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軍人加薪,沈黑熊竟然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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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 2025-06-10 18: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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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violetking: 引預算‘’法‘’,然後用“違憲”效 111.80.15.2 06/10 18:21 → violetking: 果,至少引個憲法論證一下吧 111.80.15.2 06/10 18:21 我真的笑死!果然是半途出家,基本功都沒學好,難怪聽不懂別人在講什麼? 我都已經講的那麼清楚,立法程序重大瑕疵構成違憲,立法機關增加歲出未與行政機關協 商,侵害行政機關政策擬定權還聽不懂?你基本公法沒念好嗎? 大法官釋字第342號已經講的那麼清楚,法律案之立法程序有不待調查事實即可 認定為牴觸憲法,亦即有違反法律成立基本規定之明顯重大瑕疵者,則釋憲機關仍 得宣告其為無效。 而大法官釋字第613號更清楚解釋,我國憲法關於行政院對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 政報告,立法委員有質詢行政院院長及部會首長之權(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 ),立法院有審查法律案及預算案之權(憲法第六十三條),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 不信任案(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等規定,即係行政院負政治責任之明確規 範。 而今天有關國軍人員待遇之提升本來就屬行政院的施政方針擬定權,而其預算編列更屬 憲法第59條明文保障的行政機關預算提出權,目的乃在確保施政方針之執行,更別提預算 法第91條明定的立法機關在立法時如有增加歲出時應先諮詢行政機關意見,並指明預算 來源,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立法程序,也是憲法政治責任的規範,而你今天立法院在此牽 涉國家重大政策擬定時居然沒有先諮詢行政機關的意見,甚至未提出預算解決方案,明顯 是侵害行政機關的施政方針擬定權,更違反預算編列原則,在沒有提出預算來源時就貿 然的增加政府支出,依大法官釋字第342號解釋意旨,即屬立法程序的重大瑕疵,其立法 當然無效,更別提其越殂代庖的代替行政機關決定施政方針,甚至影響行政機關的預算 編列權,嚴重違法憲法所規範的責任政治原則(如果不能執行算誰的鍋?立法院還是行政 院?),亦屬當然違憲。 這些都是公法的基礎ABC,想不到你居然沒有,還要人家替你解釋才懂,我真的懷疑你 律師執照是怎麼取得啊,該不會是拿雞腿換來的?回去念點書好嗎,別在這丟人現眼了! : 笑死!KMT最喜歡 玩這種障眼法的騙人遊戲! : 第 70 條 :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第 91 條 :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 : 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 要替國軍加薪很好,那請問錢從哪裡來?會不會排擠國家其他重大預算?你KMT提案時有依照 : 預算法第 91 條規定先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明彌補之來源嗎?沒有的話,這不就是明顯違 : 憲違法的立法?還是你認為你立法院隨隨便立個法就好,至於怎麼籌錢是你行政院的事,這 : 不是擺明地侵害行政機關的政策擬定權? : KMT藍委被31:0的大罷免後還繼續玩這種明顯牴觸憲法的遊戲?是以為人民都看不懂你們 : 在玩什麼把戲嗎? : ※ 引述《DDDDRR (中壢樹屋)》之銘言: : : 如題 : : 大家都支持軍人加薪 : : 現在真的通過了 : : 沈竟然投反對票 : : 真是太扯了 : : 網路上反對軍人加薪的理由是 : : 看看阿貓阿狗都能當志願役 起薪竟然那麼高 : : 但沒人想過 21萬國軍額 現在才16萬 : : 等到更多人簽 國軍才有挑人的選擇 : : 我還真沒想過抗中保台起家的竟然會投反對票 : : 但dpp砍軍公教也是dpp的堅持 : : 真的很佩服dpp : : 藍白滾出台灣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笑死!你看不懂中文?一直跳針鬼打牆? 第 91 條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 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小草法盲就別在那邊跳針鬼打牆了,連法律明規定的立法程序都不遵守 被宣告違憲也是剛好啦! 回去念書好嗎? 上述聲請解釋,係依據考試院院會本(96)年10月18日審議通過銓敘部所提關於立法委員 主動提案修正並三讀通過的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按修正通過的法律名稱為警察人員人事條 例)第22條附表(警察人員俸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3條及國民體育法第13條規定 ,涉及憲法疑義,將提出聲請釋憲案,因外界對此案多所關注,考試院再進一步提出上述 說明。   考試院表示,本案緣於本(96)年6月21日考試院第10屆第239次會議銓敘部重要業務 報告時,有考試委員發言表示,有關立法委員主動提案修正並三讀通過的警察人員管理條 例第22條附表等3項法律,因增加政府預算支出、破壞整體文官制度,涉及制度面問題, 有無必要向司法院聲請憲法解釋,請銓敘部研究。 笑死!法盲還要跳針,可憐喔! 剛好最近一個大法官受理聲請說明就直接打臉你啦! 回去念書再來好嘛! 別在這丟人現眼了!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50805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210.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9553114.A.D33.html

xxxcv: 嗯,民進黨也有提案,如果通過民進黨的版 223.137.214.98 06/10 19:06

xxxcv: 本大概也違憲吧 223.137.214.98 06/10 19:06

tinmar: 民進黨提案一定會與政院協商法案118.231.153.182 06/10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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