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綠共為什麼這麼怕不能說謊?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jump2j (Lockel)
時間 2024-05-23 16: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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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也有藐視國會罪,美國民主已死? 美國有藐視國會,但只用在聽證 (美國沒有質詢 : 英國也有藐視國會罪,英國民主已死? 英國質詢時有藐視國會,但接近150年沒動用過刑罰 : 藐視國會罪的根本就是不要說謊,很難嗎? 首先有「說謊」的認定問題。 在法庭上,檢辯雙方對證人發問時,提問內容通常非常具體、有重點、針對事實題問,證 人回答問題時,有沒有說謊,非常好分辨。 但場景換成台灣的議事廳,台灣立委的題問,有的又臭又長抓不到重點、有的根本不是針 對事實題問而是牽扯意識形態、有的目的只是在扣帽子而不是釐清事實、有的根本自己資 訊就是錯誤的還強勢不讓官員指正。在這種情形下,官員選擇敷衍、拒答、甚至順著立委 錯誤的問題隨便回答,是虛偽陳述嗎? 如果台灣立委的質詢都既專業又有重點,那官員有沒有說謊,非常好判斷,但台灣立委的 素養你知我知。 再來就是,處罰反質詢、其他一切藐視國會的行為的問題。 這就是歐美法都沒有的東西了,我反問你,英美不處罰這些,在英國,反質詢根本是家常 便飯,雙方有來有往。他們的國會就沒有監督了嗎?他們的民主死了嗎? 最後就是強制官員質詢時洩密的問題,直接違反釋字585。 釋字585說,針對國家機密,立法院想要調查或者公開時,必須選擇下列其中一種程序: - 立法院和行政院協商決定(協商) - 制定相關程序,由法院審理判斷(上法院) 但藍白立職§25卻直接規定,立委質詢時,只要經主席裁示,官員就必須洩漏國家機密。 這不只違憲,而且非常的愚蠢。 以後竊取國家機密,都不用偷偷摸摸了,任何人只要跟主席取得默契,就能夠合法的取得 國家機密,而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因為人家的程序完全合法。 : 而且刑法是用在官員,又不是平民 : 綠共到底在怕什麼? : 不要說謊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嗎 你這就是典型的滑坡。 所以警察搜索你家,怎麼了嗎? 你如果沒有犯罪,到底在怕甚麼? 不要犯罪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嗎? -- 民進黨處罰反質詢嗎? 民進黨處罰其他一切藐視國會的行為嗎? 民進黨強制官員洩密嗎? 民進黨的國會改革,跟藍白的國會改革,唯一共通點就是名稱一樣。實際內容差遠了。 少混淆視聽。 哪裡滑坡 立職§25,自己去看,不要當伸手牌 你又知道沒理由這樣問了? 草案通過後,再沒道理的要求,官員都必須提供。 所以官員想要保密,就必須冒著訴訟敗訴,罰錢被關的風險? 再說,法條都這麼定了,法官只能依法審判,他能憑良心判無罪嗎?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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