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討論] 藐視國會罪需經過行政法院審理,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lono (lono)
時間 2024-05-21 00:35:59
留言 50則留言 (6推 10噓 34→)

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4/LCEWA01_110114_0027 7. pdf https://i.imgur.com/pWibZc7.jpeg
無法律依據、行政特權、正當理由而拒絕出席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以立法院名義 , 書面詳述事實,連同證據,函請出席人員住、居所地之高等行政法院依第七十四條之三規 定 裁定處罰。但涉有犯罪嫌疑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移送檢察機關為刑事追訴。 上網查法案內容很難嗎? 苗博雅說沒公開 你們就相信沒公開了? 智商還在線? 法條就寫的很清楚 立法院要把你「違法的證據」提交給 「高等行政法院」裁罰 你如果都說實話 是在怕屁? 證據合不合格是法官認定 到底是在怕屁? -- 無合理的理由拒絕出席聽證會違反藐視國會法 理由合不合理由行政法院的法官裁決 要有違反刑法的證據才能送刑事 例如高虹安貪污就可以送刑事 你說一下差在哪?塔綠班罵了一堆 沒有任何人列出比較表 我懷疑這群人都是智障 要立法院會投票通過才能送法院 不是一個立委就能決定 和那個擾民社維法不一樣 社維法只要陳建仁說你造謠 就能移送法辦 警察半夜來敲門 我貼的連結就是昨天出爐的「最高機密正式版 」 去看一下很難?
你這個版本不是最高機密正式版 立法院議事人員昨天才放上網 他們週休二日
社維法成罪率連三成都沒有 笑死人 行政院官員應該被處罰沒錯 我看起來像藍白立委嗎? 連里長都不鳥我 社維法也是行政院直接送法院裁罰 有問題? 因為立法院表決到5/17晚上11:58 你有看直播嗎? 議事人員下班不上傳pdf 你能怪他? 這是立法院的版本 不用懷疑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3.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222966.A.4DE.html

korzen: 藐視國會的定義到底是啥R 111.71.214.54 05/21 00:36

r13974682: 拒絕出席違了什麼法?111.241.222.88 05/21 00:37

hong414: 那送刑事 是不是官員就消失了 還是怎樣180.217.25.194 05/21 00:37

hong414: ?180.217.25.194 05/21 00:37

SPDY: 你lono體會版本一堆 差之千里多令人不滿嗎?114.44.236.26 05/21 00:37

jganet: 國蔥的最高機密,你去跟他討論啊223.138.124.145 05/21 00:38

hong414: 寫的這麼籠統 全部靠垃圾立委來決定180.217.25.194 05/21 00:39

jajujo: 全都至尊立委自由心證嗎122.11.214.46 05/21 00:39

panmomo: 這種不確定法律概念拿來處罰,有沒有搞錯111.249.90.239 05/21 00:39

hydra6716: 說靠垃圾立委決定的根本白癡36.234.95.134 05/21 00:39

hydra6716: 移送檢察機關就是去調查36.234.95.134 05/21 00:40

hydra6716: 調查權什麼時候在立委身上了? 36.234.95.134 05/21 00:40

jajujo: 這個法一過 某個整天濫訴的立委不會一直判122.11.214.46 05/21 00:40

jajujo: 人藐視國會嗎122.11.214.46 05/21 00:40

bruce2248: 只有學店89立委可以為所欲為就是了61.230.225.178 05/21 00:40

piggybill: 8+9立委就是白癡人民選的 嘻嘻114.137.52.103 05/21 00:41

hydra6716: 扯啥立委心證的真的腦子都壞死36.234.95.134 05/21 00:42

SPDY: 列煙霧彈沒用呀 最高機密正式版 才是真的法114.44.236.26 05/21 00:42

CHINAISSHIT: https://i.imgur.com/ITsImQt.jpeg27.52.230.237 05/21 00:43

jajujo: 要不要送檢調就是你至尊立委心證不是嗎 要 122.11.214.46 05/21 00:45

jajujo: 不要規定送檢調成罪率低於五成的濫訴立委122.11.214.46 05/21 00:45

jajujo: 要受罰?122.11.214.46 05/21 00:45

jajujo: 不然整天讓濫訴立委用這個法來浪費社會資122.11.214.46 05/21 00:45

jajujo: 源嗎122.11.214.46 05/21 00:45

tim012345: 進入司法~檢調的證據哪來~要去行政院查61.228.132.204 05/21 00:46

r13974682: 5/17審的法案怎麼昨天才出爐啊?111.241.222.88 05/21 00:46

tim012345: 扣行政院的資料+電腦嗎?61.228.132.204 05/21 00:46

lono: https://i.imgur.com/9bn5AJP.jpeg 當然要1.200.33.243 05/21 00:46

lono: 我支持1.200.33.243 05/21 00:46

PS00010: 這些挺惡法是不是正常人阿還是噁爛支那人 218.172.24.163 05/21 00:49

jajujo: 那快制定啊 反正現在藍白最大 明天藐視國 122.11.214.46 05/21 00:51

jajujo: 會法順便把這條加上去啊122.11.214.46 05/21 00:51

cloud2015: 公務員本來就有登載不實的刑責,哪還需114.33.203.220 05/21 00:51

cloud2015: 要立委再弄一條立委覺得你說謊,就送檢 114.33.203.220 05/21 00:51

cloud2015: 調調查的罪!114.33.203.220 05/21 00:51

SAMON5566: 笑死,函請行政法院裁罰,所以狗昌到124.218.193.208 05/21 00:52

SAMON5566: 底懂不懂三權分立、五權分立啊,什麼124.218.193.208 05/21 00:52

SAMON5566: 時候行政法院要聽立法院的命令了?一124.218.193.208 05/21 00:52

SAMON5566: 般來說,行政法院收到這種無厘頭的函124.218.193.208 05/21 00:52

SAMON5566: 請,大概會回:請大院本於權責處理吧124.218.193.208 05/21 00:52

cloud2015: 最高機密不就5/17晚上才出爐,這就是黑 114.33.203.220 05/21 00:52

cloud2015: 箱的地方,上網的全是沒整合的28版本,114.33.203.220 05/21 00:52

cloud2015: 最後一刻才冒出定案的版本來表決 114.33.203.220 05/21 00:52

mp32283228: 老哥 你這個版本不是國蔥手上的版本 114.36.219.29 05/21 00:53

mp32283228: 喔 114.36.219.29 05/21 00:53

r13974682: 我記得某位藍委有放上她自己的雲端 111.241.222.88 05/21 00:54

jganet: 我..我...我...有欠你嗎223.138.124.145 05/21 00:58

SPDY: 這第五十三條之八寫的是憑多數委就不得拒呢 114.44.236.26 05/21 01:00

raysdct123: 笑死,讓行政法院下行政處分喔,這個 42.70.40.240 05/21 01:16

raysdct123: 公開出來才是笑話吧 42.70.40.240 05/21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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