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圖利罪不需要經過行政法院判決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win8719 (win8719)
時間 2025-05-20 20:08:09
留言 4則留言 (1推 1噓 2→)

推 shoederl: 我來對答案了,羈押理由我找到的比原po 台灣 05/20 19:44 → shoederl: 多,除了原po的串供滅證外,還有明知貪 台灣 05/20 19:44 → shoederl: 污治罪條例故犯,所以原po也承認了,他 台灣 05/20 19:44 → shoederl: 和北檢一樣不知道串啥供滅啥證,至少我 台灣 05/20 19:44 → shoederl: 知道柯p最初有被無保請回,不就代表第一 台灣 05/20 19:44 → shoederl: 次開羈押庭證據不足? 台灣 05/20 19:44 → shoederl: 不過也讓我明白了,去年8/30沒有足夠證 台灣 05/20 19:44 → shoederl: 據想要押人,原po是支持的 台灣 05/20 19:44 不是你到底懂不懂啥叫羈押 我還以為只要有基本知識的都知道 要有犯罪才能被羈押 然後串供滅證是羈押條件 串供滅證只要是人都知道就是案子相關內容阿 這你怎會不知道阿 我的天啊這個是基本知識阿 然後羈押是要預防~不是等發生才去做 然後第一次是因為羈押法官認為嫌疑不夠重大所以沒有羈押成功 所以照你的邏輯是不是證明後面法官認為證據很足.. 然後你的說法就是一審判我無罪~後面判我有罪就是錯的 一審無罪都是檢察官亂起訴~後面二審三審最終定讞都是假的不算數 我只能說白癡恐怖這樣可怕嗎~一堆基本常識都沒了嗎 然後自己還證明後面被羈押柯文哲很足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8.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742891.A.735.html

lovdkkkk: 回標題 同意 只需要證明 "明知違背法令"123.194.169.218 05/20 20:11

lovdkkkk: 即 "違法" 且 "做之前就知道違法還做"123.194.169.218 05/20 20:12

violetking: 要犯罪才能羈押?都確認犯罪幹嘛羈押 111.80.193.123 05/20 20:28

win8719: 犯罪嫌疑~這樣可以了吧 114.44.28.192 05/20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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