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Gossiping
他要怕的應該是:
刑法第 171 條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
者,亦同。
: 早上都在忙,沒空跟上現在最夯的大罷免退機票事件
: 剛剛看一下,不知道為啥刪文了 但是脆!上面有給出理由
: 真的太可怕了吧!!! 台灣怎麼會變這樣
: https://www.threads.com/@voywery/post/DLP7ItDyfAZ
: 因為有人查到我小孩的姓名,我心生恐懼,決定撤文。
: 在此針對一些質疑,一併說明:
: 1.為何有訂票編號、PIN碼就可以冒名退票?
: 這我真的不知道為何Trip.com系統那麼寬鬆,但客服回覆他們沒有疏失。
: 2.為何我在台灣報案?
: 因為我是購買人,乘座人是我太太和兩個小孩。2024我太太已經沒回來投票了,我這次要
: 她一定要回來,參與歷史。至於我,兩地飛人,一半時間都在台灣。
: 3.為何5月底購票? 因為所有媒體推估的投票時間都是7月底到八月初,為何不能先買好機
: 票?(機票也不是只待一兩天)
: 質疑我自導自演的人,請直接說明你們想看甚麼證據,但請不要肉搜我家人或我。
: (我承認我被嚇到了,被威脅公布家人隱私的恐懼,比損失機票可怕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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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52.229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0694256.A.491.html
→ pomelolawod: 反正顏色對了哪有差111.249.198.241 06/24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