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616746565.A.F63.html
推 widec : 蠢。 03/26 16:18
→ bla1001 : 東? 標? 昇? 03/26 16:19
推 DoBahaha : 真的不懂合併執行 03/26 16:24
→ DoBahaha : 204個三到五月的刑期 03/26 16:24
→ DoBahaha : 可以合併成兩年 03/26 16:24
→ DoBahaha : 法律系的不要想當法官了 03/26 16:24
→ DoBahaha : 來業界研發最強壓縮演算法可以賺更多錢 03/26 16:24
→ a27588679 : 反觀宗瑞 03/26 16:28
推 gdtg10900 : 不愧是CP島都算好了 03/26 16:30
推 higger : 這麼說來犯102個會合併成一年囉? 03/26 17:09
推 edward0811 : 犯罪天堂吧,200多個身份證才值2年 03/26 17:43
推 edward0811 : 看來個資更狠的盜,反正幾百個都是很輕罪 03/26 17:45
推 zy116pj : 204個偽造文書分別3-5個月合併執行24個月???? 03/26 17:51
→ zy116pj : 還得易科罰金 03/26 17:51
推 widec : 說好的一罪一罰呢 03/26 17:53
推 DarenR : 在敝島偷錢比詐騙判得還重xd 03/26 18:05
推 chocoball : 懂數學原本就不會去讀法律 03/26 18:06
推 erik8866 : 東? 標? 昇? 03/26 18:13
推 s00126 : 覺得不會被發現嗎 哈哈哈哈 03/26 18:15
噓 x52013 : 文組的數學有夠差,3個月*204件 = 2年 03/26 18:16
→ lingerptt : 法官政客,好朋友手拉手啦 03/26 18:18
推 RedOrtiz : 笑死 原來法律系都是在學怎麼壓縮? 03/26 18:23
推 edward0811 : 盜身份證也能從2017審到現在,然後判2年? 03/26 18:25
→ edward0811 : 穩被抓的,但是這店長應該覺得值得拼一把 03/26 18:25
→ zong780405 : 笑死,合併才罰關2年。臺灣法律垃圾 03/26 18:42
推 ptta : 沒有關吧?得易科罰金 03/26 18:55
推 LiamTiger : 做愛偷拍關20年 盜個資亂辦資料判2年 lol 03/26 19:13
推 kumabartho : 合併幾年已經不是問題了 他可以易科罰金 根本不用關 03/26 19:20
推 GTX960 : 200多個人都沒人發現自己被續約了嗎 03/26 21:50
推 chiangchin : 兩百多個笨蛋? 03/26 22:10
推 jack1472839 : 人家是文組ㄟ 不要嘴法官數學啦 03/26 22:37
推 anandydy529 : 兩年算快 03/26 22:40
推 kof2200 : 用了二百個人頭門號搭iPhone12 Pro,拿來賺價差。 03/26 22:49
推 Doreen1010 : 200人都不知道自己合約有問題? 03/26 23:08
推 scottnet : 為什麼續約馬上取消後不會被追討贈品?要等後來才發 03/26 23:19
→ scottnet : 現? 03/26 23:19
推 SaberMyWifi : 數理好就不會淪落去文組了啊.... 03/26 23:20
推 raura : 一天嫌文組這樣那樣,但上法院還是文組人判你刑期, 03/27 00:01
→ raura : 理組魯只能在網路酸,哈哈淪落哈哈 03/27 00:01
推 Darkship : 法的問題 請回歸立委修法 03/27 00:18
推 taipoo : 給通訊行辦手機續約的風險還是很高的 03/27 02:12
推 whhw : 204個偽造文書罪各判劉3月至5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 03/27 02:25
→ whhw : ,得易科罰金,真爽 03/27 02:25
推 woula : 沒有內控機制嗎? 03/27 02:52
推 xdctjh : 鼓勵各位要幹大事啊,都犯法了當然多幹幾條啊 03/27 03:18
噓 rebuildModel: 犯法的期望值相當好,廢物人渣不犯法真的算笨蛋 03/27 03:25
→ rebuildModel: 台灣法律就是鼓勵犯法,法官專門找理由輕判犯人 03/27 03:25
推 oscarnevan : 所以老人才說不要輕易上法院啊 03/27 06:13
推 tajna428 : 犯後態度良好?! 03/27 07:04
噓 lancer0960 : 法律只是給垃圾法官玩弄的工具,怎麼判隨垃圾法官高 03/27 08:17
→ lancer0960 : 興 03/27 08:17
噓 skyhome : 合併執行到底是三小 03/27 08:27
推 horb : 兩年?年薪150萬。台灣法院真好 03/27 09:38
→ horb : 不過賣假油的年薪好幾千萬。台灣法律。不意外 03/27 09:39
推 cutehale : 帳單來了一個月就被抓了吧 03/27 10:51
→ cutehale : 合拼二年? 這法官數學有問題吧 03/27 10:52
→ hnj92 : 不然鄉民想判多重?劉男不是只有兩年刑期,還有322 03/27 15:09
→ hnj92 : 萬要賠耶 03/27 15:09
推 cruby841031 : 理組常常酸文組不懂數學,但理組也不懂法律呀。合 03/27 16:21
→ cruby841031 : 併執行不是這樣算的 03/27 16:21
推 thankmilk : 真的覺得法律有問題就去選立委改法律啊 嘴法律系幹 03/27 16:48
→ thankmilk : 嘛 法律又不是法官訂的 03/27 16:48
推 wei5566 : 想像競合與數罪併罰竟只2年而已 03/27 17:42
推 cruby841031 : 偽造文書本來就沒幾年@@ 03/27 18:11
→ ericjaing : 3百多萬是犯罪所得,還是另外賠付的啊?嘖嘖 03/28 07:22
推 seanflower : 關爆他 03/28 15:05
→ horb : 早就脫產了。怎麼可能會賠著三百萬。 03/30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