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公司法247 證交法28-2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james8606141 (貧僧不是陳近南)
時間 2019-06-22 00: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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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想請教一下 關於公司法247條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 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 我的理解是第一項為有擔保公司債,因為第二項是無擔保。 因此依照公司法247條,公發公司有擔保公司債總額應為A-L ======================================================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募集與發行公司債,其發行總額,除經主管機 關徵詢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不受公司法第 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之限制: 一、有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其發行總額,不得逾 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二百。 二、前款以外之無擔保公司債,其發行總額,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 債餘額之二分之一。 所依此條的規定,有擔保公司債應為 [A-L]*2 而這邊明顯有提到不受上面公司法的限制,但我的疑問是 1.證交28-4提到 已以本法發行股票的公司 =/= 公司法247條的 公發公司 嗎? 2.是否所有公發公司皆優先適用證券交易法? 公司法247條第一項存在的意義為何? 自己觀念不是很清楚>< 麻煩各位解惑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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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301040: 「公司債總額」字面的意思就是包含有擔保沒擔保06/22 01:12

FishYBoy: 標題打錯了喔06/22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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