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HatePolitics
: 有些網友說, 歐美都有國會調查權,
: 為什麼台灣不行?
: 簡單的答案, 這次藍白修的版本違憲-
: 此版的藐視國會罪, 人民不得隱瞞或不發言,
: 把憲法給的緘默權剝奪了。
你對緘默權的認識好像有所違誤,緘默權的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這個條文適
用的對象是刑事犯罪中的「被告」,不是「證人」。
「證人」是沒有所謂緘默權的,證人有陳述義務,請參刑事訴訟法第193條第1項,行政訴
訟法第148條。當然法律是溫暖而富有人性的,所以有規定幾種得拒絕證言的要件,有興
趣自己查。
當然除了陳述以外,還有真實義務,找你來除了要你說話,還要你說真話,不然會有偽證
罪喔。說到這裡覺得很可怕嗎?可是從古至今都沒有人向憲法法庭大法官哭哭喔
https://i.imgur.com/YvdfStw.jpeg
今天是國會請人民、官員到國會作證人
https://i.imgur.com/1ueyVNM.jpeg
明明白白的寫著需要告知有拒絕證言的權力,而且還準用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如果說這個
法條剝奪了人民的憲法權利,那所有的訴訟法都是違憲的,歡迎你去找大法官,現在憲法
法庭有律師強制帶代理(翻譯:一定要請律師),律師們感謝你為台灣法律盡一份心力
要談論有沒有違憲當然很有趣,但是如果連緘默權是什麼,適用的對象是誰,都不知道的
話,要討論憲法層次的問題,對不懂的人可能還是太辛苦了
與其在這邊大談自己不了解的法律名詞,不如直接說我就是不爽,這樣至少還能贏得別人
的respect
偷渡一句:憲法哪裡有緘默權啊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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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112.168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462660.A.62D.html
推 qwe04687: 真 那篇在混淆視聽 203.64.101.62 05/23 19:12
→ beau03: 立委刑事專業 1.174.84.250 05/23 19:15
噓 Iamidiots: 笑死,那請問國會調查又不是法院,當 49.215.90.137 05/23 19:16
→ Iamidiots: 然可以緘默 49.215.90.137 05/23 19:16
→ Iamidiots: 警察審訊可以緘默,檢察官審訊也可緘 49.215.90.137 05/23 19:18
→ Iamidiots: 默,憑什麼國會可以剝奪 49.215.90.137 05/23 19:18
推 ayianayian: 綠共只推苗人包 59.115.70.123 05/23 19:19
噓 sd2567: 國會聽證=證人耶223.137.133.247 05/23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