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Gossiping
: 4醬のLA
: 先打個預防針,我個人不是很喜歡鳥
: 但因為個人認為要吵架一定得站得住腳
: 怕到時候小丑竟然是自己
: 所以還是去查了查資料
: 今天查了查憲法70條、釋字391及釋字264
: 大概的內容是說立法院就預算的部分
: 只可以審議監督,也就是刪除凍結
: 但是讓支出增加或收入減少的決議是不行的
: 而且雖說支持方表示
: 這次是「法律案」而非「預算案」
: 但又釋字264表示不能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所以縱使是法律案,應該也不能增加支出?
: (這部分請專業人士解釋一下)
但我們先看391的解釋理由書,它一開頭就告訴大家預算案跟法律案是不一樣的東西
預算案亦有其特殊性而與法律案不同
誰能提案?
法律案無論關係院或立法委員皆有提案權
預算案則祇許行政院提出
審議時程
法律案之提出及審議並無時程之限制
預算案則因關係政府整體年度之收支,須在一定期間內完成立法程序,故提案及審議皆有
其
時限
效力
除此之外,預算案、法律案尚有一項本質上之區別,即法律係對不特定人(包括政府機關
與
一般人民)之權利義務關係所作之抽象規定,並可無限制的反覆產生其規範效力
預算案係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畫所須之經費,每一
年
度實施一次即失其效力,兩者規定之內容、拘束之對象及持續性完全不同,故預算案實質
上
為行政行為之一種,但基於民主憲政之原理,預算案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有法
律
之形式,故有稱之為措施性法律(Massnahmegesetz)者,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之法律。
中間略.....
又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立法院審
議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受此一規定之限制,而立法院不得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
加
支出之提議,復經本院釋字第二六四號解釋釋示有案。
立法委員於審議預算案時,雖不變
動
總預算金額,僅對各機關原編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作移動增減,然就被移動而增加或
追
加之原預算項目言,要難謂非上開憲法所指增加支出提議之一種,其情形與不增加總預算
金
額,
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實質上亦無不同,既涉及施政計
畫
內容之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尚非憲法之所許。
: 所以個人查的資料,就普發一萬的部分
: 是不是真的有違憲的疑慮咧?
這是正確的
但是我們立法院現在在審什麼?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
這是預算案嗎?
不是,這是特別條例,是法律案,
既然不是預算案是法律案,行政院立法院都可以提出
釋字264是指立法院不能在審議總預算案時,個別委員再提案用附帶決議叫行政院多編預
算
,例如釋字264用委員提案方式給公務員加發半個月年終獎金
或是釋字391裡面,委員想刪A預算拿去給B預算,這種雖然總預算金額不變卻把錢搬來搬
去
這樣就會侵犯行政權
但是我們立法院現在在審什麼?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
這是預算案嗎?
不是,這是特別條例,是法律案
我們並沒有禁止立法院提出法律案不能增加歲出
預算法91條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
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8條之1:「各級政府、立法機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或自治法規,
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
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
所以賴清德當年提案增加老農津貼,有人說違憲嗎?沒有阿
https://i.imgur.com/f1FnFuT.jpeg
: 另外個人想再問
: 倘若當初就只有砍台電1000億
: 然後把這1000億改成普發現金
: 大概一個人領個4000塊
: 總支出4100億完全不變
: 這樣爭議是不是會少很多?
不會啊,蠢鳥會跳針特別條例是預算案,所以內容不能換來換去,立法院只能刪除,不能
變
更預算名目
但是不要管蠢鳥蠢的要死的無腦發言
普發一萬我也覺得太多,大概5-6千差不多,但是不是國民黨什麼還錢於民的藉口,而是
因
為要考慮關稅對我國GDP影響彈性訂定金額會比較合理
再插花一下,民進黨蠢鳥說立法院審預算授權行政院自行調整是違憲,釋字391見解可是
合
憲的
而現時立法院審議預算案常有在某機關之科目下,刪減總額若干元,細節由該機關自行調
整
之決議,亦足以證明預算案之審議與法律案有其根本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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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enom42: 你說的很對,但還是違憲114.136.113.128 07/13 19:26
→ Oggy: 講太多了 現狀就是 党說違憲就違憲222.250.146.14 07/13 19:26
→ Oggy: 府方司法組 會做出違憲的解釋 懂嗎? 222.250.146.14 07/13 19:27
→ fallinlove15: 大法官連以前癩缺德提的案子都能判118.166.215.39 07/13 19:28
→ fallinlove15: 定違憲了 那坨東西有在理性討論嗎118.166.215.39 07/13 19:28
→ fallinlove15: 打錯 犬法官118.166.215.39 07/13 19:28
→ ziso: 不對耶 綠師不是這樣解讀的 你又違憲了 1.162.68.226 07/13 19:29
→ ziso: 賴清德說選前要去國會報告 選後也違憲了 1.162.68.226 07/13 19:29
→ ziso: DPP>憲法 1.162.68.226 07/13 19:30
推 froce: 反正傻鳥現在就跟著喊違憲 61.224.146.164 07/13 19:33
→ gx8759121: 你說的對,但是法綠大於法律 118.170.79.176 07/13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