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Military
正式發文公告
原板規7.0將修改為板規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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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開頭引言
1.如果您想談論您自身的想法,
請尊重他人並知道總有人不會同意您的看法
2.如果您與板友有意見分歧,請和平的解決 堅持客觀事實,
不要以辱罵或嘲諷等任何形式進行人身攻擊
如果您不能讓自己和平理性且避免爭端,那麼請討論其他事情
3.請不要以自身立場強迫或施壓其他板友
網路上的言論大家都看在眼裡
請不要讓大家覺得您是個容易製造爭端的人
4.如果您有想法想發表 請先知道如何尊重他人
明白不是每個人都會贊同您與您認為的相同世界觀
5.若有違規者請舉報
(但這並不表示您可以任意舉報與您的政治觀點或是看法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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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板規條例
1-3.(4) 主文與推文及簽名檔皆受同板規所規定
2-7. 若有違規會進行懲處
若無明顯違規則視內容與推文狀況做評估
(1)鎖文
(2)無需處置
3-6. 板規並無限制一天之發文數量
凡有知識或新聞等內容想分享者
板規都不會阻擋任何一方發表
(前提為需無違反板規或非鬧板)
(1)分類採用新聞需附加之心得
凡無違反板規者皆不進行特定限制
(或是心得字數等基本要求)
(2)只要文章(或新聞)內容來源合理且可信
且無違反板規 原則上不構成洗文條件
(3)發表板上已有之新聞,或相同事件之新聞,板主可刪文或鎖文。
惟個人整理統整情報之文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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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修改異動
原板規2-3
修改為
2-3. 針對使用者犯行輕微或模糊地帶與難以判決之懲處,
將會由兩位板主共同審核
若兩位板主皆一致認為適用於某懲處,
則會依照此板規實行
首次違規處以警告處分,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三日處分;
超過二次者,每超過一次再多加一星期
原板規3-1(3).
項目移至4-6.
文章或推文若經過他人舉證而認定該文章內容多為虛構者,板主可刪文。
經查有故意扭曲事實者,視同鬧板。
項目4-2.新增
文章內容觸犯板規禁止事項與
板規零之引言,
經板主警告後無視警告或態度不佳者,視為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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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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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RCHER2234 : 那個,這篇須要鎖推文嗎?11/08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