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賴苡任:選罷法第80條第3項就是違憲法律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時間 2025-06-02 19:48:20
留言 14則留言 (6推 0噓 8→)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mWJvzX26/ : 賴苡任臉書 : 明天就是罷免吳思瑤案的最後一搏! : 無論結果如何,我已用盡一切方法! : 《選罷法》第80條第3項規定,第二階段連署書,只能由領銜人送件! : 發表了他的主張。 : 還直接表示選罷法第80條第三項就是違憲法條。 : 我是覺得如果賴苡任認為違憲。 : 那就該跟修這條的抗議啊…… 你們有沒有發現一個眉角: 蟯蟲哥從頭到尾都不敢談連署書上領銜人簽章的部分 我問一個問題喔: 難道領銜人只需要去送件嗎? 沒有喔 領銜人甚至不需要親自去送件喔 他可以寫委託書 委託他人送件 但是依然需要簽名與用印 這才是重點阿 重點是領銜人不想簽名跟蓋印章阿!! 你造冊的時候 每一份連署書 都需要張克晉的印章 你怎麼這個時候不主打"罷免為什麼要領銜人確認蓋章"了呢? 難道是 你們想偽造簽章嗎?? 人要親自肉身去送的你們有意見 人必須要擔責任簽名的上萬份連署書你們沒意見?? 是不是想犯法?? 我們退一萬步講 我們就認定蟯蟲哥是一個乖孩子 我家孩子很乖都不會犯罪 好 很好 那不就證明現在都是在玩假的嗎?? 就不要騙了 你再玩也就多玩幾天 6/7號以後 蟯蟲哥你又要變成nobody了 鬧這麼大一齣抓耙子 黃呂出來會提名你才有鬼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0.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8864904.A.522.html

googlexxxx: 其實我覺得不要提醒他讓他進二階多個118.232.160.215 06/02 19:50

googlexxxx: 從犯的前科也好,現在他想被判刑跟議118.232.160.215 06/02 19:50

googlexxxx: 員都不可能了118.232.160.215 06/02 19:50

a2550099: 他不會變成nobody啦 以他的家底加入TMD 111.82.157.177 06/02 19:52

a2550099: 一定有位子給他☺ ☺ 111.82.157.177 06/02 19:52

a2550099: 另外 如果他真的「已認」的話 那搞不好 111.82.157.177 06/02 19:53

a2550099: 早就在佈加入TMD的路了☺ ☺ ☺ 111.82.157.177 06/02 19:53

HAlan: 賴苡任跟黃國昌真的很像 42.78.72.47 06/02 19:53

googlexxxx: 之前有人問律師說有沒有你的委託人要118.232.160.215 06/02 19:53

googlexxxx: 求要關的,他說從業15年沒遇過118.232.160.215 06/02 19:53

rickcoo: 賴苡任沒被提名可以去加入薩泰爾 220.141.68.121 06/02 19:58

PunkGrass: 感覺他就只是在炒作博聲量而已 36.229.72.11 06/02 20:21

berserk: 幫他去送更改領銜人的要不要原領銜人蓋223.137.229.169 06/02 20:33

berserk: 章同意啊?223.137.229.169 06/02 20:33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