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謝謝先前推文sakamooto大、xiun0723大與willy1616大的熱心解答,
已確認A職系與B職系不在同職組內,
且無習得B職系相關科目20學分,無法申請銓敘資格,
B職系屬冷門類科,開課學校少,加上地緣關係,故放棄以修習學分的方式取得銓敘,
只好在轉職系的三條路上(修習學分、職系職組表跨轉、考試)選擇考試一途,
修假年資的問題,xiun0723大已解釋非常清楚,十分感謝。
另外想再請教一事,
實務訓練期間薪俸會依照原A職系已銓敘的六本一職等敘薪,
還是照B職系的五本五職等敘薪?
再次感謝大家解答。
: ※ 引述《ovaka (haha)》之銘言:
: : 各位先進好,
: : 小弟是現職公務人員(102年高考考取A職系,綁約期已滿,無轉調限制)
: : 今年有幸高考放榜考上B職系,
: : 惟A與B乃不同職系職組,
: : 不符合考試分發視同轉調之條件,面臨四個月年資中斷的問題(且無法縮短實務訓)
: 1. 因未敘明A或B職系究係為何,資訊不足,尚難提供建議
: 可先參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9條規定
: 2. 依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
: 受訓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於其報到後十
: 日內,依報到時所填載之資料,函送保訓會核准免除基礎訓練:
: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最近四年內曾受同等級以上考試錄取人員基礎
: 訓練成績及格者。
: 就原PO所提資訊,因原PO於104年高考考試錄取
: 且102年高考業經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成績及格者(同等級最近四年)
: 得符合上開規定
: 應由實務訓練機關於上開規定期限函送保訓會核准免除基礎訓練
: (小提醒:保訓會核准免除基礎訓練與休假年資中斷係屬二事)
: : 針對休假年資的部分,先前已參閱過代碼 #1M0yZH19文章,仍有疑問,
: : 想請問依目前休假年資14天,今年(104年)11月新機關報到,
: : 於105年3月實務訓練期滿後,
: : 105年可休假日是否依照比例計算(2/12)*14 = 2.33 為2天,
: : 還是要等到106年始有休假可請?
: 3. 若符合免除基礎訓練,原PO於報到日(104.11.X)起取得考試及格證書並派代先予試用
: 因此,105年得以全年考績參加評比
: 至於休假部份,參照銓敘部103.9.1部法二字第1033865849號令第一點第(二)小點
: 並依據PO所述休假年資14天來計算
: 原PO在105年休假為14*(2/12)=2.3(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得併計2.5天)
: : 感謝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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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6.109.102※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6283181.A.B5C.html
推 willy1616: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9條規定參照 10/31 17:45
→ willy1616: 因此,因未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自無從占缺訓練 10/31 17:46
→ willy1616: 准支原敘級俸 10/31 17:47
→ willy1616: 上開辦法第29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反面解釋 10/31 17:48
→ ovaka: 感謝解答 11/02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