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普考法律廉政第二題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hoyayato (yato)
時間 2016-07-15 13: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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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qvVxIkR.jpg
想請問一下各位高手 有考普考法律廉政的各位 這一題到底是在考同一性還是單一性? 從題目中到底要怎麼分辨是在考同一性或 是單一性?還是其實同一單一都會用到 麻煩救救我這新手吧 -- 請問高手您是指酒後駕駛和過失重傷跟酒後駕駛致重傷,這三個罪是想像競合嗎 所以一開始的185-3和284第一項是數罪併罰?我以為是想像競合><我好弱 路易神人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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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cincia: 確實有單一同一問題 但是是跟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的07/15 13:56

cindycincia: 案件07/15 13:56

cindycincia: 本件為想像競合案件 是一個案件07/15 13:59

cindycincia: 但是就告訴乃論部分 仍須提起告訴 是需要提起告訴才07/15 14:00

cindycincia: 及於這部分07/15 14:00

cindycincia: 若告訴已逾期間 自然是要252第五款07/15 14:01

cindycincia: 然後不起訴處分要再行起訴 要看26007/15 14:02

cindycincia: 緩起訴 則因185-3第二項 超出緩起訴的範圍07/15 14:03

cindycincia: 刑度超過 補上一推文07/15 14:03

cindycincia: 所以依照94台非215號判例 直接起訴即可07/15 14:04

cindycincia: 185-3跟284 數罪併罰 抱歉 我是說185-3第二項跟284二07/15 14:06

cindycincia: 項想像競合07/15 14:06

cindycincia: 一開始是185-3跟284 這情況數罪併罰07/15 14:07

cindycincia: 所以緩起訴效力不及於284部分07/15 14:07

cindycincia: 之後若改成185-3第二項 則和284二項成想像競合關係07/15 14:08

jamesg520: 這題改編自95年律師刑訴考題,我問我同學高考都沒考這07/15 14:22

jamesg520: 麼難說07/15 14:22

jamesg520: 185-3 跟284實務學說看法不同,看你怎麼想07/15 14:24

jamesg520: 一行為 數行為都可以 看妳怎麼想07/15 14:25

jamesg520: 樓上大大我有疑問,如果酒駕部份緩起訴,過失致重傷不 07/15 14:27

jamesg520: 起訴,用該判例再提酒駕致重傷不會很奇怪嗎,那不起訴 07/15 14:27

jamesg520: 部份被一併提了捏 07/15 14:27

jamesg520: 畢竟該判例沒有不起訴的部份 07/15 14:29

louis123321: 一部不起訴 他部起訴,原本一部不起訴就無效啦 07/15 14:36

jamesg520: 不錯!!不過他等於是提全部犯罪事實(185-3第二項), 07/15 14:50

jamesg520: 把原本的一部不起訴(過失致重傷)當空氣?!!! 07/15 14:50

jamesg520: 一部提,效力及於全部是指我就單一犯罪事實之部份起訴 07/15 14:53

jamesg520: ,基於起訴不可分效力及於不起訴部份 07/15 14:53

jamesg520: 現在這裡是我全部提捏,還是這是差不多的意思?!!! 07/15 14:53

hoyayato: 這是補習班解答,也是有看沒有懂 07/15 14:56

hoyayato: http://i.imgur.com/1yJxJdE.jpg 07/15 15:03

jamesg520: 第一段不知道在幹嘛 07/15 15:09

jamesg520: 第二段跟前面大大講得差不多,不過我還是有一樣的問題 07/15 15:09

GummyDeer: 緩起訴「期間內」不符260文義但舉重以明輕 類推260 07/15 15:13

jamesg520: 第三段有點奇怪,我印象中學者認為必須類推253-3撤銷後 07/15 15:14

jamesg520: 才能起訴,他怎麼變 不用260也能起訴……… 07/15 15:14

louis123321: 我覺得全部提也一樣吧 印象中聽課是這樣 有時間 07/15 15:15

louis123321: 我再去法源爬一下 07/15 15:15

ff373868: 第一段是有罪有罪不可分原則的適用吧 07/15 15:15

GummyDeer: 單一性就只是涉及有無告訴不可分 同一性就是分辨有沒 07/15 15:16

GummyDeer: 有重複起訴禁止而已啊 不用硬分名詞啦哈哈07/15 15:16

GummyDeer: 非常贊成林鈺雄老師主張根本不用分單一性同一性的觀點X 07/15 15:16

GummyDeer: D 07/15 15:16

jamesg520: 回L大 我看書上一部不起訴 再全部起訴 原來不起訴是 07/15 15:34

jamesg520: 無效不起訴 你說的是一部不起訴 一部起訴且跟不起訴部 07/15 15:34

jamesg520: 份有不可分導致原來不起訴是無效不起訴 07/15 15:34

jamesg520: 還蠻酷的喔哈哈哈 07/15 15:34

jamesg520: 原po 除了 185-3跟284的競合之外我覺得不太一定,其它 07/15 15:34

jamesg520: 一樓講的都正確嘻嘻 07/15 15:34

sagakey: 我不是考生,但這題目沒有你認為的這麼難,我說真的 07/15 17:14

sagakey: 要分別單一性跟同一性的實益我覺得並不大就是了 07/15 17:14

sagakey: 單一性主要在解決重複起訴重複審判的問題 07/15 17:15

sagakey: 同一性也是,但是同一性的起訴範圍通常是固定的 07/15 17:16

sagakey: 也就是說同一性其實是在檢方跟院方對罪之認定異同的點上 07/15 17:17

sagakey: 這題一開始給你的罪中,其中一個是告訴乃論 07/15 17:18

sagakey: 但它馬上給了你欠缺訴訟要件,又給了你單一性的條件 07/15 17:19

sagakey: 這就是告訴你整個起訴範圍是一個案件,只是告訴乃論那邊 07/15 17:19

sagakey: 不用去管他了 07/15 17:20

duncanQ: 周老表示: 07/15 18:31

lch06: 第一小題:偵查中無單一性問題,酒駕緩起訴效力不及於過失 07/15 21:07

lch06: 重傷,所以檢察官應該以告訴逾期為由,以252第5款就A的告訴 07/15 21:07

lch06: 為不起訴處分。第二小題:原則不能撤銷酒駕緩起訴(253-3I) 07/15 21:07

lch06: 繼續偵查起訴,但是有94台非215例(無實質確定力),所以可以 07/15 21:07

lch06: 逕行起訴。以上這樣思考是否有誤? 07/15 21:07

noobismeok: 推樓上L大的推論 07/15 21:24

tttggg: 推lch06 之解釋 07/15 22:51

waitscorpion: 推l大,雖然我考卷沒有寫的那麼精闢,但意思差不多X 07/16 01:18

waitscorpion: D 07/16 01:18

anomie111: 推1大,偵查中沒有不可分的問題 07/17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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