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HatePolitics
Zeuswell:行為論
著重行為本身,殺的是一個人,損害的是個體。
LearnLong:結果論
著重行為導致的後果,殺的是總統,影響的是整個社會、制度、國家穩定。
這兩種論述,在理論上都有道理。
從國家安全法律角度來看,結果論有道理。
但從政黑版規,我傾向z的行為論。
政黑版規的「危害公眾言論」這條,若也採結果論,會變成什麼樣子?
是不是只要你講的話可能會導致社會混亂,就可以被視為「危害公眾」?
來做幾個壞例子:
「我要砍川普」
→ 美國總統若真的出事,國際局勢不穩、股匯震盪,台灣間接受害,危害公眾?
「我們要反攻大陸,炸爛中國核電廠」
→ 導致區域核污染、國際譴責、經濟報復,台灣人民跟著倒霉,算不算危害公眾?
「我要投票給郭台銘」
→ 社會撕裂、股價波動,造成公眾信心危機?
照這種結果論無限上綱邏輯,只要你的發言可能在宇宙的某個支線時空導致一點社會動盪
,就能水桶你個90天、退文、貼標籤,請問言論自由還剩下什麼?
最終會變成什麼?
一個政黑,卻不能諷刺權力。
一個政治版,卻不能喊打喊殺。
一個幹話集中地,卻要講話像中選會發言人。
我們理解法治社會有底線。
但「言論」與「行動」應有明確區分。威脅本身的可罰性,應建立在「具體、可執行的危
害」,而不是無限預測後果的想像空間。
政黑不是刑法第100條,版主也不是法官。
如果「危害公眾」可以這樣用,那下次你說:
「我要罷免某立委!」
有人跳出來說:「會動搖政局,影響台灣法治形象,危害公眾。」
你還講不講?
結語:
Zeuswell 的行為論,保護的是言論空間的邊界。
LearnLong 的結果論,保護的是社會秩序的穩定。
但在政黑這種靠吵架維持活力的地方,如果我們只剩結果論的治版邏輯,最終只會把所有
異議言論都桶到死。
然後整個版只剩一種聲音:
「此發言涉及潛在社會不安,已依危害公眾罪退文水桶,謝謝合作。」
: 推 zeuswell: 賴清德是什麼公眾 114.140.74.168 05/28 00:
18
: → zeuswell: 公眾的定義是單一個人嗎 114.140.74.168 05/28 00:
19
: → zeuswell: 如果有人說要殺賴皮會讓你不敢走出門嗎 114.140.74.168 05/28 00:
24
: → zeuswell: ?如果有人說明天要殺屏東人,那我還真 114.140.74.168 05/28 00:
24
: → zeuswell: 的可能明天不敢上街 114.140.74.168 05/28 00:
24
: → zeuswell: 一、公眾,係指已經集合之不特定之人或 114.140.74.168 05/28 00:
25
: → zeuswell: 多數人 114.140.74.168 05/28 00:
25
: → LearnLong: 不是阿……人民跟國家的關係有很多學說 61.60.245.200 05/28 00:
31
: → LearnLong: 都可以去翻一翻,但是政府職位絕對算 61.60.245.200 05/28 00:
31
: → LearnLong: 公眾利益r 61.60.245.200 05/28 00:
31
: → LearnLong: 毋庸置疑 61.60.245.200 05/28 00:
31
: ㄟ不是
: 前版主、小組長對於法律跟版規的理解居然是這樣
: 是不是有點恐怖?
: 社會契約論就跟你說了,公民讓渡部分權利給政府,換取保護和秩序。
: 總統作為政府的最高行政首長,是這個契約執行和維護的關鍵人物。
: 威脅總統,等同於威脅這個契約的穩定性,
: 進而威脅到所有依賴此契約保障的公眾利益。
: 不要說是總統,任何一個公職人員被怎麼樣,都會讓該職位暫時動盪
: 或是失能。
: 阿這就是公眾利益阿!!
: 不然呢?
: 真的是太上皇當久了,什麼都靠凹是不是
: 只會看顏色跟有沒有糾紛來凹
: 葉元之看到你都要倒退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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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3.100.131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8404821.A.5A3.html
推 holyhelm: TEAM戒嚴不意外223.143.225.129 05/28 12:07
推 sunyeah: 我建議有意見的就去告發就好了 60.248.91.73 05/28 12:08
推 tim1112: 或者誰其實是想要警察國安局甚至是CIA親 111.80.153.58 05/28 12:11
→ tim1112: 自來教他們怎麼講話? 111.80.153.58 05/28 12:11
推 leshphon: 不以人廢言,其實說的不錯。 110.28.96.32 05/28 12:13
推 LearnLong: 來龍去脈要從S辭職開始談起,途中歷經 61.60.245.200 05/28 12:14
→ LearnLong: 三個事件,你想理解宙斯的論點就不能 61.60.245.200 05/28 12:14
→ LearnLong: 只看這次說要行刺總統。這也是我為什 61.60.245.200 05/28 12:14
→ LearnLong: 麼都沒管其他人的回文 61.60.245.200 05/28 12:14
推 LearnLong: 在S事件我就建議先把這條改成合議制, 61.60.245.200 05/28 12:18
→ LearnLong: 限縮一下版主權力 61.60.245.200 05/28 12:19
推 ohohohya: 難得講人話給推 順便照你邏輯請把辱罵 116.59.107.99 05/28 12:19
→ ohohohya: 版友拿掉 116.59.107.99 05/28 12:19
→ LearnLong: 但是他不同意。 61.60.245.200 05/28 12:20
→ LearnLong: 也沒有提供任何實質建議,只是一味的 61.60.245.200 05/28 12:20
→ LearnLong: 在批評所有4-4判決 61.60.245.200 05/28 12:20
→ LearnLong: 就很像那種說這個不行那個不好,但是 61.60.245.200 05/28 12:20
→ LearnLong: 你要他說怎麼改他只會說"我都OK啊,我 61.60.245.200 05/28 12:20
→ LearnLong: 又不是版主" 61.60.245.200 05/28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