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再批要求政院編預算違憲 卓榮泰:不排除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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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girl (莎莎)
時間 2024-10-18 09: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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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李人岳 3.完整新聞標題: 再批要求政院編預算違憲 卓榮泰:不排除聲請釋憲 4.完整新聞內文: 朝野協商總預算案昨天再次破局,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上午透過臉書發文表示遺憾,他強 調對於原住民禁伐補償預算並非一毛不編,不過立法院必須遵守憲法及預算法,不能以違 憲、違法的程序要求行政院編列任何預算,否則行政院必須思考是否將依法聲請釋憲。 卓榮泰表示,昨日總預算案協商無法取得共識,雖然遺憾,但他仍然相信,朝野能夠在好 的氣氛下,為福國利民的政策、為地方建設做最好的考量。他也希望能夠再跟國人清楚說 明,行政院編列年度總預算的法律立場與基本原則。 卓榮泰指出,第一,憲法第 70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 之提議。」 換句話說,按照憲法第70條的精神,制定、編列預算是屬於行政院的行政權,立法院不得 提議增加,這樣的規定難道是立法委員可以經由「提議」形成「決議」?或經由「提議」 修訂成「法律」來增加預算嗎?法律「舉輕以明重」的原則淺顯易懂;行政院是憲政機關 ,斷不可違反憲政原理與精神,立法院亦是如此! 其次,預算法第 91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 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兩院之間過往或有可比擬的相關案例,但皆是在立法院內部朝野有共識,且徵詢行政院取 得雙方合意,確認資金來源無虞後的依法行為,無可厚非。但本件爭議顯未履踐徵詢、確 認資金來源或並同時提案修法必要之程序,難謂合法,要行政院如何依法? 第三,行政院有嚴守財政紀律的責任,也必須確保預算的完整性,才不致產生排擠效應, 否則國家難以落實對全體人民的照顧政策。 卓榮泰強調,對於明年度原住民的禁伐補償預算,行政院並非一毛不編。我們會持續考量 國家財政,循序漸進。而行政院的原則與立場很清楚,也只有一項:未來立法院必須遵守 憲法、遵守預算法,不能以違憲、違法的任何程序,要求行政院編列任何預算。否則此例 一開,接踵而來的是無止盡侵犯行政權的各種行為。只要獲此共識,解開明年總預算的解 方,就在立法院韓院長所主持的協商會議中。 卓榮泰進一步強調,朝野協商的過程固然有退有進,但行政院對人民照顧和產業發展的承 諾,一定會力圖前進。面對目前的僵局,若不得已行政院必須思考是否將依法聲請釋憲, 請憲法法庭做出公正的判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299812 6.備註: 不出所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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