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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2.記者署名:
王定傳
3.完整新聞標題:
詐團成員有女檢察官? 北檢:不是司法人員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週刊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鄭鴻威勾結詐騙集團洩密案發現
,詐團中有一名暱稱「吳檢察官」成員,另外,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涉嫌替其男友、此
次也涉案被起訴的律師朱一品出謀策劃;台北地檢署今表示,週刊報導的「吳檢察官」並非
吳亞芝,其真實身分亦非司法人員,特予澄清,至於吳亞芝是否涉有行政不法等情事,已將
相關事證陳請高等檢察署調查。
《鏡週刊》報導,朱一品2022年4月間想加入鄭鴻威的團隊接案,後來案子都被另名律師陳
漢笙(本案共犯已遭起訴)搶走,
吳亞芝即在LINE對話中對朱說:「好吧!我只是覺得這個
是打進去這個詐騙圈子的好機會」;此外
,吳亞芝會幫男友朱一品即時監看「律師派案群組
」,告訴朱一品有被派到案子,甚至
曾在LINE中建議男友可與鄭鴻威談合作模式,事後朱一
品即與鄭鴻威長期合作,並提供應訊的筆錄大綱。
《鏡週刊》還報導,「銀河車隊-美國」詐欺犯罪集團的上游成員,在通訊軟體telegram上
有一個名為「吳檢察官」的人,鄭鴻威在告訴「吳檢察官」遭逮的被告供出上游後,「吳檢
察官」即找該被告算帳,台北地檢署也正比對相關資料,要調查「吳檢察官」是否為吳亞芝
。
北檢表示,本案起訴書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中所載「與詐欺集團上游成員『吳檢察官』」,
並非報導中所提及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其真實身分亦非司法人員,特予澄清;
至於
吳亞芝是否涉有行政不法等情事,已將相關事證陳請高等檢察署調查。
北檢強調,為維護司法權的有效行使與民眾信賴,本案是否尚有其他律師或司法人員涉案,
仍將持續清查、偵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73146
6.備註:
都建議男友律師打進去詐團、監看派案群組、建議男友律師與詐團軍師談合作模式,都可能
成立共犯了,北檢還在行政不法?
Telegram的吳檢察官與吳亞芝檢察官是否同一人根本不是重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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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25.29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850406.A.BF7.html
噓 Goog1e: 分類111.241.101.41 05/16 17:07
推 zephyr105: 這國家真的沒救了 223.137.43.241 05/16 17:07
→ zephyr105: 炸團裡有 檢座 法官 跟律師223.137.43.241 05/16 17:08
→ firose: 行人的地獄,詐騙的天堂122.147.146.196 05/16 17:08
推 kk10519: 政風處 監察院也是疑問三不知 27.240.225.155 05/16 17:10
噓 darkholy: 幹,北檢頭頭是不是也有分啊 223.139.229.4 05/16 17:14
→ darkholy: 還行政不法咧,已經是共犯早該聲請羈押 223.139.229.4 05/16 17:14
→ darkholy: 了 223.139.229.4 05/16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