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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 金錢豹酒女顏子娠於2017年11月吸毒又酒駕,開車狂飆闖紅燈,撞死前途似錦、即將結婚
: 的年輕烘焙師陳育邦,她肇事逃逸並一度謊稱自己不是駕駛,法院判刑9年6月,服刑逾7
: 年的她,已於今年3月聲請假釋,可能近期出獄,但民事判決賠償1068萬元,她至今尚未
: 賠償分文,死者的胞姐今天(1日)清晨於臉書撰文說,願意放棄「給她一條生路」。
: 酒駕毒駕最後總共關七年,至於賠償部分,其實就算追究到底大概也是債權憑證廢紙,
: 這案子就這樣結束了
說起來,根據「台中高分院一零七年度聲字第二零二五號」刑事裁定:
┌───────┬─────────┬─────────┬─────────┐
│編 號│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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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名│偽造文書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肇事逃逸 │
│ │ │危險罪 │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7年6月 │有期徒刑2年8月 │
├───────┼─────────┼─────────┼─────────┤
│犯 罪 日 期│106年7月8日 │106年11月14日 │106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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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6年度偵 │臺中地檢106年度偵 │臺中地檢106年度偵 │
│年 度 案 號│字第33192號 │字第30585號 │字第30585號 │
├─┬─────┼─────────┼─────────┼─────────┤
│最│法 院│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
│後├─────┼─────────┼─────────┼─────────┤
│事│案 號│107年度中簡字第 │107年度交上訴字第 │107年度交上訴字第 │
│ │ │92號 │748號 │748號 │
│實├─────┼─────────┼─────────┼─────────┤
│審│判 決 日期│107年1月31日 │107年7月25日 │107年7月25日 │
├─┼─────┼─────────┼─────────┼─────────┤
│ │法 院│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
│確├─────┼─────────┼─────────┼─────────┤
│定│案 號│107年度中簡字第 │107年度交上訴字第 │107年度交上訴字第 │
│ │ │92號 │748號 │748號 │
│判├─────┼─────────┼─────────┼─────────┤
│決│判決確定日│107年3月12日 │107年8月17日 │107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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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得易科罰│是 │否 │否 │
│金之案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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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臺中地檢107年度執 │臺中地檢107年度執 │臺中地檢107年度執 │
│ │字第5585號 │字第13623號(編號 │字第13623號(編號 │
│ │ │2、3應執行有期徒刑│2、3應執行有期徒刑│
│ │ │9年6月) │9年6月) │
└───────┴─────────┴─────────┴─────────┘
就上述內容,合併定刑為有期徒刑九年八月
而包括得易科罰金的部分,聲請意旨提到「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屬於
《刑法》的例外情形
因此當時已經可以知道
有明明可以用繳付罰金的方式來換取自由,但卻未運用該「權利」的事...
而如果說從台中高分院就民事訴訟部分判決確定(一零八年度重上字第三十二號)後,到
現在真的有還沒賠一分一毫的事
看起來就是連第二審訴訟費用也還沒繳清
按照一零八年度聲字第四十八號中,就「訴訟救助」部分的刑事裁定:
「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一零七年度重訴字第二五二號民事判決,提起
上訴(即本院一零八年度重上字第三十二號),惟因伊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經向財團
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中分會申請法律扶助,該分會已審查決定准予法律扶助在案,為
此聲請訴訟救助等語,業據提出該分會准予扶助審查表億份以資釋明,堪信為真實。又
聲請人上訴之主張,需經調查始能審認,形式上非顯無理由,則其聲請本件訴訟救助,
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目前不知道台中高分院是否有預備強制執行
就算被害者家屬方面抛棄了請求,但不能確定一切都已經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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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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