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HatePolitics
: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 被視為是下一屆藍營台中市長參選人的立委江啟臣,於2024年大選再度角逐台中市第八選
: 區立委連任,競選期間卻傳出爭議,江的3位助理被指控幫江賄選;儘管事後江仍當選立
: 委,競選對手謝志忠對其提告「當選無效」,今天稍早台中高等法院判決出爐,判江啟臣
: 當選有效,判決定讞,不得再上訴。
: 我想吼
: 法官可能認為才26人不影響選舉結果啦
: 不過天底下有這種助理幫忙賄選但候選人不知道的情形嗎
: 我自己是不信啦
: 就像那個幫郭董連署的一樣
: 安家費記得給厚一點
其實不能這樣說
按照台中地院一一三年度選訴字第三號刑事判決的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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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 │ 職銜 │ 刑期 │ 緩刑宣告 │ 褫奪公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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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廷蓁 │ 新社區復盛 │ 一年八月 │ 五年+向 │ 二年 │
│ │ 里里長 │ │ 公庫支付 │ │
│ │ │ │ 五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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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慶雲 │ 前臺中市議 │ 一年十月 │ 五年+向 │ 二年 │
│ │ 會議員 │ │ 公庫支付 │ │
│ │ │ │ 十萬元 │ │
├────┼──────┼─────┼─────┼─────┤
│ 李光國 │ 「光國股份 │ 一年七月 │ 五年+向 │ 二年 │
│ │ 有限公司」 │ │ 公庫支付 │ │
│ │ 負責人 │ │ 五萬元 │ │
└────┴──────┴─────┴─────┴─────┘
至於減刑理由,刑事庭已經表示:
一、與「自白」無關,因為三人在偵查中都不認罪
柯廷蓁:我不承認,我認為我沒有違法
蘇慶雲:我沒有想到有違反選罷法
李光國:我老早就答應要慰勞環保志工,所以我才付這筆餐費,我光明正大的請環保
志工吃飯,我也不知道誰找江啟臣的,現場應該沒有人在高喊凍蒜及鼓掌,
因為是在吃飯,誰會喊這個?
二、與「情堪憫恕」有關
原文:「考量本件餐會係以宴請環保志工名義所舉辦,也確實有進行環保事務之宣導
,被告三人僅係透過支付餐會費用無償宴請具有投票權之環保志工方式,向在場之投
票權人爭取支持江啟臣,且換算每人獲得之餐費不當利益金額非鉅,而被告三人所為
係行求不正利益,
尚未達期約或交付賄絡或不正利益,對象亦僅為參加餐會之二十六
人,被告三人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終能坦承犯行,而節省相當之訴訟資源」
因此民事庭會認為未嚴重到要撤銷當選資格,理論上是正常的
這些在「台中高分院一一四年度選上字第一號」民事判決摘要中,亦有明確表示:
一、李○國等三人雖因違反選罷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行求不正利益罪,經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以一一三年度選訴字第三號刑事判決判處罪刑確定。然依李○國等三人及證人吳○嘉
於刑事案件之供述或證述,及相關LINE通聯紀錄,僅足認定李○國等三人舉辦該餐會,尚
無法證明江啟臣知悉李○國等三人之賄選行為,而有共同參與、授意、同意或知情而放任
或知情而不違背其本意等行為。
二、又本院復查無其他證據足以證明江啟臣對李○國等三人之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授
意、同意或知情而放任或知情而不違背其本意等行為。則謝志忠主張江啟臣違反選罷法第
九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依同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請求判決江啟臣當選無效
,為無理由。是謝志忠對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不管怎樣,雖然逃得掉「當選無效」,但罷免案呢?
目前據說是還需要補件,然而這不必然代表已經可以安全下莊,因此作為立法院副院長,
江啟臣應無鬆懈的時間,仍需要做好備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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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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