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皇城新判決

看板 Marginalman
作者 jerry7668 (西西)
時間 2025-05-19 10: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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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有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 : 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 黃牛是寫進法律的違法行為欸 : 還不能罵喔== : 那在皇城講“垃圾詐騙仔” : 是不是也會被桶4-5== 是阿 : i什麼的就算了 : 壞壞只會當應聲蟲也算了 : 阿蘭吳是在想什麼== : 你罵就罵 自己多講垃圾兩個字 下去只是剛剛好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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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585424: 那能幫我列一下哪些名詞可以用來罵好嗎?謝謝 05/19 10:32

amsmsk: 還好吧 說犯法的垃圾很正常啊 難怪你選不上 05/19 10:32

XROCK: 為什麼要罵人呢 05/19 10:33

Bugquan: 阿北又在反指標了 05/1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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