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翻譯] NBA的訴訟和NFL有何不同?

看板 NBA
作者 QQren (QQ)
時間 2011-08-09 23: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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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 (.....................) 看板: NBAGM 標題: [翻譯] NBA的訴訟和NFL有何不同? 時間: Mon Aug 8 19:10:05 2011 http://thebostongarden.pixnet.net/blog/post/34950907 http://tinyurl.com/3hgo8hw NBA litigation reverses NFL roles We saw this during the NFL lockout; but in the NBA, the other side is litigating By Lester Munson* ESPN.com Originally Published: August 3, 2011 NBA 老闆上週二對球員和工會提起兩項各自獨立的訴訟。這兩項訴訟主張球員威脅 要(A)解除承認 (decertify)工會和(B)以違背反托拉斯法控告老闆,意圖使封館 結束。老闆們在紐約聯邦法院提起其中一項訴訟,另外一個則是在國家勞工關係委 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下稱NLRB)。老闆的法律行動激起有關 談判過程,和它對2012年球季的影響。以下是其中一些問題和答案。 解除承認工會、訴訟、禁制令、律師、法官、相互威脅:這些聽起來很耳熟。我們 不是才剛在NFL經歷這一切嗎? 狀況很相似,而法律的規定是相同的。不過有一個重要的差異。當他們和老闆間的 合約到期,封館宣佈開始時,NFL 球員立刻解除承認工會,並且對老闆提起反托拉 斯法訴訟。NFL球員想要訴訟,而NFL老闆想要談判。在NBA,情況剛好相反。NBA球 員想要談判,而老闆想要訴訟。 雖然CBA在6月30日就到期了,但是當時 NBA球員工會並未解除承認工會,也沒有對 老闆提起訴訟。球員工會一直和老闆及理事長 David Stern開會及談判,以挽救下 個球季,不過目前為止並不成功。兩邊都很正常地主張對造沒有基於誠信地談判。 但是球員只有專注在談判。他們還沒有打算在這糾紛上開啟新戰場。他們沒有提起 所有職業球隊老闆都厭惡的反托拉斯法(反托拉斯法訴訟可能會造成三重傷害,還 有必定會支出大量律師費),球員這邊只有在談判桌上進行長達兩年的程序。球員 工會領導人Billy Hunter在回應老闆法律訴訟時,極力主張老闆要回到談判桌,在 2012年球季嚴重受害前,更有效率地利用僅剩的短暫時間。 NFL和NBA的勞資狀況還有什麼其他不同嗎? 有一個重要的不同。NFL 球員在聯邦法院訴訟裡找尋籌碼。他們提起一項訴訟為了 要終結封館,然後他們提起訴訟要挑戰 NFL和電視網重行談判的合約中,包括了封 館的條款。NFL球員仰賴聯邦法院法官幫助他們提高戰場。NBA球員沒有仰賴法官給 他們籌碼。他們依靠NLRB,這是調查和決定勞資糾紛的政府機關。他們在 5月24日 對於老闆的談判策略提起控訴,並且其後兩次追加指控,最近一次是在7月1日,也 就是封館開始之日。NFL球員倚賴聯邦法院,略過NLRB。而NBA球員倚賴NLRB,略過 聯邦法院。 誰會在NLRB取得勝利?老闆或是球員? 老闆在NLRB的指控,是基於他們對球員會解除承認工會的相信,但是球員還沒有如 此做,可能也不會做。即便球員真的解除承認工會,這也不是NLRB過去認真看待的 動作。對於NLRB來說,比較重要的是球員提起的兩項指控。基於現有的事實和適用 法律,球員可以輕易地在NLRB勝出,並且得到老闆的確有不公平對待勞工的判決。 球員主張老闆提出的要求是嚴酷、沒有彈性和大體來說是退步的,而且 NBA知道球 員不會接受。如果球員可以證明這些指控,他們就走在邁向成功的道路。 Barack Obama總統任期內的NLRB,對於工會的決定表現更多的支持。但是即便球員 在NLRB的案子很有利,委員會的裁決流程卻是很緩慢的,比方說,它從來沒有對於 NFL 老闆對解除承認工會的指控做出裁決。當球員和老闆已經達成協議終止封館時 ,他們仍然還在調查階段。NLRB的裁決唯一一次對於運動勞資糾紛造成不同,是在 1994年的棒球罷工,這次罷工一直持續到1995年春訓,讓委員會得以緩慢的腳步完 成工作。它的裁決對於球員工會得以讓1995年球季開打是很關鍵的。 如果球員沒有解除承認工會,所以工會依然存在,那麼 NBA老闆如何能控告他們? 不是應該先有解除承認,才有訴訟嗎? 對於球員來說,要對勞資糾紛提起訴訟,他們必須先解除承認工會。美國法律禁止 工會提起反托拉斯法訴訟。只要工會不再存在,球員就可以控告老闆,主張封館違 反了反托拉斯法。這就是NFL球員由Peyton Manning、Drew Brees和其他球員在NFL 球員工會解散後所做的。但是老闆如果想要走到法院,他們不需要等到這一步。所 以他們現在提起了控訴,主張球員工會將要解散並且提出控訴,儘管Hunter的聲明 與之相反。根據禮拜二提出控訴的說法,工會明顯「企圖利用一連串的行為」導致 工會被解散,然後由球員工會和律師資助及指示下,提出反托拉斯法指控。「與其 等待球員解除承認工會和提控,老闆決定要掌握主動權。」 如果老闆先提起告訴會有優勢嗎? 是的。NBA 老闆和球員間的訴訟幾乎可以在全美任一地點提出。但是老闆想要在一 個勝訴機率比較高的地方提出。如果他們先出手,就可以挑選審理和做出判決的法 院。Stern和老闆決定在紐約市提出告訴。他們顯然感覺在那裡勝利的機會比在 Minneapolis或是Newark高,球員工會曾經在後面這些地方勝訴。或者在芝加哥, Stern在那裡打過Michael Jordan年代電視轉播權的案子。藉由先提起告訴,Stern 和老闆選擇排解紛爭的法院。這被叫做「法院挑選」(forum shopping)。企業知 道自己會上法院,所以選擇一個比較有利的法院然後先下手為強。雖然「法院挑選 」有一些污名,但是這就是存在美國法律已久的現象。最好的事務所裡最好的律師 花費無數的時間,想辦法要搞清楚哪個法院對於客戶狀況最有利。 如果球員選擇上法院,他們會尋求禁制令和損害賠償-這是他們在訴訟中可以要求 的。那麼老闆可以在法院裡要求什麼? 老闆在使用一種法律手段叫做「確認之訴」(Declaratory Judgment)。這是美國法 院制度中常見的一部份。老闆沒有要求禁制令或是金錢賠償,他們要求法院「確認 」雙方對於紛爭的權利。在這個案子裡,老闆主張球員和他們之間有嚴重的問題, 聽起來很合理。因此 NBA請求法院「確認他們用封館支撐談判的要求,並沒有違背 反托拉斯法」。老闆不想要等待自己成為目標,因此自己主動提起告訴(accuser) 。在法律的辭典裡,確認之訴的機制讓被告 (defendant),也就是球隊老闆,成 為原告(plaintiff)。最重要的,是這讓老闆可以選擇戰場。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我們會經歷工會解散和法律戰嗎? 老闆們相信工會將會解散,並且走向NFL球員之前那條道路。在他們的案子裡,NBA 老闆至少四次提及了 Jeffrey Kessler律師-全國著名的反托拉斯法專家,代表美 式足球和籃球工會已經超過20年。他們相信看到了 Kessler代表球員工會案件中的 「模式」,而這模式就是解散工會法院見。毫無疑問的,Kessler和James Quinn九 十年代早期在 NFL的案子裡,的確利用這種模式取得不少歷史性的勝利。因此老闆 顯然相信只要有 Kessler,就會有解散工會和法律戰。但是這些年來相關法律越來 越模糊,這條道路也一樣變得不清楚。老闆可能低估了 Kessler。他是一位有創意 又聰明的律師,他不會只用一套把戲。Kessler 和球員可能會替老闆們帶來一點驚 喜。我的猜測是既不會解散工會,也不會提起訴訟。但是這不代表我們會看到一個 完整的球季。這意味談判可能會取代訴訟,成為封館的主軸。 NBA 老闆在法院和NLRB的訴訟會產生什麼影響?這些動作對於2012年球季開打有幫 助嗎? 我們從 NFL封館和繁雜的訴訟可以學到,大部分的訴訟策略都不重要。某一邊可以 取得幾天的優勢。然後另外一邊會從另外一個判決或是上訴奪回優勢。對於裁決爭 辯,等待裁決和上訴耗費了寶貴的時間,在此同時球季也慢慢逼近。如果投注在訴 訟上的時間可以改為面對面的談判,不管是老闆和球員都可以獲利。要挽救這個球 季的關鍵不在於訴訟。要挽救球季的真正機會來自於談判和妥協之中。 *Lester Munson是位律師,也是報導運動產業法律議題的記者,ESPN.com的資深執 筆者。 -- Walter Brown "Red" Auerbach Dennis Johnson Bill Russell Jo Jo White Bob Cousy Tom Heinsohn "Satch" Sanders John Havlicek Dave Cowens Don Nelson Bill Sharman '57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8 '69 '74 '76 '81 '84 '86 Ed Macauley Frank Ramsey Sam Jones K.C. Jones Cedric Maxwell Kevin McHale Larry Bird Reggie Lewis Robert Parish "Loscy" Danny Ainge Len Bias Johnny Most Garden '08 Ray Allen Kevin Garnett Paul Pierce http://thebostongarden.pixnet.net/blog -- ◆ From: 61.231.24.26 -- ◆ From: 59.114.24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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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1p :哇...原來是這樣阿.. 08/09 23:07

QQren :已徵得原PO同意 08/09 23:07

lanver1220 :Billy Hunter曾經是球員嗎? 還有他的背景是??? 08/09 23:23

eliczone :推 08/09 23:25

bri :http://tinyurl.com/4xasy8q Billy Hunter是誰? 08/09 23:27

jeromeshih :推 08/09 23:43

ShineShineJu:為啥要m? 08/10 02:52

kshsbug :為什麼不用m ?? 08/10 14:50

brucep :push 08/10 16:30

ShineShineJu:這有什麼好m的? 08/10 17:21

CW4 :推好文分享 翻譯辛苦了 08/10 20:35

ChrisDavis :這篇為什麼不用M? 這解釋了不少東西 08/10 22:43

JeremyEvans :蠻精彩的. 老闆以NFL為鏡先行變招, 且看球員如何應對 08/11 11:03

zerox12345 :推辛苦翻譯 08/11 11:50

cheng399 :為什麼不M? 08/1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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