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脆:心生恐懼 決定撤文?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ars3 (聞聲就苦)
時間 2025-06-23 23: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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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怕的應該是: 刑法第 171 條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 者,亦同。 : 早上都在忙,沒空跟上現在最夯的大罷免退機票事件 : 剛剛看一下,不知道為啥刪文了 但是脆!上面有給出理由 : 真的太可怕了吧!!! 台灣怎麼會變這樣 : https://www.threads.com/@voywery/post/DLP7ItDyfAZ : 因為有人查到我小孩的姓名,我心生恐懼,決定撤文。 : 在此針對一些質疑,一併說明: : 1.為何有訂票編號、PIN碼就可以冒名退票? : 這我真的不知道為何Trip.com系統那麼寬鬆,但客服回覆他們沒有疏失。 : 2.為何我在台灣報案? : 因為我是購買人,乘座人是我太太和兩個小孩。2024我太太已經沒回來投票了,我這次要 : 她一定要回來,參與歷史。至於我,兩地飛人,一半時間都在台灣。 : 3.為何5月底購票? 因為所有媒體推估的投票時間都是7月底到八月初,為何不能先買好機 : 票?(機票也不是只待一兩天) : 質疑我自導自演的人,請直接說明你們想看甚麼證據,但請不要肉搜我家人或我。 : (我承認我被嚇到了,被威脅公布家人隱私的恐懼,比損失機票可怕的多)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52.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0694256.A.491.html

pomelolawod: 反正顏色對了哪有差111.249.198.241 06/24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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