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Examination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標題: [公告]
: : 時間: Sun May 10 17:01:3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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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章代碼(AID): #1LJngIiC (Examination) [ptt.cc] [問題] 機件原理問題 解答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1247506.A.B0C.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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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552 m 2 5/10 peggy12347 □ [問題] 機件原理問題 解答後自刪
: : 4.發文前應詳細閱讀置底板規,不得以不知,規避處罰。
: 竟然把阻卻罪責要件,當構成要件...
: 國考板板規4.發文前應詳細閱讀置底板規,不得以不知,規避處罰。
: 刑法第16條
: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
: 情節,得減輕其刑。
: 行政罰法第8條
: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 這都是避免行為人以欠缺「不法意識」作為抗辯的的範疇
你好,本板板規列於條文均為處罰之項目,
該條文設計目的
1.告示板友發文前應注意板規,勿違反板規。(處罰項目)
2.即便違規,不得以此為申訴理由。
若板友對於條文無法理解,本人預計將1和2點分開,
原文「發文前應詳細閱讀置底板規,不得以不知,規避處罰。」
修改為「發文前應詳細閱讀置底板規」和「不得以不知板規規定,規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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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eggy12347 發文前未能詳細閱讀板規,違反板規規定,送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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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gf4936: 推 05/10 17:30
: : → k701: 只是他還沒刪,而且尚未有人回答。這樣可以桶嗎 05/10 17:37
: : 推 honmeizone: 沒問到還被送水桶ˊ_>ˋ 05/10 17:39
: : 推 future9210: 好慘... 05/10 17:42
: : 4.發文前應詳細閱讀置底板規,不得以不知,規避處罰。
: : -----------------------------------------------------------------------------
: 如果沒看板規也可以處罰
: 那沒看行政法、刑法,政府要不要蓋大監獄?
目前行政法以及刑法並未有如此規定,而國考板板規亦非刑法和行政法,
貴端將兩者概為一談混淆之,
建議討論國考板板規,應以國考板板規條文進行討論。
: 刪文才是既遂
: 沒有閱讀版規並非處罰之構成要件,而是阻卻罪責的事由
上面已經述明,未閱讀板規即為處罰項目。
: 那我如果看完板規,把板規貼在文章下方為證,但標題跟他一樣
: 在還沒刪文前,也要進水桶嗎?
建議貴端應詳細閱讀板規後再行發文,
並且避免遊走板規邊緣,蓄意挑戰板規之底線,
而違規事實之判斷,均依照實質審查為之,
目前尚未有相關案件可供本人實質審查,
因此本人無法進行答覆。
罰則如下:
三、罰則:
1.刪除文章為警告。違反板規者,按違規次數可連續處水桶一個月。
2.具有(一)3.、(五)3.、(七)1.、鬧版者之情況,可處或追加退文。
3.具有相當之理由,視情節之輕重,可免予處罰、減輕或加重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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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其順序,亦不減損該規定為本板之板規規定之效力。
謝謝。
國考板板規不列入國家考試科目之一,十萬考生應無貴端述敘述之情況。
四、備註:
1.板規自2014.1.1開始施行,舊有板規、判例皆廢除。
2.遇有緊急事件,臨時公告為板規,不受板規限制。
3.板規、臨時公告應遵守PTT站規、中華民國法律之規範,不得牴觸。
4.發文前應詳細閱讀置底板規,不得以不知,規避處罰。
明列於板規。
草案由本人撰寫,復公告施行,經多次請板友提供建議,本人研議採之並修改施行。
優良板友,給一個讚^^
本人之管理,首重「尊重板規」,
違規只要有悔意,有誠意跟本人溝通並把板規熟讀,
均能有效減輕裁罰。
我希望板上違規能夠減少,手段就是請板友認真看板規,不要違反板規,
板主管理板面,很麻煩、很累、,板友能做好自主管理,是最棒的。
期待多一點像Kai1216的優質板友,不要總是為難板主要刪文、要水桶。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235.175※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1260294.A.4D3.html
→ k701: 這連未遂犯都稱不上,頂多陰謀犯吧.. 引那條板規也怪怪的05/10 19:58
→ k701: 不得以不知規避處罰,問題是處罰的構成要件都還沒該當啊05/10 19:59
→ k701: 請問發文前沒看板規就發文違規的罰則在哪?05/10 20:00
→ a9301040: 明明就在備註,還在罰則後面... 05/10 20:22
推 blue999: 推 有些人考到走火入o了 支持版主 05/10 20:22
→ Judicial5566: 十萬個考生都震驚了.... 05/10 20:34
→ k701: 我是指發文前沒看板規就算違規的依據在哪? 罰則是已經違規 05/10 20:41
→ k701: 才有適用 05/10 20:41
→ k701: 算了反正不關我事,事主不服就照程序申訴吧.. 05/10 20:41
推 ring331amy97: 贊同版主,那篇標題已經寫明要自刪了,當然是已經 05/10 21:01
→ ring331amy97: 有此打算,執法嚴格些才不會有人想闖看看。 05/10 21:01
→ a9301040: 板主有回收桶可以看刪除的文章,根本不會被漏掉 05/10 21:04
→ cvv00010: 支持版主!還給我們一個乾淨的空間 05/10 22:53
→ southfox: 蠻想知道板規是板主自己創的還是有和其他人討論制定? 05/10 22:56
推 Kai1216: 推板主 我每次進新板都會看板規 這是尊重 沒看違規怪誰 05/10 23:27
推 a9301040: 樓上,你確定你都要照板規? 05/10 23:34
→ a9301040: 樓上,你確定你都有照板規? 05/10 23:34
推 Kai1216: 如果沒有板主就水桶我阿 有疏忽是我的錯 不會不承認 05/11 00:03
→ Kai1216: 沒有人不會錯 我就曾經在別板被刪過文 摸摸鼻子也就接受 05/11 00:04
→ Kai1216: 難道一定要都沒有犯錯才能要別人遵守板規? 05/11 00:06
推 dollarok99: 踩線就桶很正常啊 況且都放置底了 05/11 00:18
推 a9503021: 板主的重點在於 發文前未詳細閱讀就發文 05/11 06:56
噓 reexamor: 提刑法和行政罰法是要說這判決不符合法理 水桶過當 05/11 09:18
推 qaity: 真的很無聊欸,就不能自刪啊再說什麼== 05/11 12:15
→ WindT: 從這系列的推文,看到不少人法感不錯,但更多的是還要慢慢 05/11 21:32
→ WindT: 磨煉!德國人搞這一套不是沒有原因的,搞不懂就慢慢考慢慢 05/11 21:32
→ WindT: 領悟吧 05/11 21:32
推 reexamor: 很意外一些立志要當公務人員的人 對法之意涵的理解有誤 05/13 02:34
→ cvv00010: 想用資源又不想遵守規則 一堆噓的也不知道在崩潰什麼 05/13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