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喝太茫...他酒後找朋友代駕 車沒停好警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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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ng1300905 (sheng)
時間 2025-06-03 14: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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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袁志豪 3.完整新聞標題: 喝太茫...他酒後找朋友代駕 車沒停好警勸導竟自己移車被抓了 4.完整新聞內文: 顏姓男子到朋友家飲酒後,離去時由朋友代為開車,朋友停車未緊靠道路停好,員警上前 勸導,顏一聽,竟自己坐上車,發動移車;員警見顏滿身酒氣,當場酒測,確認酒測值超 標,顏還沒有駕照,逮捕送辦。台南地院審理後,將顏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 判決書指出,65歲顏姓男子今年2月7日下午5時許到台南市東山區朋友住處飲酒後,由朋 友幫忙開車載往新營區另一名友人住處,朋友停車時未緊靠道路右側停車,員警上前勸導 ;當時員警已注意到顏滿身酒氣,提醒他為大眾行車公共安全,切勿酒後駕車。 沒想到,顏一聽車沒停好,竟自己坐上車,發動移車;員警將顏攔下,當場酒測,測得吐 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6毫克,將他逮捕送辦。檢方偵訊時,顏承認犯行,台南地檢 署依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指出,顏姓男子無駕駛執照,無視酒後不得駕車禁令,飲用高梁酒後,猶貿然駕駛車 輛在市區道路行駛,對公眾交通往來造成潛在高度危險,所為實無足取,亦顯見其無視法 紀,缺乏對其他用路人人身安全之尊重觀念,殊為不該。 法院審酌,考量顏初犯本罪,犯後已承認犯行,兼衡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判刑 3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781438 6.備註: 本來想說這樣算是釣魚執法嗎? 不過連駕照都沒有只能說抓得好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0.217.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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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737: 哈哈 61.223.8.84 06/03 14:36

bill403777: 笑死 42.73.126.107 06/03 14:36

PanaS0Nic: 朋友技術是有多差 61.218.33.142 06/03 14:37

hihimen: 不是呀,警察怎麼沒制止???150.117.222.124 06/03 14:37

GLUESTICK: 爭取來的業績 125.230.72.198 06/03 14:38

bluepahahaha: 釣魚執法吧 這樣還不如車子被拖吊 220.136.88.182 06/03 14:40

ctrlbreak: '朋友'是虛構的吧 220.133.14.24 06/03 14:40

jupei5566: … 49.218.240.61 06/03 14:41

fim: 賊頭:自己的業績 自己爭取!! 118.168.212.84 06/03 14:41

zxc8424: 同樣認罪 nova董座為什麼可以緩起訴? 110.30.16.19 06/03 14:42

lucybelle: 他的朋友很好 這樣就不用一直幫他 49.218.146.26 06/03 14:42

fafcfh: 惡意釣魚執法阿 42.72.222.86 06/0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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