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四等法英第20題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gunhello (資深動感超人)
時間 2014-12-18 1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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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20.公務員甲收受作為職務對價的汽車一輛,市價 500 萬元,並接受多次飲宴招待,市價 約值 15 萬元。甲對汽車沒有興趣,得手後隨即依市價轉售。其後收賄事發,有關本 案所得財產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汽車雖經轉售,仍應沒收相同品質之汽車一輛 獏 (B)汽車已經轉售,飲宴招待已經下肚,均不能沒收 (C)汽車售價與飲宴價值,均應追徵 斅 (D)汽車轉售無法沒收,僅得就飲宴價值追徵 根據我查到的法令,不知道有無過期。如下: 按貪污治罪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固規定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者,其所得財物應予追繳,並依其情節分別沒收或發還被 害人;前項財物之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 這樣是否答案應該是C呢?麻煩各位法律高手告知。 -- 記得要有肩膀,這是男人唯一能公平和他人較量的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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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usgun: 我本來也有一樣的問題,但再看了一次才知道.. 12/18 16:06

abusgun: (C)好像老師上課有提過,不正利益沒辦法追徵 12/18 16:08

abusgun: (B)的確汽車飲宴都無法"沒收"無誤,當下題目看太快了 Orz 12/18 16:09

gunhello: 不正利益指的是? 12/18 16:09

abusgun: 不正利益指飲宴/性招待等等的 12/18 16:11

gunhello: 不好意思,我另開一個回應。 12/18 16:12

gunhello: 已經開好了,麻煩大大參閱。y 12/1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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