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HatePolitics
: ※ 引述《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之銘言:
: :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4日電)北檢偵辦雙吳罷免提議書涉偽造案,依偽造文書等罪起
: : 訴,並將羈押中的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移審北院。北院裁定繼續羈押禁見,黃呂錦
: : 茹等3人提抗告,高院今駁回確定。
: 給大家一個提示
: 如果想要這些被羈押的人被放出來
: 國民黨可以做一件事情
: 那就是下星期二院會 通過休會決議
: 這樣檢方就能傳一些證人和共犯來問話
: 都問完了 自然就不會有串供的問題
: 那也自然就沒有再羈押的必要了
: 問題是 那些人敢離開保護傘嗎?
現實上來講,不一定喔
台北地院一一四年度訴字第七四四號(抗告文:台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抗字第一五三二
號)一案於六月十七日作成的刑事裁定指出:
茲審酌被告初文卿、姚富文今日固然坦承全部犯行,供稱確有找志工抄寫黨員名冊之事,
然被告初文卿針對當時如何決定要找志工抄寫黨員名冊之經過,僅空言稱:
沒有人指示、
決定這件事,當下無人討論這件事,因為時間很趕,抄寫是唯一的方式云云;被告姚富文
則稱:
是伊跟被告初文卿二人共同決定要抄寫黨員名冊,沒有與任何長官討論云云,可知
被告初文卿、姚富文就本案決定抄寫黨員名冊之經過,除與各被告先前之陳述不相符合,
亦與卷內其餘共同被告之證述有出入,亦針對渠等確有於一一四年二月五日與被告黃呂錦
茹等人開會討論如何處理因原先推動之罷免案領銜人資格不符、不及送件之重要經過,有
避重就輕、互相推諉或維護共同被告黃呂錦茹之情形。
況且,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間存有組織隸屬、長官部屬、黨務幕僚等感情、指揮層級因素
,亦具有深厚之政治及經濟實力,對於組織內之證人、共同被告均有相當之影響力,渠等
為避免因彼此證述而經法院認定構成犯罪,依常情判斷,實有互相迴護勾串之可能,遑論
被告黃呂錦茹本案為檢警調查前,即有指示他人製作「文書偽造侵犯個資相關回應」之說
帖傳送予共同被告,擬定遭查獲時之說詞,再參以本案係透過層層組織進行之偽造文書案
件,本質上即係有偽造、變造之行為,而依卷內事證,本案部分被告亦確有刪除手機通訊
軟體LINE對話紀錄之行為,自有事實足認被告黃呂錦茹等三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
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行為及可能,應認有羈押之原因。
如果當初認罪的初氏、姚氏都確實交代案情,且將整個實情誠實相告
理論上已經不用繼續待在看守所,且如同京華城案的沈氏(想保外就醫都沒門)一樣飽受
折磨了...
但更需要考量的,應是「禁見」部分
一般上,羈押有分「禁見」和「不禁見」,差別在於是否可以和本身辯護人(律師)以外
的人員會面而已
而如果無法見到其他人,在「思鄉之情」的影響下,難免會心生憤慨
只是畢竟這是自己的業,所以不能怨天尤人...
不管怎樣,保護傘一開,有可能出現大洞
是否修復的來,非外界能提點的,這全要看國民黨自家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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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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