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新增與修改

看板 Military
作者 mmmimi11tw (Ulana Khomyuk)
時間 2022-11-08 2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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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發文公告 原板規7.0將修改為板規7.1 ---------------------- 新增開頭引言 1.如果您想談論您自身的想法, 請尊重他人並知道總有人不會同意您的看法 2.如果您與板友有意見分歧,請和平的解決 堅持客觀事實, 不要以辱罵或嘲諷等任何形式進行人身攻擊 如果您不能讓自己和平理性且避免爭端,那麼請討論其他事情 3.請不要以自身立場強迫或施壓其他板友 網路上的言論大家都看在眼裡 請不要讓大家覺得您是個容易製造爭端的人 4.如果您有想法想發表 請先知道如何尊重他人 明白不是每個人都會贊同您與您認為的相同世界觀 5.若有違規者請舉報 (但這並不表示您可以任意舉報與您的政治觀點或是看法不同的人) ---------------------- 新增板規條例 1-3.(4) 主文與推文及簽名檔皆受同板規所規定 2-7. 若有違規會進行懲處 若無明顯違規則視內容與推文狀況做評估 (1)鎖文 (2)無需處置 3-6. 板規並無限制一天之發文數量 凡有知識或新聞等內容想分享者 板規都不會阻擋任何一方發表 (前提為需無違反板規或非鬧板) (1)分類採用新聞需附加之心得 凡無違反板規者皆不進行特定限制 (或是心得字數等基本要求) (2)只要文章(或新聞)內容來源合理且可信 且無違反板規 原則上不構成洗文條件 (3)發表板上已有之新聞,或相同事件之新聞,板主可刪文或鎖文。 惟個人整理統整情報之文章例外。 ---------------------- 板規修改異動 原板規2-3 修改為 2-3. 針對使用者犯行輕微或模糊地帶與難以判決之懲處, 將會由兩位板主共同審核 若兩位板主皆一致認為適用於某懲處, 則會依照此板規實行 首次違規處以警告處分,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三日處分; 超過二次者,每超過一次再多加一星期 原板規3-1(3). 項目移至4-6. 文章或推文若經過他人舉證而認定該文章內容多為虛構者,板主可刪文。 經查有故意扭曲事實者,視同鬧板。 項目4-2.新增 文章內容觸犯板規禁止事項與板規零之引言, 經板主警告後無視警告或態度不佳者,視為鬧板。 ---------------------- 以上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5.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67912068.A.6CD.html

ARCHER2234 : 那個,這篇須要鎖推文嗎?11/08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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