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拿錢從事罷免沒違法嗎?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vito7874598 (heavybear robot)
時間 2025-05-12 19: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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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不明來源的錢,從事罷免活動,沒有違反選罷法嗎? : 我記得巧芯送個小東西都不能超過30元了。 : 罷團拿別人的錢,去罷免一票票選出來的立委,沒有問題嗎?怎麼越想越不對勁? :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 ------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我一直覺得這比喻很爛, 罷免團體的志工對標選舉的話應該是各選舉團隊的工作人員吧! 而要講到賄選的話,應該也是要有人拿錢給連署人簽連署才能對標到選舉買票。 如果照最近藍白的邏輯 以前那先前總統 立委 市長 議員,花錢請人幫他打選戰的也通通 是 賄選囉? 要洗議題也找個好一點的標的,不然也都只是在鞏固本來的支持者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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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owlbow: 藍白本來就只會造謠鞏固白痴票114.136.197.140 05/12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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