額外說明. -- 總之,不要問我該給你怎樣的回答, 這些是我從條文上得到的心證與認知. 但,我若是觀光局窗口,我只會給你一句 "請本於權責,依規辦理" ^^^^猶未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40.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1332610.A.7E0.html

jjer: 系統可矇騙,怕的是被檢舉,不要騙假跟錢,會出大事 11/04 22:49

BlackCoal: 還是那一句老話:請全面取消不公不義的國旅卡 11/05 04:31

BlackCoal: 打錯字,是圖旅卡 11/05 04:31

kech: 嚴格說哪個可以核銷的東西不能買後轉手賣掉? 11/05 08:20

WTF1111: 系統很好騙啊,旅行社買的出國機票都算合格消費了,敢不 11/05 14:13

WTF1111: 敢報而已 11/05 14:13

wieter: 只是刷個16000元很難嗎,五星級飯店住個三天兩夜,餐餐吃b 11/05 20:48

wieter: uffet直接搞定,不懂為什麼要一直挑戰法律規定 11/05 20:48

roy147yo: 五星級飯店3天2夜16K根本不夠刷好嗎 太小看台灣的物價了 11/05 22:50

thunpuenchu: 沒有挑戰法律規定的問題,真要告上法院就法論法的話 11/06 19:00

thunpuenchu: ,鹿死誰手尤為可知 11/06 19:00

fcz973: 怎麼會覺得上法院爭國旅卡有贏的餘地?最高行都認定是給付 11/06 22:32

fcz973: 行政的"補助"了 11/0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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