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922254.A.ADD.html
Re: [黑特] 司法被作賤~性招待無罪! 某實地羈押死
看板 | HatePolitics |
---|---|
作者 |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
時間 | 2025-05-22 21:57:31 |
留言 | 0則留言 (0推 0噓 0→) |
: 先說~我不是小草!
: 我也沒有支持過柯文哲過!也沒有投給白的過~
: 但民進黨真的噁心至極
: 把司法玩弄成 私人的工具!
: 實在太噁心~
: 舉幾件事情來講...
: 1.性招待居然無罪~
: 2.被定罪的一個一個跑路
: 鍾文智 錢綠色金主 刑期30年~ 未羈押烙跑
: 陳啟昱 綠光電大將 掏空11億 未羈押烙跑
: 徐少東 綠能國家隊 判刑13年~ 未羈押烙跑
: 朱國榮 內線坑殺者 判刑16年~ 未羈押烙跑
: 林秉文郭哲敏 八八會館洗錢者 未羈押撈跑
: 還有其他情境 族繁不及備載 ~
: 這樣叫司法改革 實在是笑掉人家大牙
(下略)
對照了「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訴字第五四七號」判決書正本:(按:乙○○=連
家樑、戊○○=王孝瑋、丙○○=陳宗彥)
【被告辯護】
丙○○部分:-
不爭執:
⑴被告丙○○於100年7月20日至102年2月23日間擔任臺南市政府新聞處處長,於102年2月
23日至107年6月1日間擔任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
⑵被告丙○○任職新聞處長期間,時任佳里分局偵查隊副隊長王宥薦欲調往第三分局。
⑶被告丙○○曾於102年3月7日14時53分許、102年3月14日21時35分許,撥打行動電話予
時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之秘書丁○○。
⑷王宥薦於102年6月間平調第三分局。
⑸被告丙○○任職民政局長期間,乙○○、戊○○曾於102年5月、6月間向被告丙○○詢
問「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相關法規。
⑹戊○○102年12月15日18時10分到18時32分,以LINE傳送「明天送經發局簽核,若能縮
短經發局跑流程時間最好!」、「明天務必幫忙一下」、「配合變更登記」、「經發局會
簽後才回到使管科蓋章,請協助縮短流程時間,還有消防局要跑……」、「李詠恩視聽歌
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予丙○○,請託丙○○加速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經發局)
簽核流程,丙○○允諾後,旋於翌(16)日指示民政局辦公室某助理向經發局詢問「李詠
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處理進度,再以LINE向戊○○回報「今早剛出使管,已
請經發加速,後續消防也會追」、「經發已處理好」。
否認辯詞:
我會幫朋友詢問戊○○酒店消費;我只是請丁○○幫忙瞭解「王宥薦平調案」,我尊重每
位首長的人事權,我不會介入;我當議員時會讓選民知道服務進度,所以我當政府官員,
也是秉持依法做服務;我沒有叫小姐性服務,也沒有接受免費性招待。,
律師辯護:
⑴丙○○未曾接受王孝璋、乙○○之免費性招待。
⑵丙○○是在有市民服務案件時,與一般市議員相同,撥打行動電話給警局的府會聯絡人
丁○○,只是詢問王宥薦平調進度而已,此一行為並非職務行為。
⑶丙○○前為臺南市議員,承續為民服務之精神,在民眾提出詢問要求時,請助理去電給
承辦人,詢問瞭解案件辦理進度,未利用局長職務機會對消防局長及工務局長提起此事,
可見此一行為非職務行為。
⑷丙○○每天在市政會議上幾乎都可以見到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長、消防局長及工務局長,
但卻沒有利用局長職務機會對警察局長、消防局長及工務局長提起此事,而只是與一般人
詢問之方式相同,可見丙○○主觀上只是替民眾詢問事項之進度而已,不可能有對價性存
在。
乙○○、戊○○部分:-
不爭執:
⑴被告乙○○為「慷樂隊酒店」、「皇龍酒店」、「天上人間酒店」之實際負責人,被告
戊○○為乙○○之特助。
⑵被告乙○○、戊○○曾經為了「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請託被告丙○○
幫忙瞭解該案問題。
⑶102年12月15日18時10分至32分,被告丙○○跟戊○○有前揭LINE的對話訊息內容。
乙○○否認辯詞:
沒有提供免費性服務,沒有請託「王宥薦平調案」,我沒有拜託丙○○去關說,是由建築
師去處理申請案。
乙○○律師辯護:
⑴本案之「王宥薦平調案」涉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
案」涉及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均與被告丙○○所任職之機關無涉,亦與被告丙○○本身之
職務無關。
⑵被告乙○○與王宥薦根本不認識,並無任何證據證明被告乙○○有委請被告丙○○請託
王宥薦平調之行為。
⑶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乙○○有請託被告丙○○去影響「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
程案」,依通訊監察譯文,被告乙○○係為了掌握該案之申請進度究竟遇到何問題,無指
示被告戊○○請託丙○○關說該案之證據存在,且主觀上亦無影響該案之主觀意思。
戊○○否認辯詞:
沒有請託丙○○關於王宥薦平調之事,有請丙○○幫忙瞭解申請變更使用工程的問題在哪
裡,沒有提供免費性服務,通訊監察譯文內容「算老闆」,是指業績獎金算老闆的,「不
要收錢」是因之前常常發生酒店女服務生收錢卻未繳回,而發生糾紛,故交代酒店女服務
生不要收錢,由幹部來收錢。
戊○○律師辯護:
⑴丙○○於101年12月26日之消費,因現場值班之幹部不瞭解戊○○所稱之客人係何人引
入消費,因而詢問戊○○,戊○○告之算老闆的,意即老闆不用再支付現場值班幹部業績
獎金,故乙○○雖為老闆,本身不用領取業績獎金,但老闆卻可因此不用支付值班幹部業
績獎金,檢察官誤以為係計算老闆的業績獎金,應係不明瞭酒店業績獎金制度所致,容有
誤會。
⑵該次對話係由值班幹部先問「我請教一下,今天勾出那個,秀錢是由我們這裡抽還是?
」,戊○○再加以回答「算老闆的」,顯見係因該值班幹部不明客人性質始詢問戊○○,
被告戊○○乃被動回答,並非主動交代,且「秀錢是由我們這裡抽還是?」,是指抽業績
獎金。
⑶102年11月9日之客戶既係透過被告戊○○引入消費,則客戶僅會交錢給被告戊○○,故
被告戊○○不可能交代酒店員工轉知提醒「愛玲」記得要收費,方符酒店設置「幹部引客
消費」之制度。
⑷被告戊○○於譯文中稱「女孩要跟她交代好,不要收錢,也不用問太多」等語,確係因
當時常常發生酒店女服務生收錢卻未繳回而發生糾紛,故交代女服務生不要收錢,由幹部
來收錢,此乃因當時酒店老闆更改收錢制度所致,非免費招待。
【證人供述】
「王宥薦平調案」部分:
①被告丙○○於偵查中供稱:(你於101年12月26日是否有請戊○○安排酒店小姐做性交
易?【提示101年12月26日監聽譯文:「半小時有嗎?」、「在名佳美那邊」、「地方改
在忠義路」】)有可能是我有些外縣市朋友來臺南,有時候會麻煩我問看看,印象中有幫
朋友詢問戊○○酒店消費或帶小姐出場。(你於102年3月4、5日與戊○○通話,雙方約在
長榮路與府連東路見面,是要談何事?【提示102年3月4、5日監察號碼0000000000與
0000000000之監聽譯文】)看不出來在講什麼。(戊○○是否向你請託要關說「王宥薦平
調第三分局」?【提示102年3月6日監察號碼0000000000與0000000000之監聽譯文:「(
簡訊)王宥薦,佳里分局偵察隊副隊長平調三分局」】)我不知道。(你於102年3月7日
14時53分與某男通話,是否要請託、關說「王宥薦平調第三分局」?【提示102年3月7日
監察號碼0000000000與0000000000之監聽譯文】)對方是丁○○,他是當時警局局長的秘
書;我只是請他幫忙瞭解,我對人事很尊重,局長有人事的權利,我尊重每一位首長人事
的權利,我不會介入。我基本只會去瞭解,有可能當時處理調動,我忘記是誰請託我的,
每天要幫忙的事很多,我都是依法處理,尊重首長人事權,我不會去介入等語。
②戊○○於偵查中供稱:(你自己都怎麼稱呼丙○○?)我是在他當民代議員時認識的,
有時叫他陳先生,有時叫他議員。(你向酒店員工都怎麼稱呼丙○○?)我沒有印象。(
你與王宥薦於101年11月15日通話,談到王宥薦「交辦的事情有在進行」,是指什麼?【
提示101年11月15日監聽譯文】)我不記得了,高雄朋友是誰我也不記得了。(你於101年
12月26是否有幫丙○○安排酒店小姐做性交易?【提示101年12月26日譯文】)沒有印象
。(你是否免費招待丙○○上開性交易?【提示101年12月27日監聽譯文:「咖啡錢算老
闆的」、「同學寫陳董」】)「算老闆的」是業績獎金算老闆的,「陳董」是誰,因為客
人太多,我無法確認。(你於101年12月28日與丙○○通話,請丙○○要多費心「王姓朋
友」的事情,是指何事?【提示101年12月28日監聽譯文】)我沒有印象,王姓朋友我忘
記是誰了。(你於102年3月4、5日與丙○○通話,雙方約在長榮路與府連東路見面,是要
談何事?【提示102年3月4、5、6日監聽譯文】)我沒有印象。(你於102年3月6日與王宥
薦通話,是在講何事?【提示102年3月6日監聽譯文】)高雄的朋友不是丙○○,朋友太
多了,我沒有印象是哪一位,在講什麼不知道。(你於102年4月16、17日與丙○○通話,
稱「高雄的朋友」約碰面,後來雙方在慷樂隊酒店見面,是要談何事?【提示102年4月16
、17日監聽譯文】)高雄的朋友是誰我不確定,我沒有印象等語。
戊○○於審理中證稱:(提示102年4月30日譯文,「老闆的朋友,陳董」是指何人?)這個
我沒有印象。(提示102年12月27日譯文「那個咖啡錢算老闆的。」,「算老闆的」的是指
何意?)因為我們的幹部每個人都有他的業績,這個業績跟你當月的業績是相連的,所以
像這個費用到時候會計會整理,整理以後老闆會發薪水,這樣看起來的話,「咖啡錢算老
闆的」其實就是記在老闆的帳。就是他這次出去喝咖啡的錢,會計在老闆的業績裡面。(
「你同學寫陳董」,你說的「陳董」是指何人?)我在想,我回憶,應該就是丙○○。(如
何有辦法從你剛剛的講法把它連到丙○○?)想不起來。(你說「對,你同學寫陳董。」,
那個女生說「陳董,他就知道了嗎?」,你說「陳董,對對。」,「你同學寫陳董。」的
「陳董」是否指丙○○?)這一段話我沒有什麼印象。(剛剛律師問你的時候,你說這個「
陳董」就是指丙○○?)剛剛的記憶,我的記憶已經不見了。因為我們公司有很多位陳董
,這樣子看起來這個也不能確認,沒有辦法等語。
③證人即同案被告乙○○於偵查中供稱:(你是否免費招待丙○○上開性交易?【提示
101年12月27日監聽譯文:「咖啡錢算老闆的」、「同學寫陳董」】)老闆就是我,我們
是有算業績的,這一筆業績就是算我的,我不清楚她出去有沒有性交易。所有我的客戶都
是算我的業績,戊○○只是協助,幫我工作,他沒有業績的問題,我們酒店的行規是客人
找哪一位幹部,他的業績就算這幹部的,就算有人協助業績也是這位幹部的,我滿多朋友
姓陳的,我不知道這通電話的「陳董」是誰等語。
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丙○○是否有跟你要求免費帶小姐出場過?)沒有。(你是否曾經提
供丙○○免費性招待?)沒有。(「你同學寫陳董」,是否知道他們兩個對話中的「陳董」
是指誰?)我不知道「陳董」是誰,我沒有印象。我們稱呼客人基本上都會尊稱,都會加
「董」或是什麼他的職稱。比如說王建強律師就是「王董」,我們通常會加一個「董」。
(提示102年4月30日21點10分4秒,0000000000,A、戊○○與B、某男監聽錄音譯文)這
裡戊○○講「老闆的朋友,陳董」的「老闆」指的一定是你嗎?)如果是戊○○的話,老
闆應該是我,但是因為我們當時有合作的股東,所以我不知道我的合作股東有沒有請戊○
○去幫他什麼忙。
「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部分:
①被告丙○○於偵查中供稱:(你於102年6月3日與戊○○通話,戊○○詢問你「高雄的
朋友事情處理情形」,是指何事?【提示102年6月3日監聽譯文】)那段時間他們曾經詢
問過要弄一個新店,有問過我法規上的問題,要如何做才能符合法規,我只有單純說明法
規的規定,當時也不是我主管業務,因為我當過議員,有建築法規有認真研究過,選民的
服務會研究要怎樣符合法規,當時有類似的個案。(你於102年11月9日是否有請戊○○安
排酒店小姐做性交易?【提示102年11月9日監聽譯文:「愛佳今天不方便」、「同學」、
「這都要挑過的」、「儘量不要刺青」】)這我沒有印象。(戊○○於102年12月15、16
日是否有請託你處理「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提示102年12月15、16
日戊○○與丙○○之LINE對話紀錄翻拍照片】)我只會去瞭解進度,我會請我助理去詢問
進度,並回報給戊○○,當議員會讓選民知道服務的進度,所以我在當政府官員,也是秉
持依法來做選民服務。忘記是什麼情境才會有這樣的對話,也許當天有外縣市的朋友要去
酒店,我幫忙問一下等語。
②戊○○於偵查中供稱:(你於102年8月24日18時3分、18時59分與「連恆」通話,是否
要請丙○○幫忙關說「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提示102年8月24日監聽
譯文】)我沒有跟丙○○要求要關說,這通電話我不記得了。(你於102年8月27日0時49
分與某女通話,你提到「請陳董幫忙」,是否指請丙○○幫忙關說「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
變更使用工程」案?【提示102年8月27日監聽譯文】)通話對象是我太太,「專」就是專
用的電話,我太太是會計,沒有印象在講什麼了。(你於102年11月9日是否有幫丙○○安
排酒店小姐做性交易?【提示102年11月9日監聽譯文:「愛佳今天不方便」、「同學」、
「這都要挑過的」、「儘量不要刺青」】)阿慕、碗公都是酒店員工,是哪一家忘記了。
(這次是叫「愛玲」開車載酒店小姐去找丙○○?你是否免費招待丙○○上開性交易?【
提示102年11月9日監聽譯文:「女孩要跟她交代好,不要收錢」、「也不用問太多」、「
麻煩愛玲帶過去」、「說上次一樣的地方」】)「不要收錢」是因為之前常常發生小姐收
了錢,但沒有繳回而發生糾紛,所以交代小姐不要收錢,由幹部來收錢。「也不用問太多
」就是跟不要收錢是一樣的意思。(你於102年12月16日15時8分與某男通話,對方所稱「
會用最快速度處理這個案子」、「案子已經儘快在處理了」、「可能明天可以處理好」,
是否丙○○已經請託工務局加速處理「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提示
102年12月16日監察號碼0000000000與0000000000之監聽譯文】)根本就沒有效果,這是
忠義路的視聽場所,沒有拜託丙○○,是由設計師或建築師去處理,我不記得了。(你於
102年12月17日15時35分與某男通話,對方所稱「案子已回到使管科」、「科長有交代」
、「馬上在看」,是否丙○○已經請託工務局加速處理「李詠恩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
程」案?【提示102年12月17日監察號碼0000000000與0000000000之監聽譯文】)我剛剛
講沒有效果,是我跟建築師去市政府,就是一直在追蹤,但沒有請丙○○幫忙等語。
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提示他四卷第48頁之102年8月24日下午6點03分42秒,0000000000A
、男與0000000000B、乙○○監聽錄音譯文,他說「你等一下約陳董一下。」,這個「陳
董」是否指丙○○?)這個我不確定。(不然還有其他的「陳董」嗎?)有,「陳董」有很
多個。(你們當時變更使用工程案,在市府是遇到什麼樣的問題?)消防局跟工務局一樣的
設備、一樣的規格,兩個單位他們的規格不一樣,我不知道要聽工務局的還是要聽消防局
的。我們全部都是按照法規來進行裝修的,所以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因為丙○○他曾經
是擔任過市議員,所以我想請他幫我們瞭解一下這個問題在哪裡,並沒有說要請丙○○說
哪裡什麼科、什麼科要過關,去施壓,並沒有這種事情。(提示LINE對話紀錄,在102年12
月16日,丙○○有回你「今早剛出使管,已請經發加速,後續消防也會追」、你回答「知
道了,謝謝」,接下來,丙○○有回你「經發已處理好」,你說「知道了,感恩」,這是
否代表丙○○確實有去找使管科跟經發處理這件事情?)這個我不確認。(你也不確定,
不然你們這個是在講什麼?)因為這個工程案是我自己帶著消防業者,我們親自去消防局
找消防局長,我們想問他等語。
③證人即同案被告乙○○於偵查中供稱:(你是否免費招待丙○○上開性交易?【提示
102年11月9日監聽譯文:「女孩要跟她交代好,不要收錢」、「也不用問太多」、「麻煩
愛玲帶過去」、「說上次一樣的地方」】)我不清楚他為何這樣講,我印象中小姐有私下
拿客人的錢卻沒有繳回,所以公司後來規定小姐不經手錢,由業務收錢等語。
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有無為了視聽工程這個案子,指示戊○○或其他人去拜託丙○○?)
我當時其實拜託蠻多人的,我也請戊○○,因為我的助理他們在臺南也很熟,很多朋友,
我印象中我請教了非常多的人,因為我們依法去申請,結果一直被退件,所以我想要知道
問題到底在哪裡,請人家給我一個答案,當時有聘請合法的建築師跟相關的人員去做處理
,可是為什麼一直都問題很多。我光是來回補正就非常多次了。(提示102年8月24日下午6
點03分42秒,0000000000A、男與0000000000B、乙○○監聽錄音譯文,這個「陳董」是否
指丙○○?)我沒有印象。(你跟戊○○之間講話時是有很多個「陳董」嗎?)我不知道是
不是能確認是不是丙○○先生。我認識很多「陳董」。(你們媒介女服務生跟他人從事性
交易,你們是都有收取對價?)我們都有收取性交易的費用。(如果是你的客人,他是否會
不經過你的同意免費招待人家?)他不行,他要收費用。(你們有收費這個部分,你們是否
都要記入帳冊?)對,現場的人會紀錄。我們都會收取跟客人出去的錢,都一定會收取,
因為做生意啊等語。
簡單來講,「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縱使真的有「性招待」的存在,基本上在提供服務前,都已經先收費了(這也是得出業者
承認「圖利媒介性交罪」的原因)。
所以要入罪(達到深信不疑之程度)的話,難度確實很高...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205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922254.A.ADD.html
只是談性招待部分: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922254.A.A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